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范围内换领身份证工作已可在异地办理,遗失身份证的办证人可携带户口本前往就近公安机关办证大厅办理,换领身份证的市民在准确知晓自己户籍信息的情况下,可直接携带旧证前往办证点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五条十六周岁以上公民的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为十年、二十年、长期。十六周岁至二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十年的居民身份证;二十六周岁至四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二十年的居民身份证;四十六周岁以上的,发给长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