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居家隔离居民朋友:
欢迎回家!
一场突出其来的疫情,让这个春天不再宁静。在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中,我们每个人都是抗疫主角。面对离开家人、独自奋战的身心压力,您不抱怨、不畏惧、不退缩,为全市打好打赢疫情阻击战做出了贡献。在此,向您致以诚挚的`敬意和亲切的问候!
经过我们的共同努力,全市疫情防控形势明显好转,但警报仍未解除,容不得半点松懈大意。根据国家和省、青岛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您仍需进行7天时间的居家健康管理,我们对相关政策规定进行了梳理汇总如下,请您及家人一如既往地配合执行,对执行措施不到位,造成交叉感染等恶劣影响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巩固好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
一、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1.居家隔离人员须单独居住,不得与家庭其他成员等非隔离人员同住,如需同住,所有人员需共同隔离,一并签订居家隔离承诺书。
2.居家隔离不到位的,应全部转为集中隔离。
3.居家隔离人员不得离开房间,确保单人单间、单独吃饭,避免无防护状态下直接接触与共同居住人员,自觉在家隔离至期满,期间不得外出,同时配合做好隔离工作。
4.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期间的第2天和第7天,工作人员会通知大家各进行1次鼻、咽拭子核酸检测。
5.居家隔离人员及与其共同隔离的家庭成员,需按照要求做好早晚体温检测,主动申报健康状况,一旦出现发热、咳嗽、乏力、胸闷、气促等症状,立即向村(社区)医学观察管理人员报告,并按规定第一时间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作进一步检查。
6.做好居住环境消毒,生活垃圾要经消毒处理后再封袋,由专人处理。
7.居家隔离期间拒绝探视、串门等任何形式的聚集活动。
二、居家健康监测
1.居家健康监测管理不到位或不具备条件的,应实行集中隔离。
2.居家健康监测期间,要主动服从村(社区)健康管理人员管理,做到不出门、不出户,独立房间、独立卫生间起居生活。
3.居家健康监测期间的第2天和第7天,工作人员会通知大家各进行1次鼻、咽拭子核酸检测。
4.按照要求做好早晚体温检测,主动将监测结果报告至村(社区)健康管理人员。一旦出现可疑症状,如发热、干咳、乏力、腹泻、嗅觉和味觉发生改变等,第一时间联系村(社区)健康管理人员,做好防护,并按规定立即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作进一步检查。
5.生活垃圾要经消毒处理后,再封袋,由专人处理。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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