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文学社是xx中学语文教师及语文成绩优良品学兼优的学生,在学校领导下,由语文教研组发起组建的群众性文学团体、
第二条文学社的宗旨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大力发展素质教育,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培养学生学习兴趣,丰富学生课余文化生活,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发现人才,选拔人才,培养人才、积极探讨演讲、写作等方面的规律,不断提高语文教学水平,为把学生培养成为高素质的社会主义"四有"新人而贡献力量、
第二章工作任务
第三条文学社的任务是:
1、制定并实施文学社的发展规划;
2、组织举办有关写作、演讲等方面的知识讲座;
3、举办各种有益的竞赛活动;
4、组织文学社员参加各级举办的征文活动;
5、向报刊杂志推荐学生的优秀作品;
6、编辑出版文学社刊的权利;
4、有向文学社提出批评建议的权利、
第八条社员义务
1、遵守文学社章程,关心文学社发展;
2、认真完成文学社布置的任务;
3、积极向文学社和校广播室提供稿件、
第四章组织机构
第九条全体语文教师和各班文学社员组成社员大会,社员大会每学期召开一次。
社员的任务是:
1、听取并审议文学社常务理事会的工作总结;
2、审议本学期的工作总结;
3、修改文学社章程。
第十条全体语文教师组成理事会,负责对本班文学社员进行具体指导。社长和副社长组成常务理事会,作为负责处理具体事宜的执行机构,任期一年。
第十一条文学社社长由校长任免,社长视具体情况确定副社长人选,并上报学校批准。社长负责文学社的全面工作,副社长予以协助。
第十二条语文教师为本班文学社员的指导老师,学生习作的刊登发表,均享有"指导老师"的署名权。
第十三条学校校长担任文学社名誉社长,主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和教导主任担任文学社顾问,对文学社工作进行全面指导。
第五章资金
第十四条文学社资金来源:
1、学校下拔金费;
2、社员交纳适当的资料打印费;
3、其他赞助。
第十五条资金使用:
1、打印各种文字资料;
2、组织举办知识讲座、竞赛;
3、其他正当开支。
第十六条资金管理
1、经校长授权,文学社长对资金使用有决定权;
2、重大开支须经常务理事会商议决定;
3、接受学校的财务监督。
第六章组织纪律
第十七条文学社社员须以《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为行为准则。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章程的修改、废除,由文学社常务理事会提交文学社代表大会决定。
本章程自文学社宣告成立之日起开始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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