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日常管理制度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学楼、办公楼、宿舍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5、图书室、计算机室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6、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7、加强用电安全检查,后勤保卫科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8、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门卫安全管理制度
1、门卫人员必须时刻提高警惕,严防不法分子混入学校进行犯罪活动
2、来人、来客均须办理登记、会客手续,门卫人员应认真查验来人的合法身份证件,无身份证件、未经校保卫部门同意不得进入学校。
3、任何人从学校内携带物资出门,应主动出示出门证件,否则门卫人员有权查问、查看。对可疑物资可以暂时扣留,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4、自行车进出校门,应主动下车推行,机动车辆减速慢行,外来车辆进校门,门卫人员应先问明来意再开门,随车人员必须办理来客登记手续。
5、外来人员会见学生必须在课余时间进行,如果正在上课,必须先在门房等候。
6、严禁小摊小贩进入校园卖东西。
7、门卫人员昼夜做好校内巡逻工作,及时检查办公楼、教学楼等防盗门的关锁工作。突发灾害安全防护工作制度
1、学校应在各类灾害发生前做好信息收集和预测工作,化被动为主动,实行全员监控。
2、在遭遇不可预见的洪灾、火灾、地震、暴力等灾害时,应有序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保证学生的生命安全。
3、加强对学生进行防灾、抗灾的教育,传授遇灾后的自救、互救办法,培养学生的生存能力。
4、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
5、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6、组建稳定的教师护校队、护生救护队,加强救护队的建设。校内公共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公共活动场所,实行谁组织活动,谁负责安全工作的原则。
2、开展活动时应认真检查电路安全,没有电工在场不要私拉乱接电源。
3、开展活动要保持所有通道畅通无阻,开关灵活,便于随时打开。
4、开展活动要适当控制人员,不要过分拥挤,要保证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出得去。
5、大型活动要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工作,突发事件有专人负责指挥疏散撤离。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要建立完善的食品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本校食品卫生管理,责任到人,杜绝校内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
2、学校食堂要依照食品卫生法要求到防疫站申领食品卫生许可证,并每年年审一次。要保持内外环境整洁,有相应的防蝇、防鼠、防尘、清毒、更衣、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
3、食堂从业人员应每年一次到当地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健康体检,领取合格的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平时应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
4、所提供食品应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具有相应的色、味、美等感官性状。严禁购入腐败生虫、过期变质、假冒伪劣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师生健康有害的食品原料。
5、用水必须符合国家现定的城乡生活饮用水的卫生标准。
6、学校食品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应当合理,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餐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必须清洗、消毒。
7、存放食品场所应当干燥、通风,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贮存食品的容器必须安全、无害,防止食品污染。食堂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食堂要依照食品卫生法要求到防疫站申领食品卫生许可证,并每年年审一次。
2、食堂要制定卫生管理制度,有相应的防蝇、防鼠、防尘、清毒、更衣、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保证学生的膳食安全和食品安全。
3、食堂从业人员应每年一次到当地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健康体检,领取合格的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发现患传染病人员应立即换岗。平时应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每日做好晨检无其他异常情况才能上岗。
4、食堂工作间要与餐厅隔开,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以防万一。
5、严格进货渠道,建立进货登记制度,并设置档案。采购人员不得采购来路不明的食品,制售各类食品要保证卫生质量。
6、食堂供应的膳食应注重营养搭配,保持新鲜,严禁供应有毒、有害、腐烂、变质、过期食品;新鲜的瓜果蔬菜要认真清洗;严防食物中毒或农药中毒。
7、保持食堂内外的环境卫生,要经常对餐具用具进行清洗消毒,生熟案板刀具要分开存放。
8、存放食品的仓库应当干燥、通风,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贮存食品的容器必须安全、无害,防止食品污染。
9、食堂工作人员要协助学校做好防盗、防火、防毒、用电用气安全,不准私拉乱接电源;严禁将煤气罐倒置外加热使用;开油锅人员不得随便离开,防止发生事故。
10、食堂必须使用合格的压力容器,每年要检测,要定时检查,液化气罐与灶头应有1.5米的安全距离,严防事故发生。
11、认真接受卫生、防疫、质监等工作人员对食堂的检查,凡有不合要求之处立即整改,并实行责任追究。山西省特殊教育中等专业学校学生公寓管理制度(试行)学生公寓是学生在校期间学习、生活、休息的公共场所,也是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和行为培养教育的重要阵地,是学校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为了营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加强对学生公寓的日常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一、住宿、退宿
(一)住宿
1、新生入学时,需在班主任处领取床位号,并填写学生入住登记表,凭此表入住公寓,学期间学生入住如有床位需填写学生入住登记表。
2、舍内所有财产均由公寓统一编号;个人使用的财产由入住者的负责人保管,学生入住时每人交50元的财产班费,如有损坏或丢失,需照价赔偿。
3、门锁由学生处统一配置并管理,入住学生时每位配一把所在宿舍钥匙,宿舍锁子,并交押金,退宿时凭钥匙、锁子返还押金。如需更换门锁,请该宿舍交给公寓管理员至少一把钥匙以作备用。
4、者必须保证公物完好,室内清洁卫生,自觉整理内务。由宿舍长安排轮流值日,严格按卫生标准清理。
5、封闭式管理,严格按作息时间开关公寓楼门,上课时间不得进入公寓,更不得以任何理由留宿他人。
6、学生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财物,贵重物品不得存放于宿舍,否则,丢失责任自负。
7、遵守公寓各项管理制度,积极配合管理人员做好宿舍工作。
(二)退宿
1、统一交回钥匙和锁子,方可向公寓管理员领取押金。
2、或离校时,须经确认公物财产无损坏,公寓管理员在公寓登记表上签字,方可领取财产班费,财产损坏则从财产班费中扣除,办理相关手续方可离校。
二、公寓员管理职责公寓管理员对学生要有爱心和责任心,要以身作则,为人师表,遇事正确引导,说服教育,形成良好的公寓形象。具体内容参考公寓员管理办法。
三、公寓卫生要求
(一)卫生要求
1、学生要自觉维护公共卫生,养成良好的道德行为和卫生习惯。不准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不准乱堆乱倒垃圾,不准向楼道、楼下乱倒污水、剩饭菜。
2、宿舍内布局整齐有序,凳子、盆子、清洁工具摆放整齐,室内无异味,无蚊蝇。
3、地面无尘土、烟头、纸屑、痰迹、果皮,无垃圾堆放,物品摆放整齐有序。
4、门窗干净、无灰尘、无污垢、玻璃明亮、窗台物品摆放整齐,不得在窗台摆放鞋袜、毛巾等,日常用品挂放整齐。
5、地面干净,物品摆放整齐无水迹、无污垢、墙壁无灰尘、书架上书籍摆放有序,灯具干净。
6、床铺整齐,床单、被罩、枕巾、枕套干净卫生。
7、被子叠放靠窗户,枕头摆放靠门口;
8、床面上要平坦整洁,除被子和枕头放在铺面上外,不放有其他东西;
9、鞋子整齐的摆放在柜子底下;
10、饭缸统一整齐摆放在桌子上,暖壶整齐摆放在桌子底下;
11、脸盆统一摆放在卫生间(除有脸盆架的宿舍);笤帚和墩布统一摆放在门后面;
12、各宿舍应将垃圾自行倒入垃圾桶,严禁将垃圾堆放在楼道及宿舍内。
(二)卫生评比每周对宿舍进行例行检查,要求考核宿舍卫生按以上标准进行执行,考核优秀评为标兵宿舍;标兵宿舍评比具体方法和奖励参照学生操行奖惩标准。
四、公寓行为准则
1、服从管理,遵守管理制度,积极配合宿舍管理员做好管理工作。
2、男生禁止到女生宿舍,女生禁止到男生宿舍。
3、严禁夜不归宿,校外人员不得留宿。
4、严禁乱接电线及使用电炉、电热杯,严禁点蜡烛,严禁学生在宿舍抽烟,不准把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带到宿舍,违者按相关制度处理。
5、严禁私藏和携带管制刀具、棍棒等。不服从管理,有意闹事,妨碍管理人员正常执行的,给予纪律处分。
6、禁止在公寓内从事经营推销活动,禁止张贴、散发传单、广告,禁止传播不健康书刊、不良影视信息等。
7、宿舍内严禁存放过多现金和贵重物品,现金应存入银行,零用钱、饭卡、存折、手提电脑、摄像机等小型贵重物品要随身携带或锁入柜中。个人信息、密码不要泄露。
8、严禁在公寓内焚烧物品,严禁在公寓楼内使用各种炊具生火做饭;严禁在宿舍内点蜡烛、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
9、严禁在阳台在公寓将酒瓶或其它杂物从公寓窗户向楼外抛扔。
10、严禁在楼道、宿舍泼水、丢果皮、纸屑等杂物。禁止在墙上、门上涂写、乱画、乱张贴、乱钉、乱挂衣物。禁止在卫生间(厕所)以外的其它地方大小便。剩饭、剩菜要倒入污水桶,禁止倒入洗碗池。
11、禁止在厕所、水房等公共场所的门、窗、墙等处乱刻、乱画,传播不文明的“厕所文化”等。
五、公寓安全
1、宿舍实行全封闭式管理,除住宿学生及有关工作人员,任何人不得进入。开关门时间严格按作息时间进行。上课时间不得以任何理由滞留宿舍,病假及其它事宜留宿人员由公寓部逐一清点、登记上报。
2、外来人员来访需在公寓部登记并作记录,本楼外的其余人等均不得随意进入,更不得有异性进入。
3、要求学生管理好自己的财物,不得乱窜宿舍,离开宿舍时请关好门窗,并随手锁门。
4、严禁携带有毒、易燃、易爆、有腐蚀性等危害物品进入学生公寓;严禁携带反动、淫秽的书刊、音像制品进入学生公寓;公寓内严禁焚烧纸张;熄灯后严禁使用蜡烛等明火光源照明。
5、夜间、停电或离开宿舍,必须做到人走断电,防范安全隐患。
6、自觉维护宿舍安全,增强法律意识,提高防范和自我管理能力。防止同学之间发生不愉快的纠纷。发现问题苗头应及时上报公寓部处理。
7、增强消防意识,任何人不得私拆乱动楼内消防设施,不得私接电源,滥用电器。
8、严禁乱接电线及使用电炉、电热杯、电热棒、酒精炉等大功率电器,不准把易燃易爆物品带入楼内。
9、公寓突发事件公寓员及时处理并告知值班班主任以及相关班主任,具体内容参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办法。
六、公寓财产
(一)财产内容
1、宿舍的床、床柜、书架、钥匙等属于个人财产,使用期为2年。
2、凡在公寓内不属于个人财产的物品均属于公寓公共财产。如门窗、镜子、便池、洗手台、桌子、凳子、灯、玻璃等属于公寓公共财产。由住入的学生使用,若有丢失或损坏,由该寝室集体负责赔偿。
(二)公寓财产的使用、维修和报修
1、学生宿舍内设施的维修,由公寓管理员填写宿舍维修登记表交与总务科。
2、设施损坏后由各楼层生活老师汇总报修,学生宿舍内设施损坏,生活老师可以直接找维修负责人。
3、维修部门接到报修通知一般24小时内完成维修工作。若有特殊情况,经领导批准,可适当延长维修时间并跟学生做好解释工作。
4、新入住的学生,入住后一周内,到各楼管理员处进行宿舍内设施登记确认。如使用后设施损坏的,学生应及时报修,因报修不及时而造成不良后果的由责任人自负责任。
5、学生宿舍设施维修,属自然破损的一律实行维修。人为破坏的物品由学生自己交费维修。恶意损坏的,加倍赔偿,并根据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6、各楼管理员每周对维修情况进行逐一落实,并做好定期回访。除按报修要求及时维修外,水工、木工、电工每天要对有关场所巡检一次,发现问题,妥善处理。
7、各楼管理员应每周巡查公共区域设施的运转情况并及时报修。
七、本制度解释权归学生处所有。山西省特殊教育中等专业学校反恐防暴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为保证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顺利进行,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校园重大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全面提高应对恐怖和暴力能力,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校园反恐防暴应急预案。
二、组织机构
(一)领导小组组长:张XX:刘XX发组员:李XX邓梅刘XX林XX常永炯
(二)工作职责1.负责抓好学校反恐防暴前期人力、技防、物资等相关准备工作2.负责组织日常安全保卫工作,抓好督查,确保各项预防措施落实到位。3.学校发生或接到突发事故报告后,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启动应急预案,指挥救援行动,并及时向公安、交警、卫生、消防等相关部门汇报和请求救助。4.学校发生突发事件或发现可疑人员、物品等情况时,负责按规定向上级和主管部门报告工作。5.突发事件发生后,负责处理突发事件善后工作。
(三)工作原则要本着“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救。要在第一时间疏散现场师生离开危险区域,尽最大努力保护好学校贵重物品,维护现场秩序,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做好善后处理,并按规定及时向上级和主管部门汇报。
三、应急预案
(一)校园内犯罪分子持刀行凶事件应急预案本应急程序的要点是:迅速集结优势力量阻止犯罪分子行凶。1.获得事件信息的任何人都应当在第一时间向值班领导和学校领导报告,并同时拨打110报警。2.值班领导或任何工作人员立即组织现场人员,迅速建立警戒线,阻止犯罪分子靠近学生,防止事态扩大。3.应急领导小组宣布学校进入全面应急状态,立即实施应急救援行动。4.集结优势力量,携带防卫器械,与犯罪分子周旋劝阻与制止犯罪行为,为警方援助赢得时间,在有利条件下设法制服犯罪分子。5.尽快把所有学生和无关人员撤离至安全区域。6.救护受伤学生和其他伤员。7.事情得到控制后,实施事件现场警戒,阻止场。8.事件发生后,学校应即向民政主管部门报告。无关人员进入学校,维护现场秩序,防范别有用心的人肇事,引导外部救援人员进入事件现
(二)校园内发现可疑人物应急程序本应急程序的要点是:迅速采取措施控制可疑人物1.在校园内发现形迹可疑,四处游荡,可能作案的可疑人物,在场人员都应当立即向值班领导和校领导报告。2.学校保安人员和领导指派人员要立即对此人进行询问,同时把他的行动限制在局部区域内。3.若此人自述进入校园的目的明显缺乏可信度,无人证、物证可以证明,甚至说话前后矛盾,蛮不讲理,保安人员应当将其带入办公室进行进一步盘问。4.若有证据表明此人是危险人物或犯罪嫌疑人,应立即打110报警由警方带走作进一步调查。5.若可疑人物在盘问时夺路逃跑,单位人员应当将其相貌、身高、衣着及其它特征和逃走方向向警方报告,同时,学校应当做好此人再一次闯入校园作案的思想准备和预案准备。6.在整个过程中,学校应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防范可疑人物使用暴力,要确保周围人员的安全。7.学校应把事件情况及时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三)校园内发现可疑物品的应急程序本应急程序的要点是:防范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伤害事故
1、收到可疑邮包或发现可疑物品的任何人员都要在第一时间向值班领导和学校领导报告。可疑物品是指:物品外表、重量、气味可疑,不是本单位的物品,也从无看到过此种物品不知此物品有何用途,为何会摆放在学校某处。
2、发现可疑邮包和可疑物品的任何人员,都不应当试图打开或随意摆弄它,要禁止在周围吸烟或使用手机,对讲机或发动机动车辆等。
3、学校应当指定有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人员进行初步鉴别,判断是不是危险物品,若不能排除危险物品,应立即打110报警请警方专业人员进行检测和处理。
4、若可疑邮包和物品被警方确定为危险物品,学校应立即在其周围设置警戒线,无关人员应立即撤离,并采取严密的防范措施。
5、学校应当配合警方组织人员在校园其它区域搜寻检查,确定在校园内是否还有其它可疑物品。
6、学校配合警方开展各项处理工作,并及时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四)饮用水污染事件处理办法发现学校饮用水污染,要紧急对水源进行有效隔离,并立即向卫生部门和领导小组报告,同时组织相关人员对中毒者进行救治。
(五)校园爆炸事件处理办法。学校发生爆炸事件后,迅速组织人员进行救援,并立即向公安等部门和领导小组报告。及时设置隔离带,封锁和保护现场,迅速疏散师生,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继发性危险,防止次生事故发生。要认真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做好物证搜寻、排除险情工作,防止再次发生爆炸事故。
(六)火灾事故处理办法。学校发生火灾事故,第一时间全力组织师生疏散和自救工作,同时立即向119指挥中心和领导小组报告,安排人员配合消防部门组织救人和灭火抢险工作。同时配合医疗机构妥善安置受伤人员。
(七)食物中毒事件处理办法。学校发生师生食物中毒事件,立即向卫生部门和领导小组报告,并迅速组织人员将中毒者送至附近医院进行救治。山西省特殊教教育中等专业学校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管理要求为切实保障学校教职员工及学生的人身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安全管理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学校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的管理要求如下:提高思想认识。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是对每个教职员工及学生的人身安全构成威胁的重要隐患,特别是学生科各教学班要进一步克服思想重视不够、工作标准不高、检查不到位、收缴不及时等问题,把对管制器具等危险物品的管理列为学校学生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管理人员职责,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加强宣传教育。各科室和各教学班,要采取有效方式经常对本科室人员和学生进行正面宣传和警示教育,让他们知道哪些物品属于管制刀具、危险品、这些物品可能对人身造成的伤害;特别是要对学生进行相关的法律知识教育,使他们懂得携带使用这些物品是违法违规行为,一旦伤害别人,家长或本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给自己、他人、家庭甚至社会造成严重的不良后果。全校教职员工要利用自己的工作岗位,认真做好学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对学习有困难和有违纪行为的学生有针对性的开展思想教育,认真排查,及时化解学生之间的各类矛盾纠纷,防止矛盾激化,造成严重后果。明确管制范围。学校要大力宣传教育,特别是在校学生严禁携带可能对人身造成伤害的一切物品,包括管制刀具、非教学用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动物、管制器具及可能对学生人身安全带来伤害的器具、物品等进入校园;需要在学校使用而又可能危害人身安全的物品,如剪刀、壁纸刀等也列入管制范畴,由专人配备管理使用,公寓由楼层生活指导老师统一配备管理,教学场所由班主任统一管理指导使用。强化管制措施。学校各科室要认真履行职责,后勤保卫科、学生科、班主任、教学场所工作人员及宿舍管理等人员要细致开展工作,门卫要切实发挥应有作用,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应当场收缴或向学校后勤保卫科和领导报告;要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收缴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每周后勤保卫科最少要与学生科联合进行一次检查收缴行动;(每季要对各办公室和宿舍进行一次)生活指导老师每天要对所辖区域检查并登记;班主任和其他课任教师每天都应观察有无学生携带管制刀具等危险品,并发动学生互相监督;学生使用剪刀、壁纸刀等物品,必须有专人现场看管,并指导学生安全使用。考核措施。1.对学校教职工积极主动上交及举报者给予奖励,学生积极主动上交危险物品的操行成绩加3分,对隐匿、拒不上交者要严肃处理,一经发现除按照校纪校规给予相应处分外,要停发校长奖,学生要停发本月助学金及免学费资金,2.对举报者除给予相应的操行成绩奖励外,一经查实予以50元奖励,3.对门卫、班主任、生活指导老师等教职工主动排查、收缴者,经查实后予以50元奖励,4.对检查、排查不利,经相关职能科室检查后发现所辖区域、职责范围存在管制刀具、剪刀、壁纸刀等可能危害学校学生安全的物品,一经查实扣除当月津贴50元,5.对因不作为、失职、渎职造成管制刀具、锐利器具漏管失控引发严重性事件的,学校将严格按上级要求实行责任倒查追究,并按照相关考核办法双倍处罚。各科室室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针对性开展安全教育工作,努力形成全校上下齐抓共管的长效安全机制。后勤保卫科学生处突发公共事件安全应急实施预案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学校学生科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理能力,建立健全应急机制,确保学校师生员工的生命与财产安全,保证正常的教学科研生活秩序,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突发事件一旦发生,学生处将立即启动此预案。
第一条、
1、学生处指挥小组:组长:学生处处长副组长:学生处副处长成员:学生处全体班主任
2、本小组坚持学生科统一领导,学生处处长负责领导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工作,形成处置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遵循“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突发事件一旦发生,班主任和值班班主任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立即向学生处领导汇报。在学生科统一领导下,启动应急预案,要立即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并向小组报告,力争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决策、早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和避免不良影响,防止造成学校秩序的失控和混乱。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预案所称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
第四条、针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学生工作组组长由学生处处长担任,成员由学生科全体班主任组成。其主要职责是:按照领导小组指示及学校办公室安排,召开会议,通报情况,宣传政策,疏通引导,防止事态扩大;有针对性地对主要当事人进行调查了解和说服教育,动员组织其所在单位领导、老师对其进行思想教育,联系学生家长协助学校做好学生工作;组织学生配合公安、保卫等部门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第五条、建立畅通的信息传送渠道和严格的信息上报机制,完善应急信息报送系统。以“迅速、准确、续报”为报送原则,将事件发生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破坏程度以及人员伤亡等情况;事件发生起因分析、性质判断和影响程度评估;已经采取的处置措施;事态发展状态、处置过程和结果;及时向上级汇报。
第六条、学校突发火灾事故,要立即启动消防预案,全力组织人员疏散和自救工作,同时要在第一时间内向兰州市公安消防119指挥中心报警。分管校领导和各专项应急处置工作组及相关单位负责人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抢救和灭火工作;在消防队伍赶到现场后,提供施救信息,配合消防队伍组织救人和灭火抢险工作。
第七条、学校发生爆炸事故后,学生科领导负责人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抢救,同时向学校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的同时。
第八条、学校发生突发疫情,建立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信息报告体系,确保信息畅通,确保监测与预警系统的正常运行,及时发现潜在的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突发事件期间学校设立24小时值班及疫情监控和联系电话。学生科应在第一时间向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和应急处理工作组报告情况,紧急或特殊情况随时上报。应急处理工作组汇总各方面信息,及时报告有关上级领导,及时向学校有关部门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并随时与上级单位保持密切联系。在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对疫情应当坚持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
第九条、灾害发生后,学校在属地救灾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认真做好校内的抢险救灾及自救、互救工作,同时配合省市部门做好人员抢救、医疗救护、卫生防疫、物资供应、灾民安置、社会治安维护、次生及衍生灾害防御、接受救援、灾害损失评估、涉外事务等工作。
第十条、学校各类考试发生突发事件,学生科领导及工作人员应立即深入第一线,掌握情况,控制局面,本着统一指挥、快速反应、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的原则,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把考试泄密、违规突发事件控制在最小范围。
第十一条、附则1.本预案是学生科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准备和响应的工作文件,学生科全体成员应遵照执行,并参照本预案制定本科室的应急预案,相关负责人做好备案。2.在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中,对有突出表现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鼓励和表彰。3.预案启动实施由领导小组组长决定。所有领导小组成员要认真贯彻执行本预案,严格执行和遵守信息保密制度,遵守工作纪律,确保信息安全,并保证联系方式畅通、便捷。4.本预案由学生科负责解释。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组织有关部门,及时修订本预案。学生考勤及请销假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校风学风建设,增强学生组织纪律观念,保证正常教学生活秩序,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学生在校期间因故不能参加学习活动(如上课、实习、军训及学校组织的集会活动)时,必须依照本细则履行请假手续。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我校大中专学生在校期间的管理。
第二章考勤管理
第四条学生必须按时参加教学计划规定和学校组织的一切活动,理论课、实习课、早晚自习课、升旗、早操及各种集会活动等均进行点名考勤。
第五条各班级学生考勤由专人负责统计,考勤记录由班主任初审后报学生处复核,学生处可对各班考勤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
第六条学生处对考勤不合格的学生进行惩处,详细考勤评分可见学生操行奖惩标准
第三章请销假制度
第七条学生在校期间,原则上不得请假,如因病、因事必须请假者,要事先办理请假手续。
第八条请假程序
(一)学生请假手续由学生本人或者家长履行,请假条统一由班主任管理,请假者按要求填写书面假条(一式三份),注明请假原因及请假时限,经班主任或分管领导批示后生效。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准打电话请假。
(二)请假在三天以内由班主任酌情批准;三天以上班主任签注意见,报学生处批准;一周以上的请假由班主任、学生处签注意见报分管校领导批准。
(三)请假分事假、病假、公假三种。事假:学生因私人或家庭亲属的重大事件,无法按学校规定时间上课而提出的请假,须有家长出具书面证明或班主任与家长电话联系核实情况后,遵循以上请假程序办理请假手续。病假:学生因身体原因无法按时上课而提出的请假,须有家长、校医室或医院证明,程序与事假程序相同。公假:因参加校内外活动无法按时上课而提出的请假,由活动组织相关部门报学生处审批,程序与事假程序相同。
第九条准假权限
(一)三天以内的请假,由班主任审批;
(二)三天以上一周以内的请假,由学生处审批;
(三)一周以上的请假,由分管校长审批;
(四)节假日前后三天一律由学生处批假
(五)班级干部一律没有准假的权利。
第十条补假及续假
(一)学生因急事但无法事先请假的,经查明情况属实,可补办请假手续。
(二)学生在假期、节假日必须按学校的规定按时离校、返校,逾期不归者必须持有效证明办理补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
(三)请假或补假期满,不能销假者应事先办理续假手续。
第十一条销假请假期满,应按时返校,并到班主任处报到进行销假。因故延期要提前办理续假,经领导批准后有效,否则按旷课处理。
第十二条其它
(一)无故超假者,按旷课处理;未经请假或请假未准离校外出者,视情节予以批评教育或校纪处分,离校期间一切安全责任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二)如果以欺骗手段请假或使用虚假假条,一经查实则取消该生的请假资格,并追究相应的责任,给予校纪处分。
(三)学生请假时数不得超过一学年授课总数的三分之一(含事假、病假、公假),否则期末操行评定视为不合格。
(四)学生离校外出需提高安全意识,请假期间一切责任后果均由学生本人承担。
第十三条本细则由学生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