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每周工作日为五天,星期六、日休息,国家法定节假日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员工每天工作时间为:
上午: 9:00—12:00
午休:12:00—13:00
下午:13:00—17:30
三、公司对考勤管理实行打卡制,员工上下班均需指纹打卡,如有特殊情况未能打卡,需提供相关证明,否则以旷工论处。
四、非特殊原因(如:班车堵塞、因公事无法及时赶回、手指裂口无法打卡等情况),上午9:00前未打卡视为迟到,下午17:30前打卡视为早退,迟到、早退超过1小时视为旷工。
五、未经请假离岗或虽请假但未获批准离岗及假期已满擅自不到岗者视为旷工。
六、员工工作时间内因公外出需获部门经理或经理、副经理同意,并到行政部办理《员工因公外出单》,特殊情况经部门经理或公司主要领导同意后可先行办理事项。
七、处罚规定:
迟到:30分钟以内,扣当月全勤奖的1/30,当月不得累计超过5次,超过5次扣除当月全部全勤奖;迟到超过30分钟,应及时向部门主管口头请假,事后说明原因。迟到超30分钟扣当月全勤奖的1/10,当月不得累计超过3次,超过3次扣除当月全部全勤奖。
早退:处理办法同迟到。
旷工:旷工一天扣其日薪资2倍,无故旷工连续3日或一月内累计达10日者公司将予以辞退。
八、考勤由行政部安排专人负责,月底汇总各部门员工的出勤情况,报财务部核发工资及备案。
九、加、值班的规定
由公司安排在休息日加、值班的员工,可在正常工作日申请同等时间的补休;由公司安排在法定假日工作的员工,在得到主管领导批准后,按日薪资标准的200%计发加、值班工资。
十、销售部考勤由该部门自行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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