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据民诉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在庭审中对对方当事人的证据进行质证和辩论,如果认为对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不足或者不充分,可以向法官提出异议。法官会根据案件实际情况进行审查,并根据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证明力等因素作出认定。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当事人对对方当事人的证据有异议的,可以质证和辩论,并可以要求对方当事人在庭审中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等证据。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当事人可以对对方当事人在庭审中提供的证据提出异议。法庭应当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对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证明力等因素进行审查,并作出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