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现甲方和乙方介绍的 公司就甲方融资事宜具有实质性接触的意向,特确认该公司为乙方推荐的投资方(含与投资方有关联的并参与该项目投资行为的公司或个人)。甲方及其相关机构和人员在此项目和未来的项目中,都不能跨过乙方直接与乙方引荐的投资者洽谈交易而不付融资顾问费给乙方,并应及时告知乙方项目进度及向乙方提供相关文件。
本投资方联系确认函具有法律效力,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自双方及其法人(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正式生效。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盖章):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
乙方(盖章):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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