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公司的规章制度,加强对员工迟到、早退的管理,以下为公司现有并再执行的员工考勤规范及惩罚制度:
一、公司上班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销售员周六轮流值班,调班需提前一天向人事部提交调班申请,批准后方可调班,无申请单按原安排值班,没有到岗按旷工处理)。
二、在规定时间内迟到10分钟者算迟到,5分钟以上算早退;迟到一个小时以上算半天矿工。如遇特殊情况,需及时向人事部请假并告知原因。
三、迟到10分钟以上、早退5分钟以上,扣10元;30分钟以上扣20元;1小时以上算旷工半天,扣除半天工资;3小时以上算旷工一天,扣除一天工资;累计旷工三天公司予以开除处理。
以上规定即日实行。
X有限公司
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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