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以下称甲方) 日 期: 乙方: (以下称乙方) 签约地: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签定如下协议:
一、制作内容
喷绘类别:□ 户外灯布喷绘;□ 写真喷绘。 画稿名称
喷绘精度
(DPI) 尺寸 数量
(幅) 画面量
(m2) 制作方式 单价
(元) 白边量
(cm) 附加费
(元) 合计金额
(元) 出血位
(cm)
长 宽
二、制作要求及有关事项:
小样确认日期 年 月 日 交货日期 月 日 在小样确认后 天
交货地点 提供资料
是/否拼接 保质期 年 是/否打扣
三、付款方式:
合同总额人民币 万 仟 佰 拾 元。甲方应于合同签订后即向乙方付合同总额的 %为预付款。
四、其它条款:
1、如甲方未在规定日期内确认小样,由此造成成品交货期的延误及其它损失由甲方负责。
2、合同签署,甲方按期支付预付款。否则,交货期顺延。
3、在制作前,乙方有义务指导甲方选用适当的材料制作,否则,因此导致的质量问题,乙方均不负任何责任。所有稿件须由甲方作最后校对并签字认可,否则乙方不予制作。制作完成后,如发现有错漏,乙方将不负任何责任。
4、开始制作,甲方若对原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通知乙方,并按第四项签字,交货期相应顺延,因变更原设计所需要的额外费用由甲方承担。
5、制作中,甲方若单方面取消合同,有关的制作程序因而停止,乙方已收取的订金不予退还甲方,并保留对违约甲方追讨在制作过程中使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的权利。
6、作品完成后,一个月内甲方如不提货,作品将由乙方处理,而不需对甲方负责。乙方有追讨全部货款的权利。
7、喷绘画面中文字、图像内容如涉及版权、使用权、肖像权等问题,相关责任由甲方全权负责。
五、争议的解决:
双方在履约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进行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在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六、备注:
七、合同生效:本协议经双方签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单位全称: 乙方:
详细地址: 地址: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开户帐号: 开户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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