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沛县人民医院
本公司全面响应 沛县人民医院新城分院1300t/d废水处理 工程的施工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及招标答疑等文件的所有内容和要求,该工程如由我公司中标承包,我公司愿做出以下郑重承诺:
1、工程质量:保证达到 合格 等级;若竣工验收未达到 合格 等级,自愿扣取该工程结算价的 2 %作为违约金。
2、工期:保证 个月完成。因我方原因拖延工期自愿接受合同总造价的 0.1‰/天的罚款,罚款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造价的5%。由于我方原因导致总工期延误超过20个日历天的,贵方报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可单方解除合同并重新更换施工单位。
3、安全文明施工:保证不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文明施工,达到沛县规定文明工地的 合格 标准。
4、经核对,贵单位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已包含了招标文件所规定的全部施工内容,工程量亦核实无误。我公司承诺:若我公司中标,则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签署施工承包合同;若存在错项和漏项问题,一切责任由我公司负责。
5、如我公司中标,保证按照市交易中心要求办理相关备案手续并交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
特此承诺
承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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