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灾害保险算不算出险需要依据具体的实际情况才能够确定。一般而言,保险公司会赔付的情况包括有:火灾、雷电、各类风暴、各种水灾、除锅炉爆炸以外的爆炸、山崩、雪崩以及火山爆发等。当受保人突遇这些赔付范围内意外事故的时候,都会得到保险公司的赔偿。
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保险主体,就是保险合同的主体,只包括投保人与保险人。保险客体,即保险合同的客体,并非保险标的本身,而是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的可保利益。保险标的即保险对象,人身保险的标的是被保险人的身体和生命,而广义的财产保险是以财产及其有关经济利益和损害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
由此可见,自然灾害是否算出险需要根据具体案情判断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保险活动,适用本法。
第四条 从事保险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第五条 保险活动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