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____市定海房屋中介部中介,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同意以下协议条款:
一、乙方租借甲方座落于约计房屋。
二、租房合同期为________年,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每月租金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其他费用由方承担。
四、付款方式为,如拖欠房租,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但一切后果由乙方自理。
五、甲方提供乙方等设施,费用由方承担。
六、乙方在租房合同期内应注意爱惜房屋及内部其他设施,如有损坏需照价赔偿。
七、乙方支付甲方押金人民币(大写)元整,合同期结束后,如甲方对
五、六两点没有异议,应该立即退回乙方押金。
八、乙方如在租借房屋期间,有非常行为发生,和乙方在借用期间使用不当引起意外事故,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与甲方及中介方无关。
九、乙方无权将此房屋转租给其他人,否则,甲方有权收回房屋。
十、双方如有特殊情况不租借房屋,应该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与中介方无关。
一、第二次付款应该提前10天付清。
二、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三、水表起用度数为,电表起用度数为,煤气起用度数为。
附录
中介公证方:____市定海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中介所
地址:_____定海地址:_____地址:_____
电话:_____电话:_____电话:_____
经办:_____身份证号:_____身份证号: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注:(
一、甲方出租人
二、乙方承租人
三、中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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