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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委托服务合同集合

2020-11-26 来源:年旅网

  甲方:(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记帐,根据《会计法》和财政部《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签定以下协议:

  一、委托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应当配备专人负责货币收支和保管;

  (2)对本单位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填制(如差旅费)或取得合法、真实、有效的原始凭证;

  (3)及时向乙方提供真实、完整的原始凭证和其他与财务相关的资料;

  (4)乙方退回的要求按照制度规定需要完善的原始凭证,应当及时予以更正、补充。

  (5)向乙方支付必要的、合理的车费;

  二、乙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按照委托合同办理代理记账业务;

  (2)对在执行业务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应当保密;

  (3)对委托人提出的有关会计处理原则予以解释;

  (4)按照甲方提供的原始凭证和其他会计资料,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包括审核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表;

  (5)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编制和提供财务会计报告要符合《会计法》的有关规定和税务部门的要求,内容真实、准确;

  (6)向税务机关提供税务资料;

  (7)对甲方有关会计法规和财税政策等问题,提供咨询意见,并可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财务分析报告;

  (8)按有关规定审核甲方提供的原始凭证,填制记帐凭证,登记会计帐册,及时编制会计报表;

  (9)在次月的8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报告会计报表;

  (10)会计、税务资料传递程序和签收手续:做好凭证签收工作,指导甲方妥善保管会计档案。

  三、代理记帐收费:

  经协商,乙方代理记帐收费标准为人民币每月元,按月支付。

  四、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年,并在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事项完成之前有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X年X月X日 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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