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卖人:
买受人:
第一条:标的、数量、价款及交(提货)时间
第二条:质量标准、技术标准、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限制:
出卖人保证其提供的镜面板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符合买受人的施工质量要求,提供国家质量检验报告及相关产品资料。在正常施工条件下出卖人提供的镜面板应保证周转9次以上的正常使用,周转次数未达到9次,出现板面脱胶、开裂、掉皮、严重变形等现象由出卖人无条件免费更换镜面板(人为破坏不在更换范围内),板面必须平整,厚度达到14mm以上。
第三条:交(提)货地点、方式:
由出卖人负责将货物运送至买受人的指定地点,运输及装卸费用由出卖人承担。
第四条:验收标准、方式及提出异议期限:
买受人对出卖人提货货物按行业相关标准进行现场验收,若发现出卖人提供的镜面板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无条件退货。买受人收货后三日内有权提出书面质量异议,同时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无条件退货,并由出卖方承担一切后果,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包括直接和间接责任)。数量验收以现场数量为准,质量验收依据现场目测检查及抽检取样进行蒸煮试验结果为准。
第五条:结算方式及期限
出卖人按买受人数量供货,买受人按实际签收数量进行结算,每批货物进场验收合格后(蒸煮实验应在材料进场后24小时内完成),并由出卖人出具完整的合格证明文件后,买受人按实际收货量支付该批材料款的85%,春节前付至累积货款88%,余款待主体封顶后一次性付清。
第六条:合同变更和终止
1、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或终止合同。
2、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终止合同。
(1)因不可抗力,只是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2)出卖人未按合同约定期限交货,经催告后2日内仍未交货。
(3)货物质量不符合约定,且出卖人未按买受人要求采取必要补救措施的,买受人可以单方终止合同,有关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4)买受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货物的,出卖人可以终止合同。
3、合同变更和解除,不能免除违约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违约责任
1、 出卖人未按期交付货物,每逾期一天,应向买受人支付500元的违约金。
2、 出卖人交付的货物质量不合格或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应向买受人支付本合同价款10%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买家造成的一切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
3、 买受人未按约定时间支付货款,每逾期一天,应向出卖人支付剩余货款总金额1%0的违约金。
4、 发生其他违约情形,违约方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如属双方过错,应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双方同意按下列每2种方式解决。
1、提交西安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买受人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效力及其他
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定补充协议。
3、合同附件及补充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如附件与文本不一致的,以本文为准;如补充协议与本文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4、本合同一式陆份,买受人执肆份,出卖人执贰份。
出卖人:
买受人:
签定日期: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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