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里被投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等有关规定处理举报。在市场监督管理局或工商上备注的法人联系方式一定需要留真正能联系上自己的,平时场地变更了一定要及时到相关备案机构更改备案,这样投诉之后相关机构才能及时联系上自己,不能等店铺被强制拉黑或者公司被列入经营异常之后才知道,拉黑后经营异常即使自己相关证件齐全,产品没有问题都将面临罚款。只要能被相关机构及时联系上,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件,投诉都能正常解除。法律依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投诉,是指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与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请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解决该争议的行为。本办法所称的举报,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反映经营者涉嫌违反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线索的行为。《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 投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不予受理:
(一)投诉事项不属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职责,或者本行政机关不具有处理权限的;
(二)法院、仲裁机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他行政机关、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已经受理或者处理过同一消费者权益争议的;
(三)不是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或者不能证明与被投诉人之间存在消费者权益争议的;
(四)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投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被投诉人侵害之日起超过三年的;
(五)未提供本法第九条第一款和第十条规定的材料的;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予受理的其他情形。第三十一条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等有关规定处理举报。
举报人实名举报的,有处理权限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还应当自作出是否立案决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告知举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