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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服务管理合同书

2022-11-07 来源:年旅网

  甲 方:

  乙 方:

  丙 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技术服务合同

  甲方:

  乙方:

  丙方:

  (以下简称“甲方”)以及 (以下简称“乙方”)共同委托 (以下简称“丙方”)承担 的实施方案编制等技术服务合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经三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 。

  1.2项目规模: 。

  1.3 项目范围: 。

  1.4 项目立项批复文件:

  第二条 服务内容

  主要工作内容:前期外业选点、现状图测绘(勘测定界图、勘测定界报告等)、项目实施方案编制(规划设计文本、预算编制、相关图件等)、项目实施方案评审、规划设计变更等技术服务工作。

  2.1前期工作阶段

  图斑边界与选址范围室内判读、图斑潜力实地调查、图斑定位及范围线选定;地形测绘、实施方案编制和施工图设计等相关前期技术服务工作。

  2.2申报立项阶段

  土地权利人复垦方案意见征询、工程措施群众意见征询、实施方案与投资预算编制、审查会技术答辩与咨询工作等;协助甲方、乙方组织项目立项申报等技术咨询服务。

  2.3项目施工阶段

  设计变更技术服务工作。

  2.4特别约定

  “2.1?2.3”所述的工作内容可能因实际工作的需要或进度的要求,在不同阶段内进行灵活调整,以满足业主实施工作的需求。

  第三条 执行技术标准

  3.1技术服务成果应符合国家、行业和自治区国土主管部门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并通过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审查。

  第四条 工期要求

  4.1丙方根据实际情况完成设计变更,并及时递交相关变更方案报批。

  4.2丙方按甲方与乙方要求时间完成所委托内容。

  第五条 技术服务费

  5.1甲乙丙三方同意按照《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的通知》(财综[20__]128号计价),各项目的工程测量费、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设计文本、预算编制、土壤检测、相关图件编制等)费用的合计以通过财政评审的预算价下浮 %计费。

  第六条 合同价款支付日期和方式

  6.1费用支付方式:

  6.1.1各项目的工程测量、项目实施方案编制(规划设计文本、预算编制、相关图件等)费用(金额按第五条第1款)在签订本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由乙方支付丙方技术服务费用的 %;

  6.1.2丙方根据实际情况完成变更并通过河池市自然资源局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乙方支付丙方至技术服务费用的 %;

  6.1.3项目通过竣工验收,乙方须在10个工作日内支付丙方至技术服务费用的 %。

  6.1.4待该批项目中有项目的节余指标使用或者交易成功,且第一笔费用回款至乙方账户后5个工作日内,丙方向乙方开具的相关税务发票,乙方全额结清技术服务费用给丙方。

  6.1.5如以上支付方式甲方无法落实乙方支付,则由甲方负责支付。在乙方未结清丙方服务费用之前,甲方应扣留乙方足够的保证金在甲方账户上,以保证丙方的权利,如乙方不覆行合同,未能按期支付丙方服务费用,甲方有权直接动用保证金支付该项目服务费用给丙方。如甲方未能留取足够的保证金,则自愿承担保证责任,丙方有权直接要求甲方支付。

  6.1.6 收款户名:

  收款账号:

  开户银行:

  第七条 双方权利与义务

  7.1甲方权利与义务

  7.1.1配合丙方做好项目区实地调查、踏勘以及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7.1.2对有关成果及时审查,并提出合理的修改完善具体意见。

  7.1.3负责各级工作协调会、评审会等有关会议的组织、协调工作。

  7.2乙方权利与义务

  7.2.1负责筹措项目资金。

  7.2.2配合甲方工作。

  7.2.3配合丙方做好项目区实地调查、踏勘以及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7.3丙方权利与义务

  7.2.1遵照国家、地方颁布的有关技术文件、技术规范、设计标准、设计规范、规程、定额等要求进行成果编制。

  7.2.2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工期和质量提交成果。

  7.2.3参加技术会议和评审会,并负责技术解释汇报工作。

  7.2.4依据上级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修改相关的设计成果等,直至审查通过。

  7.2.5丙方负责不超出合同约定服务范围内的成果的必要调整补充。

  7.2.6维护和尊重本项目成果,在未征求甲方、乙方同意情况下,成果不提供给第三方使用。

  第八条 双方的违约责任

  8.1乙方违约责任

  8.1.1乙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丙方支付项目服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万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丙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甲方、乙方,影响工程进度的,乙方应承担顺延工期的责任。

  8.2丙方违约责任

  8.2.1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日期提交成果时,应向乙方赔偿拖期损失费,每天的拖期损失费按合同约定价款的万分之一计算。因天气、交通、政府行为等客观原因造成的工程拖期,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8.2.2丙方提供的成果质量不合格的,丙方应负责无偿予以重新编制或采取补救措施,以达到质量要求。重新编制或采取补救措施的所有花费由丙方承担;

  8.2.3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成果不符合要求等原因,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丙方负责承担;

  第九条 其他

  9.1甲乙丙三方各自承担履行合同过程中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责任。

  9.2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的未尽事宜,三方应本着实事求是、友好协商的态度加以解决。三方协商一致的,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 不可抗力约定

  10.1如本协议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或非三方所能控制或所能预见事件的发生(包括自然天气、灾害、战争、政府行为、社会骚乱等)情况而不能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 三方可协商延期或调整方案,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仲裁约定

  11.1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三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由三方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当事人三方同意可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附则

  12.1本合同由三方代表签字,加盖三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全部成果交接完毕和服务结算完成后,本合同终止。

  12.2本协议正本壹式捌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丙方(牵头方): 丙方:

  (盖章)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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