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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假工资与疾病救济费有什么区别?

2024-07-25 来源:年旅网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59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与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疾病救济费是指病伤假期超过六个月以后的待遇,病假工资是指病伤假六个月之内的待遇,不可能同时拥有。

失业保险与社会救济有什么不同

失业救济是国家或社会为丧失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劳动者提供现金帮助的一种救济制度,它既是现代社会救济制度的重要内容,也是失业保险的延续和必要补充。

失业保险和社会救济有以下不同:

(1)对象不同。失业保险的对象是虽具有劳动能力,但因各种原因暂时离开工作岗位的失业人员;面社会救济的对象则是老、弱、病、残以及无固定收入、无法维持最低生活的城乡居民,这些人大部分是丧失了劳动能力或还没有劳动能力的。

(2)期限不同。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有一定的期限,即根据连续工作、缴费时间发放,最长不超过两年,对实现再就业或虽未再就业但已超过规定的救济期限的,停止其享受失业保险待遇;而社会救济是对符合救济条件的对象,根据确定的救济标准,按期发放救济费,且一般没有固定的期限。

三险与五险有什么区别?

三险:是最基本的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

五险:是指社会基本保险,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目前生育保险已经并入医疗保险。

劳务费与临时工工资有何区别

支付劳务费属于支付劳务报酬,是个人独立从事各种技艺、提供各项劳务取得的报酬。该人员不属于企业的职工,与企业的关系只是由于该劳务而发生的。由于该个人提供的是独立劳务,因此应纳营业税及相应的附加税,并由企业代扣代缴支付的劳务报酬的个人所得税(按劳务报酬的计税标准),不可以作为三费的计提基数。

而临时工属于企业的职工,临时工所提供的劳务属于非独立的个人劳务活动,即在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中任职、受雇而得到的报酬。可以作为三费的计提基础。计件工资及其他临时工工资均可作为计提三费的基数。

孕期病假工资规定?

现有的劳动法律法规都严格地规定了女职工享有生育产假的权利。在长病假前六个月内,企业支付病假工资,具体标准如下:连续工龄不满

2年的,按本人工资的

60%

计发

;

连续工龄满

2

年不满

4

年的,按本人工资的

70%

计发

;

连续工龄满

4

年不满

6

年的,按本人工资的

80%

计发

;

连续工龄满

6

年不满

8

年的,按本人工资的

90%

计发

;

连续工龄满

8

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

100%

计发。本人工资按职工正常情况下实得工资的

70%

计算。

肿瘤病假工资多少?

长期病假工资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七十;工作年限满十年和十年以上的,发给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根据《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的规定》第二条工作人员病假超过两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

(一)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九十。 该内容由 徐浩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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