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的使用效益,加快我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进程,努力提高我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效果,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xx年版)》、《20xx年省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指标体系》及20xx年省市基卫工作要求等规定,经研究,制定区20xx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一、服务范围
辖区内常住人口(含流动人口,辖区内住6个月以下的提供基卫8种项目服务)均可免费享受11类43项基本公共卫生
服务项目。
二、方案依据
(一)《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xx年版)》
(二)《关于印发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规范的通知》
(三)《20xx年省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指标体系》
(四)《20xx年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
(五)《区中医药预防保健及康复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六)国家卫生计生委20xx年第1期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培训要求(另见培训材料)
三、具体目标
20xx年,要大力倡导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和健康生活方式,提高我区居民健康和人均期望寿命为目标。各卫生院要进一步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具体目标为:
1.健康档案:确保城乡居民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达70%以上,档案抽查合格率不低于90%。真实率100%。居民档案使用率达50%以上,重点人群档案使用率90%以上。
2.健康教育:每年提供印刷资料不少于12种,并及时更新补充,保障使用。正常应诊时间播放影音资料,全年不少于6种。卫生院宣传栏不少于2个(每个面积不少于2平方米),每1个月最少更新1次内容;村卫生室宣传栏不少于1个,每2个月至少更新1次。每年至少开展9次健康咨询活动。卫生院每月至少举办1次健康知识讲座;村卫生室每两个月至少举办1次健康知识讲座;门诊医疗、上门访视等医疗卫生服务时,要开展有针对性的个体化健康教育。全年参加健康教育人数不少于辖区人口的5%。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街道达80%以上,乡镇达到70%以上。健康教育档案真实率100%,装订合格率90%以上。专兼职人员每年接受健康教育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不少于8学时。
3.预防接种:儿童预防接种建证率达到95%以上,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0%以上。
4.儿童健康管理:儿童健康管理:为辖区0-6岁儿童建立儿童保健手册,开展新生儿及儿童保健系统管理。新生儿访视至少2次;满月体检1次;婴幼儿保健1岁以内至少4次,第2年和第3年每年至少2次;3-6岁儿童每年体检1次。新生儿访视率95%以上,3岁下儿童健康管理率达到95%以上,0-6岁儿童系统管理率达到85%以上。
5.孕产妇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为辖区孕产妇在孕13周前建立保健手册,开展至少5次孕期保健服务和2次产后访视。早孕建册率达95%以上,产前健康管理率达到95%以上,产后访视率达到85%以上。
6.老年人健康管理:社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65%,健康体检表完整率达70%以上。
7.高血压和糖尿病管理: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率社区(各镇)达到40%以上,高血压规范管理率60%以上、体检率达100%,高血压管理人群血压控制率达40%以上。开展分类干预,每个季度至少进行一次随访服务,免费测血压一次,一年至少4次。
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率社区达到30%以上,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60%以上、体检率达100%,糖尿病管理人群血糖控制率达35%以上。每个季度至少进行一次随访服务,免费测血糖一次,一年至少4次。
8.重性精神疾病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检出率3‰,其中,管理率90%以上,规范化管理率50%。
9.传染病防治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传染病疫情报告率100%,报告及时率95%以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率100%。
10.卫生监督协管:卫生监督协管报告率达到95%以上。
11.中医药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中医诊室,应用中医药方法开展健康教育,慢性病管理,孕产妇、儿童、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健康管理服务的有关记录、资料。重点突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和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
四、经费管理
20xx年按照市卫生局和财政局要求,我区常住人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人均补助标准为50元(其中中央财政人均7元、市财政人均10元)。各卫生院要认真执行《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xx年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经费给付标准指导意见》(溧卫字〔20xx〕2号)及省市相关文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主要用于相关人员支出及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所必须的耗材等公用经费支出。不得将补助资金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基本设施建设、设备配备和人员培训等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无关的其他支出,确保用于村卫生室的资金不少于40%。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挤占和挪用。任何有关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检举,有关部门要依照各自职责及时处理。经费拨付方式,按季度考核拨付制,即根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完成情况和绩效考核结果综合核拨补助经费。
五、督导培训
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服务规范要求,进一步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督导考核标准,建立统一规范的督导考核机制,建立镇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基层指导团队,强化专业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
六、项目办与责任单位职能
(一)项目办公室
主任:区红十字会副会长
成员:区卫生局公共卫生科科长
县卫生局公共卫生科科员
项目办公室职能
负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单位协同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
(二)项目管理工作组
组长:区卫生局公共卫生科科长
副组长:区卫生局财务科科长
成员:区卫生局公共卫生科科员
区疾控中心疾控一科科长
区疾控中心疾控二科科长
区疾控中心慢病管理科科长
区疾控中心疾控一科副科长
区疾控中心疾控二科副科长
区妇幼保健所群保科科长
区妇幼保健所妇保科科长
区妇幼保健所儿保科科长
区精神病防治院主治医师
区卫生监督所科员
项目管理工作组职责:负责组织管理、组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督导、业务培训、绩效考核与通报、基本公共卫生报表、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综合满意情况调查及台账资料。
(三)资金管理工作组
组长:区财政局社保科科长
副组长:区卫生局财务科科长
成员:区卫生局财务科副科长
区财政局社保科科员
资金管理工作组职责:负责基卫项目资金管理业务指导和监督,以及区级项目资金管理台账资料。
(四)项目执行工作组
组长:区疾控中心疾控一科科长
副组长:区妇幼保健所群保科科长
成员:区卫生局医政科科长(中医药服务)
区疾控中心慢病管理科科长(健康教育、慢病)
区疾控中心疾控一科副科长(传染病防)
区妇幼保健所儿保科科长(儿童健康保健)
区疾控中心疾控二科副科长(艾防、结防)
区精神病防治院主治医师(重精)
区妇幼保健所妇保科科长(孕产妇保健)
区卫生监督所科员(卫生监督协管)
区卫生局公共卫生科科员(报表)
区卫生局合管办科员(信息化)
区疾控中心疾控一科科员(健康档案、老年人健康管理与中医药服务)
区疾控中心疾控一科科员(预防接种)
项目执行工作组职责:负责11类43项目执行、业务指导、培训、督查和台账资料;信息中心负责区级信息平台建设及管理,指导各镇基层医疗卫生信息系统建设;医改办负责监测报表数据。
(五)区疾病控制中心职能
1.负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一(健康档案)、项目二(健康教育)、项目三(预防接种)、项目六(老年人保健)、项目七(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项目九(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和项目十一的业务管理与督导;
2.负责上述项目的业务培训、督导、考核、报表、台账;
3.负责上述项目业务的资料整理及相关信息的上报;
4.负责中医药在老年人、慢病等方面的应用。
(六)区妇幼保健所职能
1.负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四(儿童保健)、项目六(孕产妇健康管理)和项目十一的业务管理与督导;
2.负责上述项目的业务培训、督导、考核、报表、台账;
3.负责上述项目业务的资料整理及相关信息的上报;
4.负责中医药服务在0-6岁等方面的应用。
(七)区精神病防治院职能
1.负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八(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的业务管理与督导;
2.负责上述项目的业务培训、督导、考核、报表、台账;
3.负责上述项目业务的资料整理及相关信息的上报。
(八)区卫生监督所职能
1.负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十(卫生监督协管)的业务管理与督导;
2.负责上述项目的业务培训、督导、考核、报表、台账;
3.负责上述项目业务的资料整理及相关信息的上报。
(九)卫生院职能
根据《20xx年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卫基妇[20xx]10号)和《关于做好20xx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卫基妇[20xx]36号)通知要求,具体负责基本公共卫生11类43项目的实施和各项台账资料;指导各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实施工作。同时要切实加强基本公共卫生项目资金管理,做到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并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xx年版)规定的资金用途合理使用和分配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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