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镇农业办公室:我村村民,男,现年XX岁,系我村七组村民。为响应国家号召,大力发展农村养殖业,调整和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提高农业效益,决定在中线北我村七组土地内建设肉牛养殖基地,初步计划投资X万元,占地20亩(该养殖基地建设用地为水淹地,土质遭到破坏,已不具备耕种要求,不能为群众创造效益),建成后年出栏肉牛规模将达到1000头以上,预计年创造经济效益X万元,解决剩余劳动力35人。经村两委会研究,同意建设,请上级有关部门予以支持批准。特此报告!
XX村委会20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