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生向所在高校申请;2、获批准后与高校签订暂缓就业协议书;3、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将学生档案送往省就业指导中心;4、学生凭暂缓就业协议书和单位接收函到省就业指导中心取消暂缓就业。
法律依据:
《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暂缓就业毕业生档案和户口管理问题的通知》 对暂未落实单位的省内高等学校毕业生,实行暂缓一年就业管理。 该内容由 陈冲阳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