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时间:
白 班
上午08:00~12:00
下午13:30~17:30
加班18:15~20:15(或加班申请的时间)
夜 班
晚上20:00~23:30
凌晨 1:00~ 5:30
加班 6:15~ 8:15 (或加班申请的时间)
二、管理规定:
㈠、打卡规定
1、公司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全体员工都必须自觉遵守,按时亲自打卡。
2、打卡次数:正常四次,即早上上班、下班各打卡一次,下午上、下班各打卡一次。加班两次,即加班上、下班各打卡一次。
3、打卡时间:打卡时间为上班到岗时间和下班离岗时间。
4、考勤规则:
4-1、上班卡规定时间前20分钟内有效,下班卡规定时间后20分钟有效; 4-2、重复刷卡在10分钟内只取第一次刷卡;
4-3、加班时长计算:按半小时计算,不足30分钟的忽略,工作时长扣除迟到、早退时长。(例:18:15—20:15加班,打卡时间为18:20—20:15,加班时长为1.5H;同样打卡时间为18:15—20:10的加班时长为1.5H)
5、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公司原则上要求须先到公司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因公外出应填写《异常签卡申请单》,注明外出日期、事由、外勤起止时间,经部门长签字批准后,交至人事总务课。如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申请,应在事毕到岗当日完成申请、审批手续交到人事总务课,否则按旷工处理。
6、部门外勤人员因公不能按时回公司打卡,应由部门负责人事先写申请报告,写明外勤人员工作内容、工作时间、不能回公司打卡原因及外勤人员名单报总经理审批后交人事总务课备查。
7、上、下班忘打卡者,一个月不得超过三次,超过次数者对其进行绩效扣分。
8、在月末统计考勤时,既没有部门长或直属领导签字审批也没有打卡者,以旷工论处。
㈡、缺勤
1、基本定义
1-1、迟到:上班时间已到而因非工作原因而晚到;
1-2、早退:未到下班时间而擅自提前离岗;
1-3、旷工:迟到、早退超过60分钟以上,或未经准假而不到岗者,均为旷工半天。
2、迟到、早退:
2-1、因天灾或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原因迟到,经提出报告,查明确实者可免。
2-2、无论任何原因发生迟到时,员工应按实际到岗时间进行打卡,否则按旷工处理。
2-3、迟到、早退5分钟以内每人扣10元/次,5-20分钟每人扣50元/次,20-60分钟每人扣100元/次,1-2小时按照旷工半天论处,2小时以上按旷工一天论处;每月累计迟到、早退5次者,按自动离职论处。2-4、旷工半天,扣罚旷工期间工资外,考核按分数进行;旷工一天,扣罚旷工期间工资外,另扣减200元伙食补助,超过一天依次类推,伙食补助不够则扣取其它补助;连续旷工三天或每月累计旷工四天或四天以上者,做自动离职论处。
本制度与指纹打卡机一起从3月23—3月31日试运行,4月份正式执行,公司每位员工都必须遵守,无一例外,如与其他规定冲突的以此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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