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履行时效规定及继续履行合同的条件。合同履行的诉讼时效一般为3年,特殊争议可能为1年。诉讼时效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超过20年不予保护。继续履行合同需要存在违约行为、守约方请求继续履行、违约方能够履行合同。合同签订和履行一般属于当事人自治,但纠纷可通过诉讼解决,诉讼时效为3年。
法律分析
一、合同履行时效规定是什么?
合同履行的诉讼时效是3年,一般的合同纠纷按照《民法典》的规定,诉讼时效为3年,几类特殊的争议,如租赁合同中延付或拒付租金的争议,保管合同中寄存物被丢失或损毁的争议的诉讼时效为一年。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换言之,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期间有二个前提条件,就是“权利人的权利要受到侵害”且权利人“知道或者应该知道权利被侵害”
由于合同的复杂性、地域性,因此,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为四年。其他法律规定了特别时效的,依照其规定,如海商法规定的货运赔偿请求权的时效为一年。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当应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
《民法典》“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换言之,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期间有二个前提条件,就是“权利人的权利要受到侵害”且权利人“知道或者应该知道权利被侵害”。如果权利人的权利尚未遭受侵害,或者权利虽已遭受侵害,但权利人并不知道或不可能知道,那么就不存在需要计算诉讼时效期间的问题。
二、继续履行合同的条件有哪些?
继续履行在一定程度上能使合同恢复到在正常履行条件下,非违约方能够达到的利益状态,是一种重要的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判决合同继续履行应具备如下条件:
(一)存在违约行为;
(二)必须有守约方请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债务的行为,即必须是基于债权人的履行请求权的行使;
(三)必须是违约方能够继续履行合同。应当说除了不能继续履行的合同,其他的合同都能够继续履行。
合同的签订和合同的履行一般情况下都是属于当事人自治的范围,所以我们国家法律不会做出过多的干预,但是一旦发生纠纷的话,可以选择诉讼方式解决,诉讼时效是三年,这是法律规定的。
结语
合同履行时效规定是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一般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为3年。特殊争议,如租赁合同中的延付或拒付租金争议、保管合同中寄存物丢失或损毁争议的诉讼时效为1年。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复杂的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的诉讼期限为4年。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根据权利人是否知道或应该知道权利被侵害来确定。如果权利尚未遭受侵害或权利人不知道或不可能知道权利被侵害,则不存在需要计算诉讼时效的问题。继续履行合同的条件包括存在违约行为、守约方请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债务的行为,以及违约方能够继续履行合同。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在合同纠纷发生后可以选择诉讼解决,诉讼时效为三年。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修正): 第十六条 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的,应当认定对债权人的债权和债务人的债权均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修正): 第五条 享有撤销权的当事人一方请求撤销合同的,应适用民法典关于除斥期间的规定。对方当事人对撤销合同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合同被撤销,返还财产、赔偿损失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合同被撤销之日起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修正): 第十五条 对于连带债权人中的一人发生诉讼时效中断效力的事由,应当认定对其他连带债权人也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
对于连带债务人中的一人发生诉讼时效中断效力的事由,应当认定对其他连带债务人也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