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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担当有为做合格党员发言稿 篇9

2024-07-18 来源:年旅网

  国有国法,党有党规。党章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规矩,是中国共产党人90多年的智慧结晶,传承着一代又一代共产党人的理想信念;党规党纪是我们共产党人的行为标尺和行动底线。这次市里组织我们重新学习党章党规党纪,我们重温了入党誓词,接受了一次精神上的洗礼。通过学习,我深深地感到,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要时时以党章党规党纪为明镜,常常对照检查;要将党章党规贯彻到工作、生活的方方面面,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做一个无愧于党组织培养、无愧于人民重托、无愧于时代使命的党员领导干部。

  党的先锋队性和先进性要求决定了,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国法是所有公民的行为底线,党纪是对党组织和党员立的规矩。广大党员干部要抓制度改作风,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做廉洁履职模范干部。

  加强思想教育,内化党纪党规。以来,党中央先后出台了“八项规定”“六项禁令”“整治四风”等许多具体措施,为各级党员干部扎起了篱笆,划出了“红线”,但仍然存在一些党员干部对党纪党规知之不深、执行不严的情况,违法犯罪行为屡屡发生。因此,党员干部要加强党章党纪党规的学习,严格要求自己,思想和行动统一起来,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防止小错酿成大错。

  推进党务公开,主动接受监督。一方面要加强群众监督,畅通群众举报渠道、欢迎群众多提意见,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建立“权利制约权力”的倒逼机制,让“隐身人”无处藏身。对群众举报、社会舆论和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及时回应、调查核实、依法处理。一方面区纪委、区委组织部采取定期督查、随机抽查或知识测试等形式掌握党员干部学习和遵守党纪党规的情况,并将此情况作为单位、党员干部考核考察的重要依据,推动党纪党规落到实处。

  违反党规零容忍,逾越党纪不姑息。党成立93年来,我们的党员干部长期形成的作风之弊、行为之垢,严重损害着党的公信力。为此,我们务必要把党规党纪深化为党员干部思想的警戒线,给党员干部头上带上“紧箍咒”,坚持党规党纪面前无例外,违反党规党纪的行为坚决纠正,真正做到有纪有规必依、执纪执规必严、违纪违规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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