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旅者,中国人在美国自驾已经不是什么稀罕事儿了。本人在美数月,数种体验,现把自己在美国开车的感受写下来,希望有助于准备在美自驾的朋友。小文写的都是本人亲历,由于美国各州法律不尽相同,所以以下感受只限在自己体验过的加州、华盛顿州、犹他州、亚利桑那州。
在本文上述列明的几个州,答案是肯定的,但需要注意的是驾驶者必须是短期停留。美国认可国外的驾照,所以持中国驾照在美国开车从资格上是合法的。不过中国驾照在美国开车存在一个重要问题,就是保险问题。美国的保险不是随车而是随人走的,美国人开车可以拿着自己的驾照任何车辆,出险之后是由自己的保险赔付,与车无关。
除了租车以外,中国驾照在美国是无法购买保险的。不过如果你的孩子在美有车,你持中国驾照开自己孩子的车上路出险,保险公司可以为你且只为你承保一次。而租车开,则不存在驾驶人没有保险的问题,租车费用里面很大一部分是保险费。
在美国,法律规定行人具有绝对的路权。从来只有车让人,没有人让车。所有的行人都具有“自己是老大”的意识,他们过马路一般不会像国人一样“眼观六路耳听八方”,而是“抬腿就过”,尤其是在没有红绿灯的人行道处,或者是车辆右转弯时,一不小心就会从旁边冒出来行人,这是我们国人容易疏忽的。为此,我曾经遭遇过几次白眼,不是自己缺少礼让,而是我们在国内开车一般不会观察面那么大。而在美,如果有行人过马路,无论何种情况,一切大小车辆必须停下来让路,所以很多行人都习惯于“义无反顾”地过马路而“不用朝两边看”。
校车在美是拥有路权的。一般校车在停车时,都会从车身的侧面伸出一个“STOP”标志,所有车辆必须停下来,等学生下车通过马路后标志收起为止。其实,只要校车停下来,不过有没有"STOP"标志,所有车辆必须停车让行。而且,车辆导航在路过学校路段时,都会提前鸣响提示注意减速。
开车在路上,只要听到有救护车,或警察鸣笛,不管是对面,还是车行这侧,必须马上向右靠停车,等待鸣笛的车辆过去再行驶。如果你违反了交通法规不幸被警察逮到,千万不要下车(这里的下车被认为是一种危险的抗拒行为,严重者会吃枪子)。你把车停到路边,坐在车里等警察过来。
在美国的很多十字路口,都竖立一个明显的红色八角型“Stop”,不设stop标志的路上行驶的车辆拥有路权。有的十字路口是四个“停车”标记,则遵守“先到先行”的规则。没有路权的车辆不管是不是有车辆通过,都必须停稳车看清楚,确认没有车辆和行人通过再走。没有停稳如果被警察看到必吃罚单。呵呵,在美违章,要么只是警告没有罚单,一旦有罚单,数额就是几百美金,可不是闹着玩儿的!
美国的多数路口允许红灯右转,但右转时有很多规则,“红灯右转”等同于“STOPSIGN”,先要停几秒,即使对面和左边没有车辆行驶过来,也要停稳再行。而有些路口是不允许红灯右转的,在路口处设有红灯时不许右转的指示牌。另外,绿灯右转时,也要注意对面方向的左转弯车辆。美国人的车速快的程度不能用国内的十字路口的车速衡量,一旦出现一些车辆交汇,尽管没有出险,都会惊出一身冷汗。
美国州内高速公路上一般限时速是65英里,市区45英里,小街小巷是35英里(1英里=1.6公里)。开车上路了你会发现,几乎所有的车辆都超速,你需要注意的是“不要明显比其他的车速快”,当然,警察是否抓到你也要看运气。
在美国的高速公路上,有专门辟给那些两个或两个以上乘客走的车道(最里面的车道),如果车上只有一个人,千万不要走CarPoolLine。通常情况下,CarPoolLine与普通车道之间是实线,很多摩托驾驶者是在这线上行驶的,因为是实线没有车辆并入和并出相对安全,所以千万不要在实线并线,否则很危险。
还有就是,千万不要超警察的车(摩托),一般警察的行驶速度就是限速,你超过他就是超速,罚你没商量。因为国人本身对美警察的车辆不是很敏感,加之又是在行车中,所以容易出现“视警车不见”的情况。本人在圣地亚哥的科罗纳多岛,就超了警察开的摩托,结果被警察在车后闪灯靠右停车,据警察说我开了40英里(那里限速是35英里),也许是因为超的不多,或者是因为中国驾照罚款手续有些繁琐,反正最终给了我一个警告,我省了银子得了教训。
美国是一个尽量降低监督成本的国家,从道路监督设施上可见一斑。在美国的交通道路上很少有摄像头,警察也不是很多,但是一旦违法被摄像头拍到或者被警察拦到,罚款金额是巨大的,比方说闯红灯的罚单大约是450美元左右,可见一斑。
美国有很多公共停车场停车是免费的,但是一旦是收费停车场,费用按汇率折合成人民币都不便宜。美国的公路两边多数可以停车,但是遇到有些写有不许停车的标志,或者在马路牙线上涂有红色的部分,则不允许停车;有些街道两侧会有竖起的泊车规定牌,牌子上会注明什么时间不允许停车。在中心地区,有很多自助的停车区,每一个车位旁边有一台机器,只需要输入时间用银行卡缴纳相应的费用即可。
在路上开车,中国人有“抢”的意识,也有“防”的意识,而美国人是比较守规矩的,所以他们既没有“抢”的意识,也没有“防”的意识。
所谓“防”是预备着可能发生的不守规矩的事儿,“防”的最典型的动作就是把右脚放在刹车片上以备万一。比如,在十字路口“防着”突然冒出来的右转弯的车,还有“防着”左转弯不让直行等等。而美国人没有这些“防”的意识,因为他们不会想到有这些可能性。所以国人一定不要期望美国人在我们认为的某些场合会“防”,这也是国人一旦在美发生驾驶事故都很严重,除了车速快以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在国人“防”的状况里,美国人的脚根本不在刹车片上!
所以不得不说,在国内开车的有些意识,从风险防范的一方面是好的。不过,这里面牵扯到好多问题,包括规则、效率、风险防范等等,相信每一个人内心里都会有一个评判。
千万不要以国内对车速的概念来判别美国公路上的车行速度。美国大多的车限速是65英里,也就是105公里,这在国内接近高速路的限速,但是在美国随处可见。所以当你以较低的速度加入到一个高速行驶队列当中时(比方说右转弯、或者从匝道进入主路),第一你要确保要加入的行驶道上没有高速行驶的车辆;第二,要快速把自己的车速增加到车流行驶的速度。在这种情况下,低速行驶是存在很大危险的。美国人的超车、并线有一个基本的前提,就是不要影响其他车辆的行驶,当然,这不仅仅是是否存在危险的问题,而是“不要让对方因为你而踩刹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