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合同编号: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施工单位:
工程名称:签订地址:
工程地址:签订时间:年月日
乙方因建筑施工需要,需向甲方租用建筑机械和周转工具(以下简称租赁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物名称、数量、租赁价格
以上租赁物的类别、数量根据乙方的预计而填写、其具体规格、数量以双方签字收货确认单为准。
第二条租赁期限、货物要求
1、租赁期限。
具体以乙方将甲方租赁物从仓库拉走之日起到乙方用完租赁物,并将租赁
物送回甲方指定仓库按甲方规定验收完为止。
2、如乙方要求提供特种规格,由长钢管截断,需经甲方书面同意,方可截断。
第三条租赁费的结算标准及押金收取标准
1、租费的结算以双方签字的出库单、入库单填写的时间、数量和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租赁单价为依据。
2、租费按租赁的实际天数计算。
3、租费结算:乙方在前将租赁物归还甲方并结清所有租赁费用(最迟不超过年月日结款)。
如逾期未付清租赁费用,每天加收1%的滞纳金,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4、乙方向甲方支付万元整,作为所租赁货物的押金。
第四条租赁物的使用、维护与保养、
乙方对所租用租赁物的使用、维护与保养负有全部责任。
乙方对所租赁物要正确使用,合理使用,妥善
保管,按时维修涂油。
钢管不准切割、打孔。
送回租赁物前,应对租赁物进行维修整理、清理、涂油,达到甲方的租赁物验收标准。
如有损坏,要按甲方的维修规定交纳维修费,如有丢失或严重损坏,要按甲方的赔偿规定执行。
第五条
缺损赔偿及修理费计算标准
1、租赁钢管不得截断,归还时必须以出库单上注明的尺寸归还。
如以另外规格代替,应在甲方允许的前提下,按照以长代短的原则,若以短代长,每米赔偿8元或拒收。
2、钢管缺损每米赔偿18元。
钢管变弯校直每米收取05元,自行纠正后,不收取整理费。
3、凡赔偿的货物,必须在付清全部租金费用的前提下,方可办理赔偿手续,在办理赔偿手续后
五天之内将货款付给甲方,否则仍按继续租借论处。
第六条其他约定事项
1、乙方用完后将租赁物送回甲方指定仓库,并按甲方要求和指定位置整理、归垛、归仓、验收。
其运费、装卸
费、搬运费均由乙方负担。
2、收货时,双方应当场点清数量和检察质量,入库单、出库单由乙方等签
字均生效,乙方应提供签字人身份证复印件,乙方在施工中出现的任何问题,甲方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租借期满后应立即归还,乙方如因工作需要,需将租赁物转移到合同签订使用地址之外的工地或将租赁物转让给第三方使用,需征得甲同意或另签《建筑设备租赁合同》;否则甲方有权采取措施追回租赁物并加收租费30%。
2、乙方如不能在按时付清租赁费用,逾期付款部份按每天1%计算违约金。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如争议,可协商解决,若协商未果,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
商可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将所租货物全部送回甲方仓库验收完并付清全部租
费、维修费、赔偿费、违约金等相关费用后失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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