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收费标准中未含医疗机构检验检查项目费用,医疗机构检验检查项目按现行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另行收费。收费项目计算单位收费标准(元)备注。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中的损伤程度鉴定/人300-600元;
(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中的交通事故伤残评定/人300-600元;
(三)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中的劳动能力、评残鉴定/人400-800元;
(四)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中的行为能力鉴定/人800-1000元;
(五)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中的活体年龄鉴定/人400-800元;
(六)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中的损伤与疾病关系鉴定/人600-1000元;
(七)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中的男性性功能鉴定/人500-800元;
(八)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中的医疗纠纷司法鉴定件2000-3000元;
(九)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中的活体检验照相/人50-80元。
保险公司承担的赔偿责任是给受害者造成的人身侵权赔偿,至于交通事故中的鉴定费,应该由申请人自己支付,比如伤残鉴定费,但是如果对方对交通事故负全部责任的话,可以让对方赔偿伤残鉴定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侵害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赔偿数额的确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