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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交通安全宣传方案范文 篇11

2024-07-18 来源:年旅网

  按照公安部、中央明办、中央网信办、教育部、司法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联合开展20xx年“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的通知》和省总队和市支队要求,江区决定在全区开展“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月系列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

  今年12月2日是国务院批准设立的第XX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为“社会协同治理、安全明出行”。

  二、工作目标

  通过组织开展“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月系列活动,进一步拓展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在我区的宣传覆盖面和社会影响力,积极发动社会各界参与到道路交通安全活动中,大力推动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努力在全社会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制保障的工作格局,提升全民交通安全意识、明意识、法制意识,在全社会营造共同关注交通安全、携手共建明交通的良好舆论氛围。

  三、活动时间

  11月16日至12月1日,此次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预热宣传阶段:11月16日至11月26日,为活动进行宣传造势;

  (二)集中宣传阶段:11月27日至12月2日,在区内形成交通安全宣传热点,掀起高潮;

  (三)后续宣传阶段:12月日至12月1日,夯实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成果,为即将到的春运交通安全宣传蓄势。

  四、工作措施

  (一)协同共治,联合开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1、开展“交通安全面对面”活动,送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常识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让广大中小学生,客货车、校车和危化品运输车辆驾驶人,企业负责人及安全员普遍接受一次触动大、体会深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进一步树立规则意识,做到知法、懂法、守法。

  2、开展“明交通我参与”活动,以“维护交法权威、保护自身安全”、“了解交法我有责、安全交通为大家”为主题,组织开展演讲比赛、知识大赛等活动。

  、开展“交通违法我监督”活动,结合明城市、明村镇创建等活动,发动社会力量,开展交通违法有奖举报、交通陋习“随手拍”等活动,加强行人和非机动车各行其道、遵守交通信号的倡导,加强私家车争道抢行、不礼让斑马线等交通陋习的查处,强化明交通人人有责、安全交通人人有为的良好氛围。

  4、开展“严重违法大曝光”活动,结合治理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等工作,曝光、公布一批涉及公路客货运企业、旅游客运企业、危化品运输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的典型案例,增强震慑力。同时,结合我区当前开展的黄标车和老旧机动车集中整治统一行动,广泛宣传当前工作措施和政策,通过通报工作进展和成果、及时曝光查处的黄标车和老旧机动车等措施,争取广大社会公众的支持和配合。

  各地要结合实际创作一批带有122“全国交通安全日”标识的主题宣传品,在各项活动中大量印制、发放、传播。

  (二)多方联动,联手打造全媒体时代全方位宣传模式

  5、推出主题宣传特别节目。12月2日当天,省交警总队将以“社会协同治理,安全明出行”为主题举办一场大型宣传活动,大队结合本地实际与总队同步推出主题宣传活动,上下联动呼应,大造122交通安全宣传声势,形成122“交通安全日”宣传品牌效应。

  6、做好交通安全阵地宣传。一是在客运场站、窗口单位(车管所、驾驶人考场和交通违法、交通事故处理窗口)、交通管理执法站等地,摆放、张贴、悬挂包含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LG、活动主题及内容的交通安全展板、主题海报和宣传条幅等。二是依托行政村出入口、村委会、国省县乡道沿线及重点路段醒目位置宣传牌、农村交通安全服务站(劝导站)集中展示主题海报、宣传画和宣传标语。三是利用交通诱导LED显示屏、客运场站显示屏、村镇广播、社区宣传栏、手机短信平台等信息发布平台,适时发布交通安全提示信息、交通安全预警提示、交通突发事处置等。

  7、继续发挥传统媒体作用。积极与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合作,开辟122主题专版、专栏,充分运用江电视台、江人民广播电台和《江半月刊》推出宣传专栏,内容以剖析交通违法和重大事故典型案例,推介本地交通管理措施和成效,播放交通安全音视频公益广告和安全明出行提示等为主。与我省参与122“百城百台”联播中的媒体协调,联合策划线上线下活动,做好开展“守护平安、走进百城”122主题微直播活动,助力全国性或区域性广播电视大联动顺利进行。

  8、突出新媒体优势传播。依托交警系统政务双微一端以及主流媒体的新媒体平台,设置“全国交通安全日”“我的122”“明交通我践行”“交通明我参与”等主题词,鼓励网民参与122主题视频、图片征集和展示活动,强化新媒体平台交通安全知识普及服务的个性化、交互性,充分发挥移动互联网的强大覆盖作用,形成新媒体网络集群效应。

  9、加强122公益提示,以公益广告、滚动字幕等形式在江电视台持续播出“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片和主题提示,形成媒体公益宣传月。

  10、组织先进典型展播活动,集中宣传、广泛展示“崔光日式好交警”“吉林好司机”的故事,弘扬正能量,展示新风尚。

  (三)公众参与,大力推出交通安全公益宣传

  11、积极推广“交通安全体验”示范程,发挥社会力量,用好“交通安全体验”视频、示范资料包等,结合“交通安全进校园”“交通安全基地互动体验”“警营开放日”等,重点选择城乡结合部、公路沿线和农村地区小学、幼儿园开展“交通安全体验”活动。

  12、开展“被看见才安全”公益宣传活动,针对秋冬季农村、城乡结合部地区学生交通安全问题多发状况,集中开展针对性宣传和典型案例曝光,组织开展送反光贴、反光背心等公益活动,积极劝导家长、学生安全出行,最大限度防范未成年人交通伤害,增强学生交通安全自护能力。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综合治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提升群众出行安全感和满意度是建设“平安中国”的重要内容。要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此项工作,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将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旋宣传月活动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同时要充分发挥职能部门、行业组织的优势,动员社会各方资,积极开展系列主题活动,宣传明交通新风尚。

  (二)推动工作创新。

  要在总结近年开展122“全国交通安全日”经验的基础上,围绕年度主题,与本辖区工作有机结合,推出符合辖区实际的独具特色的主题活动。并积极开发内容简明、形式新颖、接地气的宣传产品,力争打造一批交通安全化宣传精品,广泛持续使用。同时要强化122品牌意识,主题宣传月期间所有宣传活动中,一律要使用122“全国交通安全日”标识(lg)作为活动的主要标志之一。

  (三)强化信息收集上报。

  要秉承全省乃至全国“一盘棋”的思想,及时将优秀宣传素材逐级上报至省级部门,广泛宣传我区开展“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月活动以及其他工作推进情况。同时指派专人对122宣传工作进行调度、情况汇总,广泛收集上报当地开展各类活动情况的字、图片和视频等各类高质量的素材(包括大范围集中统一行动、查处典型违法案例和事故案例、有特色活动、人物先进事迹和创新工作做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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