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受理的几种情形?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登记:
(一)未到的;
(二)非自愿的;
(三)已有配偶的;
(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五)患有法律规定禁止结婚或者暂缓结婚的疾病的。
一、远房表兄妹可以结婚吗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如果“表兄妹”是在这个范围内,则不能结婚。
这个禁止条件是出于对生物遗传学优生优育和伦理道德的考虑而作出的规定,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六条第四款的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直系血亲是具有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即生育自己和自己所生育的上下各代亲属,父方母方都包括在内。举例如父母与子女、祖父母与孙子女、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等。旁系血亲是相对于直系血亲而言的概念,是具有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即非直系血亲而在血缘上和自己同出一源的亲属。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是在血缘上和自己同出于三代以内的亲属。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是指向上推算,当事人源于相同的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比如兄妹之间、表兄妹之间以及姑姑与侄子、叔叔与侄女的关系均属。这里的三代是从自己开始计算为一代的三代。
根据我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是禁止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办理结婚登记的,表兄妹是属于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范围,是禁止结婚的。
《民法典》当中明确的提到了直系血亲跟三代以内的亲属都是不允许结婚的,那按照计算,在我国表兄妹其实就是属于三代血亲以内的,如果表兄妹结婚的话,有极大的概率生下来的孩子智商有问题,畸形甚至直接死亡的这种情形,所以我国是禁止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结婚的。
二、不用户口本可以拿结婚证吗
不用户口本不可以领结婚证。当事人结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1、户口证明;
2、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领结婚证的条件如下: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
2、男方必须年满二十二周岁,女方必须年满二十周岁;
3、没有禁止结婚的法定情形,包括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4、双方均无配偶。
三、男女多大年龄可以结婚登记
男性满二十二周岁,女性满二十周岁的,可以结婚登记。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2、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有效护照;
2、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结婚登记的程序如下: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如下:
1、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2、非双方自愿的;
3、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4、属于直系血亲;
5、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