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偷活于此邪的下一句:且承天子命以来为吏。诗词名称:《祭鳄鱼文》。本名:韩愈。别称:昌黎先生、韩吏部、韩昌黎、韩文公。字号:字退之。所处时代:唐代。民族族群:汉族。出生时间:768年。去世时间:824年12月25日。主要作品:《晚春》《将至韶州先寄张端公使君借图经》《听颖师弹琴》《石鼓歌》《八月十五夜赠张功曹》等。主要成就:倡导古文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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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年月日,潮州刺史韩愈使军事衙推秦济,
以羊一、猪一,投恶溪之潭水,
以与鳄鱼食,而告之曰:昔先王既有天下,
列山泽,罔绳擉刃,
以除虫蛇恶物为民害者,驱而出之四海之外。
及后王德薄,不能远有,
则江汉之间,尚皆弃之以与蛮、夷、楚、越;
况潮岭海之间,去京师万里哉!
鳄鱼之涵淹卵育于此,亦固其所。
今天子嗣唐位,神圣慈武,
四海之外,六合之内,
皆抚而有之;况禹迹所揜,
扬州之近地,刺史、县令之所治,
出贡赋以供天地宗庙百神之祀之壤者哉?鳄鱼其不可与刺史杂处此土也。
刺史受天子命,守此土,
治此民,而鳄鱼睅然不安溪潭,
据处食民畜、熊、豕、鹿、獐,以肥其身,
以种其子孙;与刺史亢拒,
争为长雄;刺史虽驽弱,
亦安肯为鳄鱼低首下心,伈伈睍睍,
为民吏羞,以偷活于此邪!
且承天子命以来为吏,固其势不得不与鳄鱼辨。
鳄鱼有知,其听刺史言:潮之州,
大海在其南,鲸、鹏之大,
虾、蟹之细,无不归容,
以生以食,鳄鱼朝发而夕至也。
今与鳄鱼约:尽三日,其率丑类南徙于海,
以避天子之命吏;三日不能,
至五日;五日不能,
至七日;七日不能,
是终不肯徙也。是不有刺史、听从其言也;
不然,则是鳄鱼冥顽不灵,
刺史虽有言,不闻不知也。
夫傲天子之命吏,不听其言,
不徙以避之,与冥顽不灵而为民物害者,
皆可杀。刺史则选材技吏民,
操强弓毒矢,以与鳄鱼从事,
必尽杀乃止。其无悔!
二、评析
《祭鳄鱼文》,《韩昌黎文集校注》中原名《鳄鱼文》,但在《古文观止》中,则用此篇名。这是由于不少论者认为这是一篇祭文,或是一篇对鳄鱼的檄文。因此自觉不自觉地将《鳄鱼文》写成《祭鳄鱼文》或《驱鳄鱼文》。(陈新璋《也谈韩愈驱鳄及其“鳄鱼文”》)
公元819年(唐宪宗元和十四年),韩愈因谏迎佛骨,触怒了唐宪宗,几乎被杀,幸亏裴度救援才被贬为潮州刺史。据《新唐书·韩愈传》说,韩愈刚到潮州,就听说境内的恶溪中有鳄鱼为害,把附近百姓的牲口都吃光了。于是写下了这篇《祭鳄鱼文》,劝戒鳄鱼搬迁。不久,恶溪之水西迁六十里,潮州境内永远消除了鳄鱼之患。这一传说固然不可信,但这篇文章仍不失为佳作,体现了韩愈为民除害的思想;文章虽然短小,却义正词严,跌宕有力。又,一般祭文的内容都是哀悼或祷祝,此文却实为檄文,如兴问罪之师,这也是韩愈为文的大胆之处。正如曾国藩所评:“文气似司马相如《谕巴蜀檄》,但彼以雄深胜,此以矫健胜。”
《旧唐书·韩愈传》载:“初,愈至潮阳,既视事,询吏民疾苦,皆曰:“郡西湫(深潭也)水有鳄鱼,卵而化,长数丈,食民畜产将尽,于是民贫。居数日,愈往视之,令判官秦济炮一豚一羊,投之湫水,咒之。……咒之夕,有暴风雷起于湫中。数日,湫水尽涸,徙于旧湫西六十里。自是无鳄患。”正是这一百来字的记述,加上韩愈的《鳄鱼文》,就在“韩愈驱鳄”这件事上,千百年来引发了学人几无穷期的纷争,历来褒贬不一。褒之最高的,当推苏东坡,贬之最低的,应是王安石。
许多文人学士对韩愈驱鳄称颂备至。苏东坡在韩碑上赞扬韩愈:“约束鲛鳄如驱羊”, “能驯鳄鱼之暴”。明宜德年间潮州知府王源《增修韩祠之记》中称颂韩愈“存恤孤茕,逐远恶物”。清代楚州人周玉衡则在《谒韩文公祠》诗中说:“驱鳄文章非异术,化民诗礼亦丹心”。至于潮州的民众与学人则更抱赞赏与感激的态度。因此,驱鳄行动成为宋代以后潮人尊韩的一项重要内容。清乾隆间人李调元在《题韩祠诗》中写道:“官吏尚镌鹦鹉字,儿童能诵鳄鱼文。”
王安石在《送潮州吕使君》诗中告诫当时的潮州太守吕说:“不必移鳄鱼,诡怪以疑民。”后世批判审问者很多,言辞越发激烈。胡他的《白话文学史》中指出:“鳄鱼远徙六十里的神语,是韩愈自造的。”1979年,吴世昌则在《重新评价历史人物--试论韩愈其人》中评说《鳄鱼文》“真是中国文学史上弄虚作假、欺世盗名的一篇杰作,这样的神话实在编得拙劣可笑,无聊之极”。郭朋在《隋唐佛教》中甚至说韩愈“堂堂一代大儒、朝廷命宫,竟把一种浑浑噩噩的野生动物,当成谈判的对象。要同他们进行‘谈判’已经是愚不可及了,而最后那种‘选材技吏民,操强弓毒矢’的劲头,简直就是古代中国的‘堂·吉诃德’了!”
三、韩愈其他诗词
《师说》、《杂说四·马说》、《初春小雨》、《春雪》、《山石》。相同朝代的诗歌
《三姑石》、《暖翠》、《赠别徐侃》、《幽恨诗》、《题贾岛墓》、《天台禅院联句》、《长恨歌》、《忆江南》、《钱塘湖春行》、《暮江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