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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春风行动实施方案范文

2023-03-29 来源:年旅网

  为了激励玛曲县税务局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为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做出贡献,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玛曲县税务局正股级职数空缺情况,县局党委决定,在玛曲县税务局选拔晋升一批正股级干部。现结合实际,制定选拔晋升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落实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坚持党管干部、任人唯贤、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和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推荐与考察相结合,选拔任用一批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正股级干部,为税收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组织领导

  成立玛曲县税务局20xx年正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领导小组,在县局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县局党委书记、局长桑吉东主任组长,党委副书记、副局长闫世祥、党委委员、纪检组组长马鑫钟任副组长,县局人事、纪检干部担任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监督组。

  (一)办公室:设在办公室(党委办公室),负责选拔任用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由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主任侯廷英担任主任。

  (二)监督组:负责对选拔任用全过程的监督,保证选拔任用工作的公正性,由纪检组副组长王萍担任组长。

  三、研判和动议

  办公室(党委办公室)根据县局干部队伍结构状况和工作需要,综合平时了解掌握情况,提出补充正股级职务意见,并对正股级职位设置和职位空缺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分析研判,就选拔任用的职位、条件、范围、方式、程序和人选意向等提出初步建议,向县局党委主要领导成员汇报,对初步建议进行完善,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沟通酝酿,形成选拔工作方案。

  四、职位和职数

  本次县局拟选拔任用正股级干部6名,具体为:税政股股长1名;征收管理股股长1名;机关党委(党建工作股)专职副书记1名(股长);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副局长1名;尼玛税务分局副局长1名;信息中心主任1名。

  五、选任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充分体现党委在干部选拔任用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突出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坚持公道正派、客观全面分析研判干部,注重实绩和群众公认,综合考虑平时表现、年度考核、一贯表现和民主推荐等因素,合理确定会议推荐人选、考察对象、任职人选,防止简单地以票取人;坚持补充选拔工作与优化领导干部队伍结构相结合的原则,服务税收工作,推进税收现代化建设进程;在同等条件下,领军人才、青年才俊及岗位大练兵成绩优异者优先考虑。

  六、基本条件和资格

  (一)基本条件

  1.自觉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经得起各种风浪考验;

  2.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坚决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立志改革开放,献身现代化税收事业,在社会主义建设中艰苦创业,树立正确政绩观,做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3.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工作相结合,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落实“三严三实”要求,主动担当作为,真抓实干,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4.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有斗争精神和斗争本领,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素养;

  5.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坚持原则,敢抓敢管,依法办事,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勤俭节约,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监督,加强道德修养,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行为;

  6.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二)任职资格

  1.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2.选拔股级职务,应当任三级主办、四级主办或一级行政执法员满2年以上,事业单位(信息中心)股级职务,应当任十级管理干部及以上职务满2年以上;

  3.近两年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机关党委(党建工作股)岗位必须是中共党员;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任职回避的有关规定。

  计算任职时间截止20xx年11月31日。

  七、工作程序和方法

  按规定,选拔任用正股级干部的程序为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党委决定、公示、办理任职手续等。

  (一)民主推荐

  民主推荐包括谈话调研推荐和会议推荐两部分。民主推荐前在一定范围公布推荐职位、任职条件、基本资格、推荐范围,提供推荐名册,提出有关要求。

  1.谈话调研推荐

  考察组在县局内设机构、派出机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中进行谈话推荐。参加谈话人员事业单位(信息中心)按照选拔职位1:3的比例推荐会议投票推荐参考人选,其他职位按照选拔职位1:2的比例推荐会议投票推荐参考人选

  谈话调研推荐时,考察组提供符合推荐资格条件的干部名册。参加谈话推荐人数不得低于应谈话人数的80%。

  考察组将谈话推荐汇总情况报告县局党委,由县局党委将事业单位(信息中心)按照选拔职数与推荐人数1:3的比例,其他职位按照选拔职数与推荐人数1:2的比例研究提出会议推荐人选。

  2.会议投票推荐

  考察组在县局机关召开推荐会,组织填写民主推荐票,参加会议推荐人员事业单位(信息中心)按照选拔职数与推荐人数1:2的比例投票推荐考察建议人选,其他职位按照1:1.6的比例投票推荐考察建议人选。参加会议人员为县局全体干部。参加会议推荐人数不得低于应参加人数的80%。

  (二)确定考察对象

  县局党委听取考察组关于民主推荐情况和考察对象建议人选的汇报,根据谈话调研推荐、会议推荐结果,结合工作需要、干部德才条件、干部年龄结构、绩效考核结果,将民主推荐与日常了解、综合分析研判以及岗位匹配等情况综合考虑,深入分析、比较择优,防止把推荐票等同于选举票、简单以推荐票取人,按拟任职位1:1研究确定正股级干部考察对象。

  1.提出考察对象建议人选

  考察组汇总民主推荐情况,对谈话调研推荐、会议推荐票结果分别进行统计分析,由考察组提出考察对象建议名单,并附前两年度个人绩效考评成绩。

  2.廉政初核

  县局考察组就考察对象建议人选名单,提交县局纪检组进行廉政初核,征求对考察对象建议人选廉洁自律情况的意见。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

  (1)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

  (2)群众公认度不高的;

  (3)近两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以下等次的;

  (4)有跑官、拉票等非组织行为的;

  (5)除特殊岗位需要外,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6)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7)个人绩效成绩不符合以下要求的:对20__年度、20xx年度中有1年必须位于第1段,20xx年截至干部任用时应当位于第1段。上两年和当年均位于第1段的优先考虑。

  (8)其他原因不宜提拔或者进一步使用的。

  (三)组织考察

  领导小组组织考察组对县局党委确定的考察人选实施考察。考察组必须依据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绩、廉,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突出政治标准,注重了解政治理论学习情况,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的程序有:发布考察预告、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征求意见、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同考察对象面谈、形成考察材料等。

  1.发布考察预告

  考察组在县局机关(所有办公区及内网)将考察对象名单、考察组的人员组成及联系电话等事项进行预告。

  2.民主测评

  召开县局机关全体干部参加的会议,对考察对象进行民主测评。参加人数要达到应参加人数的80%以上。

  民主测评分“综合评价”和“素质测评(德、能、勤、绩、廉)”两个测评项目,相对应的分“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进行全面的综合能力和素质测评。

  3.个别谈话征求意见

  个别谈话征求意见范围为:在县局班子成员、机关各股室、派出机构、事业单位负责人和考察对象所在部门全体干部范围内个别谈话征求意见,实谈话人数要达到应谈话人数的80%以上。

  4.查阅干部档案

  认真查阅考察对象以往评语鉴定、考察考核材料,了解干部一贯表现。重点审查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方面是否存在违规涂改、材料不全等情况。实行干部档案审核责任制,明确责任人。

  5.廉政和工作鉴定

  考察组征求县局纪检组对考察对象廉洁自律方面的意见建议,县局纪检组就考察对象廉洁自律情况提出结论性意见,并由县局党委书记、纪检组长在意见上双签字,考察对象为中共党员的,要求所在支部出具支部鉴定,由支部书记在鉴定上签字并盖章。考察对象所在部门出具考察对象的书面工作鉴定,考察对象提供近三年思想工作总结。

  6.信访处理

  考察期间收到的有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及考察对象的信访举报和反映,由考察组移交县局纪检组调查核实或提出处理意见,对反映考察对象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按规定核查处理,信访举报在未查清前暂缓办理任职手续。

  7.审核计划生育情况

  考察期间,考察对象提供生育两胎及以上批文、晋职晋升人员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表,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计划生育情况进行审核。

  8.撰写考察材料

  考察组综合分析考察情况,与考察对象的一贯表现进行比较、相互印证,全面准确地对考察对象作出评价,研究提出人选任用建议,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建立考察文书档案。考察材料必须实事求是、全面、准确、清楚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方面的现实表现和主要特长,主要缺点和不足、谈话调研推荐、会议推荐和民主测评等情况。

  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向领导小组提交综合考察报告。

  (四)办公室(党委办公室)提出任用建议

  办公室(党委办公室)根据考察结果,研究提出任用建议,向县局党委报告。

  (五)党委决定

  县局党委召开会议,由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主任逐个介绍拟选拔任用人选的推荐、考察和任免理由,然后在党委委员充分讨论、酝酿的基础上,根据民主推荐及考察情况,按照1:1的比例决定拟任人选。

  讨论决定干部任用事项时,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党委委员到会,并保证与会成员有足够时间听取情况介绍、充分发表意见。以党委委员应到会成员超过半数同意形成决定。

  (六)公示

  按规定对拟任职人选在县局机关及内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有效工作日,公示期间,提倡以真实姓名来信、来电反映拟任职人选在政治立场、经济、作风等方面的问题。

  (七)办理任职手续

  按州局相关规定,向州局备案同意后,办理任命手续。

  八、工作、纪律要求

  (一)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切实加强领导,组织落实好选拔任用的民主推荐、组织考察等工作,确保选拔任用工作公平、公正有序地进行。

  (二)严肃工作纪律,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和有关程序及要求,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坚决整治拉票等不正之风,对查核属实有拉票行为的人员,县局党委视情节将予严肃处理。

  九、本方案由玛曲县税务局20xx年正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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