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校车驾驶人朋友们:
你们好!
在这秋高气爽的季节里,新的学期即将开始。作为护送孩子上下学的校车驾驶人,应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谨记“车祸猛于虎,责任重于天”的道理。当您握着手中的方向盘时,操控的不仅仅是自己的生命,还关系着学生的安危,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今年5月9日上午9时,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陶家夼隧道内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事故车辆起火。事发时车内共有11名幼儿园学生、1名教师和1名司机。燃烧共造成11名幼儿和1名司机遇难,教师重伤。遇难的幼儿园学生中10人为韩国籍,另有1人为中国籍。
一个个鲜活的生命被无情的车祸毁于一旦,给国家和无数家庭带来无尽的痛苦和难以弥补的损失。而酿成这些惨祸的直接原因就是校车驾驶人的交通违法行为所致。惨痛的车祸一次次向我们敲响警钟,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
恳请各位校车驾驶人以对孩子、家长、社会和自己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遵守校车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切实履行《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中的各项责任,真正做到以下几点:
一、要遵章守法,谨慎驾驶。
学校必须选择遵纪守法、经验丰富、工作责任心强,有一定驾龄的驾驶人担任校车驾驶人;校车驾驶人必须遵守学习教育制度,定期参加交通法规的学习及业务知识的培训,提高驾驶人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定期参加驾驶人专门的身体与心理状况的检查。
二、要驾驶合格安全校车,做好检查保养工作。
校车驾驶人必须考取规定的驾驶资格,持证上岗,学校应加强对校车的管理,增添车辆或调换车辆之前均需作申报。二手车及未列入教育局和公安部门推荐型号的车辆均不得作为校车。做好车辆例行保养工作,每天对车容、车况、安全性能进行检查。
三、要文明驾驶,远离陋习。
认真实施驾驶人驾车安全制度、教师跟车制度等相关管理制度。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和行为规范教育,引导学生文明乘车,不将头手伸出窗外,不抢座位。不开斗气车,不开野蛮车,切忌疲劳驾驶、超员超载、毒驾酒驾,杜绝逆向行驶和强超强会。
安全是美好生活的基础,您是家中的顶梁柱,学生是祖国的花朵和希望。安全连着你我他,请您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拒绝交通违法行为,筑起校车安全的思想防线,共同为学生营造一个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交通环境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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