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缓就业证明怎么办理?暂缓就业是指为了给毕业生创造宽松的就业环境,对毕业离校时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学校可根据本人意愿将其档案转交省就业指导中心免费托管。户口及党团关系(包括)材料按有关规定保留在原毕业院校,毕业生在暂缓就业期限内在就业过程中享受应届毕业生待遇。广东省2012年大学生暂缓就业之后的人事档案存在当地人社局下属的人才交流中心。人事档案在个人手中保存或在无档案管理权单位保存的,应凭就业报到证先到当地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补办有关手续,完善档案材料,然后再将档案移交到人才市场,及时办理人事代理和档案托管相关证明 。根据《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暂缓就业毕业生档案和户口管理问题的通知》(粤教毕[2000]8号)的规定,对暂未落实单位的省内高等学校毕业生,实行暂缓一年就业管理。以上就是我为大家总结的内容,希望大家明白。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