法律分析:
加大力度争取国家中央政策、西部大开发及省支持,把怀化定位国家区域中心城市及省域副中心城市、武陵山特大城市。
加快研究推动怀化新一轮城市建设力度来提升怀化国际及国内知名度及经济发展实力,谋划怀化七区三县市长远战略规划:鹤城区、中方区、芷江区、洪江区,辰溪区,黔城区,麻阳区、沅陵市、溆浦市、靖州市大区域中心城市格局,形成区域核心带动力增强怀化在省内及国家区域中心战略性及武陵山中心核心城市地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