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身份识别制度
1。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准确识别患者身份。护士在标本采集,给药或输血等各类诊疗活动前,务必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应至少同时使用2种患者身份识别方法。
2。能有效沟通的患者,实行双向核对法,既除核对床头卡以外还要求患者自行说出本人姓名,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
3。对无法有效沟通的患者,如手术、昏迷、神志不清、无自主潜力的重症患者、新生儿及不一样语种或语言交流障碍、无名、儿童、镇静期间的患者务必按规定使用“腕带”标识作为患者身份识别标识;在进行各项诊疗操作前除了核对床头卡以外,务必核对腕带,识别患者的身份。
4。在实施任何介入或有创诊疗活动前,实施者应亲自与患者(或家属、沟通,作为最后确定的手段,以确保对正确的患者实施正确的操作。
5。对新生儿、意识不清、语言沟通障碍等原因无法向医务人员陈述自我姓名的患者,由患者陪同人员陈述患者姓名。
6。在重症监护病房、手术室、急诊抢救室、新生儿科使用“腕带”作为患者身份识别标识。
7。填入腕带的识别信息务必经两名医务人员核对后方可使用,若损坏需更新时,需要经两人重新核对。
8。腕带填写的信息字迹清晰规范,准确无误。项目包括:病区、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等信息
9。"腕带"原则上佩带在病人"左手"。患者使用腕带松紧适度,皮肤完整无破损
10、完善并落实护理各关键流程(急诊、病房、手术室、产房、新生儿、的患者识别措施,交接程序与登记制度。
10、在检验、放射、CT、超声、放射治疗、等直接与患者当面接触的科室都应进行识别患者
11、定期检查腕带使用状况,护理质量控制小组每月督导并有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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