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警务室由茂名铁路治安分局电白派出所、茂名市公安局羊角镇派出所以及天津市公安局航务治安分局共同设置、管理。
二、警务室设置治安保卫人员三人,由电白派出所、羊角镇派出所负责人员选派,羊角镇派出所治安大队与航务治安分局驻地民警负责日常管理。
三、警务室保卫人员严格服从驻地民警及治安大队的日常管理,认真遵守被派驻项目单位的各项管理制度,听从项目领导临时工作安排。
四、保卫人员工作期间统一着装,保持个人形象整洁健康;恪尽职守、礼貌待人,确保管理区域治安安全,防止各类盗抢案件的发生。
五、严禁工作期间离岗、睡岗或饮酒、游戏、打闹等行为。严禁带领外来无关人员进入项目部。
六、工作期间因事需要离开项目部要向治安大队队长及驻地民警请假,岗位应有人代班。
七、交接班时间:白班(1人)上午9:00——下午19:00;夜班(2人)下午19:00——转天上午9:00。
八、按时开关项目夜间用灯(晚18:30开,早6:30关);电动门(晚24:00关,早6:00开);项目宿舍西侧铁门(晚20:00锁,早4:00开);项目办公区域门(早6:00开,晚24:00锁)。
九、做好管辖区域的巡查,夜间20:00后,每半小时间隔巡查一次,同时根据具体情况,对重点区域临时进行蹲守。中午12:30——14:00期间,做好临时巡查。做好巡查记录登记。
十、做好外来人员、车辆入院登记。并负责车辆的停放秩序。
十一、熟记项目部院内各处之水、电、燃料、开关、门锁及消防器材放置地点,发现公共区域的电灯、门窗等有缺损时应报项目部安保部门及时处理。
十二、交换班时,将注意事项交代清楚,并将值班中发生的事项登记“巡查登记表”。
十三、项目部人员集体迎接公司领导以及重要来宾时,应敞开大门并立正行注目礼,以示敬重。
十四、负责警务室及办公大院内的`环境卫生,每天早晚进行清扫,室内物品排放整齐、美观。
十五、熟悉项目部分管人员以及公安部门电话以及报警方法。
十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临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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