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的重要大型活动主要指学生在校内外的一切集体活动。包括春秋游、运动会、看电影、校会、升旗和集体社会活动等。重大活动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杜绝安全隐患,确保重大活动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规定。
为了保证学校在大型活动中师生的安全,确保无事故发生,根据我校的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成立领导小组
二、预防措施
1、活动前对学生进行纪律和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由活动主管领导及班主任负责。
2、加强教师责任意识教育,要求教师把严格管理贯穿于集体活动的全过程,由活动主管领导负责。
3、需要车辆的活动,必须同交警部门联系,由能自觉遵守交通法规、驾驶经念丰富、技术熟练的驾驶员和车容、车况、安全性能好的`车辆为校外集体活动服务。
4、活动前,校方派专人到活动场所,实地查看活动器械(具)设备、设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及时予以排除。
三、有关人员职责
1、各班主任为本班活动期间第一安全责任人,年级负责人为本年级安全责任人。活动期间班主任不得离开本班学生,随时掌握本班级学生情况,遇到特殊情况及时做好本班级学生的疏散和控制,并向有关领导报告。
2、活动负责人要及时做好整个活动的调度和控制,稳定好全体师生的秩序,不得擅自脱离岗位。发生事故,及时各就各位,负责安全出口的疏散工作,避免发生拥挤踩踏事故。
3、脱离现场后,各班主任、年级负责人迅速组织好本班本年级学生,整理好队伍、清点好人数,不允许学生擅自离开队伍。对没有到场的,要做好登记,并及时上报现场负责领导。
四、应急程序
在集体活动中一旦发生事故,一般应按下列程序处理:
1、报告和报警
凡发生师生有死亡,或较大直接经济损失的重、特大安全事故,必须在1小时内电告区教育主管部门,并在12小时内附上文字报告,报告内容必须明确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情况以及经济损失状况。由学校报当地政府及教育体育局,同时通知有关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实施抢险救助工作。
2、以最快的速度把受伤的学生送往就近医院救治,严重者拨打
110、120援助抢救,并及时通知家长。
3、重大事故移交教育局相关部门处理。
五、事故调查
安全事故发生后,学校要做好相关现场保护工作。事故调查必须采取“四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没有追究不放过;师生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违反规定,隐瞒事故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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