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二○○ 年 月 日
停车位使用权认购合同书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甲方:
乙方:
就乙方购买甲方 停车场(以下简称该停车场)停车位使用权事宜,经过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一、停车位概况
1、 位置:本合同项下的停车位是 停车场 号停车位(以下简称该停车位,具体位置如附件一车位位置图所示,该附件图仅为该停车位位置的标示)。
2、 该停车位长 米,宽 米,实际使用面积为 平方米;
3、 用途:该停车位仅作为停车使用,不得改为其它用途;
4、 该停车位准停车辆型号范围:
二、使用期限
停车位使用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天。
三、销售标准
本合同项下车位使用权买卖不以面积计价,车位按个发售。
四、费用及支付
1、 车位价款
(1)该停车位的价款为 元(大写:人民币);
(2)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同时一次性支付所有款项。
2、物业管理费
(1)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交纳各项关于停车位的物业管理费用。费用标准:人民币 元/月。
(2)此费用作为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对停车场地(不包括本合同项下车位)的保洁、维修保养、秩序、线路指引标志等除保管之外的监督管理费用。
(3)物业管理费按季交付,乙方在支付车位使用费同时向甲方交纳首期一年的物业管理费,其余每期应于每季开始前 日前交纳。
五、购买条件
乙方须为已经购买 单元的业主,并须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复印件附后。
六、停车位的交付
在乙方全额交付上述费用后 日内,甲方同意于 年 月 日前,将该停车位交予乙方使用。
a) 因本合同项下车位不能进行全封闭单独管理,故不能作为单独
物业办理产权登记或租赁备案登记等政府手续。
乙方已理解上款内容之含义,并明确其所购买的是车位使用权,期限届满日期与该停车位土地出让年限届满日期一致。
b)权属办理
1、双方同意待国家和大连市颁布相关规定后,如乙方申请,权属按政府相关手续文件按规定办理;
2、如按上款办理手续时,对车位权属面积计算,当时有明确的强制性规定的,按规定办理。否则停车位权属面积由实际使用面积加分摊的共用建筑面积组成;
3、车库的附属设施如出入口、车道、警卫室、泵房、电机房、设备间等共用建筑面积作为车位的共用建筑面积。
4、公摊面积计算如当时无国家计算标准,按本合同签订时的国家标准计算。
七、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负责按合同规定将该停车位交付乙方使用;
2、制定、修改停车场管理制度(见附件2);
3、负责该停车场日常通行的维护,保证乙方正常使用;
4、甲方仅提供车位停放服务,对车辆发生损毁、丢失等事故不承担任何责任。
5、做好该停车场(不包括该停车位范围内)的卫生保洁工作;
6、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管理企业有权对认为可疑的车辆进行检查,乙方应协助检查,不得阻挠;
7、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管理企业对该停车场的维修,应当提前三日(紧急情况除外)通知乙方。否则,造成乙方无法使用该停车位的,甲方应按日减收物业管理费。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是本合同使用期限内该停车位的唯一合法使用者;
2、乙方应自觉遵守甲方制定的停车场使用守则,并承担相应责任;
3、乙方所停车辆型号、高度、宽度必须符合本合同约定及该停车场规定,车辆垂直投影面积须小于停车位实际使用面积;
4、乙方所停放车辆不得外附或内装以下物品:
(1)任何危险物品,包括易燃、易爆、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等违反国家规定的物品;
5、乙方停放的.车辆内不得有人员、动物留置;
6、乙方在使用期间,应爱护该停车场的公共设施、设备及其它车辆,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公共设施、设备和其它车辆损坏,则由乙方承担因此引起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8、 乙方在车场内离开车辆时应尽到包括锁好防盗锁、关闭电路、锁好门窗等谨慎检查义务;车内不得存放贵重物品、现金,否则,丢失责任自负;
9、 乙方不得在停车场内乱扔废弃物。对因油品泄露、强酸强碱等原因导致车位污损,乙方有义务进行及时清洁、维修;
10、乙方在使用期限内不得改变该停车场的建筑结构;
11、乙方不得在停车位进行车辆修理、维护、刷洗车,不得将漏油车辆开进停车常
12、乙方仅享有对该停车位的使用权,未经甲方书面允许,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转让第三人,不得转租、转借或允许第三方使用本合同项下停车位。
八、保险
乙方应当为在该停车位停放的车辆,自行投保包括车辆盗抢险等保险,并在使用该停车位前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业公司出示保单,该保单复印件作为本合同附件。
九、违约责任
1、甲方责任
甲方逾期交付该停车位或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无法使用该停车位的,每日应当承担停车位价款千分之三的违约金,逾期达 日,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并应当承担停车位价款百分之十五的违约赔偿金。
2、乙方责任
(1)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按期交纳任何一项费用的,每逾期一日,应当承担该款项千分之三的违约金,逾期达 日,仍未全额交纳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乙方应按本合同及有关规定停放车辆,对于任何不符合本合同及有关规章、制度停放车辆,造成甲方或第三人的损失,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3)乙方违反本合同、停车场管理制度及其他停车规定、规章,达两次以上(不含两次)的,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包括引起媒介报道等影响甲方或甲方委托物业公司声誉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承担车位价款20%的违约金,并应按 元/日的标准支付实际使用期间的使用费用。
3、双方确定如甲方原因合同解除的,甲方扣除乙方应向甲方交纳的所有费用后,将剩余的物业管理费及未使用期间的车位价款返还乙方。如乙方原因合同解除的,乙方同意甲方扣除乙方应向甲方交纳的违约金、物业管理费等所有费用后,按剩余物业管理费及未使用期间的车位价款的50%返还乙方。
十、免责条款
本合同期内,因不可抗力原因,如地震、战争等自然灾害或政府决策导致该停车场丧失使用功能或不能使用的,本合同自然终止,甲乙双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一、争议解决
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大连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十二、其它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可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3、本合同书包括以下附件:
附件1:该停车位位置图:
附件2:停车场管理制度。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经办人: 经办人:
签约时间: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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