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还钱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债务人欠债的,如果不清偿债务的,就会造成债务违约,而债务人去世后,对债权人实现债权的影响是比较大的,那么,债务人死亡没有遗产,其子女还要偿还债务吗?
如果说债务人意外死亡,关于债务清偿问题通常有以下三种情形:
1、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借款人作为独立的民事主体,独立的承担民事责任。
2、依据法律规定,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共同偿还。
3、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一、如何通过申请支付令讨债?
债权人对拒不履行义务的债务人,可以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发布支付令,通知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在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直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申请支付令要符合下列条件:
1、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
2、请求给付的金钱或有价证券已到期且数额确定,并写明了请求所根据的事实和证据;
3、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
4、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
二、欠款人死亡债务该怎么办?
(一)欠款人的配偶承担偿还责任的情形。欠款人的债务属于夫妻共有债务的,死亡欠款人的配偶负有偿还责任。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根据反向解释规则,夫妻实行共同财产制或虽实行个人财产制但第三人不知道其约定的,均为夫妻共同债务。
(二)欠款人的遗产继承人承担债务的情形。死亡的欠款人有继承人并且继承人继承了其财产的,应当对欠款人生前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但是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生前的债务的以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的,除非继承人自愿偿还,否则不承担清偿责任。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生前的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也就是说,继承人是否承担偿还责任的事实基础是其是否继承了遗产。
如果债务人死亡后没有留下遗产,债权人是不可以向债务人子女讨还债务的,在法律上父债子还是不存在的。但子女主动进行偿还就除外。
天外天王涛律师 易门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