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x有限公司
乙方:
为支持乙方医疗事业的发展,提高乙方医疗器械的装备水平,甲、乙双方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向乙方借用血栓弹力图仪事宜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对借给乙方的本协议项下仪器拥有完全、排他的所有权。
二、甲方对借给乙方的本协议项下仪器为全新、质量合格产品。
三、本协议生效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交付本协议项下仪器。
四、甲方负责将本协议项下仪器送达至乙方指定的场所,运输费用、对外责任及仪器的损坏、灭失等风险由甲方承担。
五、乙方向甲方借用由美国海曼斯科公司生产的血栓弹力图仪壹台,仪器型号为TEG5000(仪器的配置清单附后)。
六、本协议项下仪器的市场价为人民币50万元。
七、甲方借给乙方使用期限为协议签订后1年,协议期满可续签借用,在协议期间乙方不得向第三方采购血栓弹力图仪配套试剂。
八、乙方也可以采购甲方所借用的设备,采购价格扣除机器折旧费用。
九、在甲方向乙方借用本协议项下仪器之后,甲方负责对该仪器免费保修1年。
十、本协议生效后,甲方负责在一个月之内完成本协议项下仪器的安装调试工作,并指导乙方工作人员正确操作和使用仪器,使其仪器能正常运行工作。
十一、本协议项下仪器的“配置清单”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联系电话/传真:联系电话/传真:
法人地址:法人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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