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切实做到警钟长鸣、廉洁自律,是党和人民对每一名领导干部的基本要求,也是每一名共产党员应该恪守的基本准则。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面对生活中的种种诱惑,个别党员领导干部贪污腐化、自甘堕落,一步步走向了犯罪深渊,其过程引人深思,其结果发人深省。结合日常工作实际,就党员领导干部如何做到清正廉洁谈几点想法。
一是要做到警钟长鸣,牢固树立清正廉洁的意识,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在思想上牢固树立清正廉洁的意识,才能从根本上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做到常修为政之德、常怀律己之心、是要常思贪欲之害。党员领导干部要明确成由廉来败由贪的道理,珍惜政治生命、珍惜家庭亲情、珍惜个人努力,始终保持一颗感恩之心,感恩组织的培养和家庭的支持,这既是廉洁勤政的需要,也是党性人格的体现。
二是要做到防微杜渐,不断提升拒腐防变的能力,党员领导干部要做到清正廉洁,具体应做到以下三方面要求:一是勿以恶小而为之。小恶不止,必成大患。事务的发展都是从量的积累最终导致质的变化,小恶不注意,任期发展,就势必会酿成大祸,凡是清正廉洁的领导干部,必定是能在细微处严格要求自己的人,而那些在小事上当送、在小节上放纵的人,必然走向蜕变堕落。所以,党员领导干部要时时慎始,事事慎微,惟有如此,才能做到防患于未然,才能始终保持共产党员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二是勿以廉小而不为。清正廉洁不是与生俱来的高尚品格,是靠后天不断地去学习、去实践、去积累而渐渐养成的优良作风。水滴虽微,渐盈大器。在我们日常工作生活中,党员领导干部要善于从点滴的积累来实现党性修养的提升,要心怀廉洁之心,从小廉做起,从小节着手,将清正廉洁的思想真正贯穿于日常生活的每个细节之中,实现以小廉促大廉,以小节成大义。三是勿因名利而失大义。“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
这是我国传统文化中修身养性的至高境界。党员领导干部受党的教育多年,身上应该要有那么一种精神,一种不追名逐利、不爱慕虚荣的精神,一种不迷恋金钱美色、不贪图安逸享受的精神。只有淡泊了名利,才会以民为志,只有清心内敛,才能心无旁骛。要始终做到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要有不畏名利遮望眼的气势,要有俯首甘为孺子牛的决心,正确行使好手中的权力,在践行为人民服务的誓言过程中实现共产党员清正廉洁的大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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