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主要领导一般不直接分管财务和基建工作; 班子成员的分工原则上3至5年调整一次。
法律依据;
《财政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第三条 (一)1、各级领导班子实行集体领导和领导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班子成员的分工由主要领导提出初步意见,在征求各班子成员意见后经党组(委)会议讨论决定,分工情况及时以文件或其他形式公布,同时向上级党组织或分管领导报告。领导班子成员要按照分权、制衡的原则进行分工。主要领导一般不直接分管财务和基建工作; 班子成员的分工原则上3至5年调整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