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上诉请求有以下格式:
1.维持。不适用。
2.改判。一审判决中没有支持的原告请求,可以适用改判请求。
3.撤销。仅适用于判决驳回原告的其它诉讼请求的情形。
4.变更。原告的具体请求一审只支持了部分,可以适用变更请求。
5撤销原判决发回重审或查清事实后改判。一审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上诉可以适用该请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