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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产业园招商提成方案

2022-11-11 来源:年旅网
人力资源产业园提成激励方案

一、总则 1.目的

建立招商奖励机制,激励全体人员创造业绩,确保完成工作指标。 2.适用范围

适用于人力资源产业园全体人员,含项目总负责人、招商人员、后勤团队(包括运营及策划人员)。

二、考核依据

按《运营协议约定》中相关约定,并以此协议为基础拟定的项目招商及运营指标。

三、计提周期

按自然月度进行提成结算,到款后次月进行提成发放。 四、招商提成

1. 提成发放标准

类别 人员分类 项目负责人 自主 招商 招商人员 后勤团队 渠道推荐方 渠道 招商 项目负责人 招商人员 后勤团队

分配标准 20%招商奖励 30%招商奖励 10%招商奖励 50%的招商奖励 12%招商奖励 80% 12%招商奖励 6%招商奖励 渠道招商项目个数不得超过总体招商项目个量的70% 60% 招商奖励标准参照:《项目运营协议》 奖励总额 备注 备注:《运营协议约定》项目招商奖励标准:按招引企业投资额计算招商奖励,具体为:***

2. 提成发放时间节点与比例

发放节点 全口径发提成发放比例 自主招商 项目负责人10% 渠道招商 渠道推荐方20% 项目负责人4% 备注 签订投资协议并完成工商注册 项目回款次月发放 30% 招商人员15% 后勤团队5% 招商人员4% 后勤团队2% 渠道推荐方20%

项目负责人10% 项目负责人4% 招商人员4% 后勤团队2% 渠道推荐方10% 项目负责人4% 企业正式入场装修 30% 招商人员15% 后勤团队5% 项目负责人0% 企业正式运营 40% 招商人员0% 后勤团队0% 招商人员4% 后勤团队2% 五、招商额外奖励 1.引入优质企业奖励

按项目合同约定,项目成员完成甲方额外任务时,按甲方额外奖励金额的60%给予项目成员现金奖励。

项目招商情况 奖励标准 项目负责人:甲方奖励金额的18% 招商团队:甲方奖励金额的30% 后期团队:甲方奖励金额的12% 项目负责人:甲方奖励金额的18% 招商团队:甲方奖励金额的30% 后期团队:甲方奖励金额的12% 项目负责人:甲方奖励金额的18% 招商团队:甲方奖励金额的30% 后期团队:甲方奖励金额的12% 备注 引进行业 百强企业 甲方奖励20万元/家 世界500强 分支机构 甲方奖励20万元/家 有结算功能的 世界500强 企业 甲方奖励50万元/家 2.完成全年任务奖励

任务完成情况 奖励标准 项目负责人:甲方奖励金额的30%; 招商团队:甲方奖励金额的15%; 运营团队:甲方奖励金额的15%; 甲方奖励50万元 备注 完成所有既定考核任务 3.奖励发放时间

甲方额外奖励到账之后次月。 六、罚则

1.招商人员3个月内无业绩则降职降薪,6个月内无业绩则辞退,由项目负责人把握。如项目有单独约定效益工资扣罚、辞退、末尾淘汰等罚则的,以项目公示的单独约定为准。

2.招商人员存在安排客户提前进场随意承诺等违反管理规定情形的,相应

客户业绩奖金不予发放。

七、运营部和品牌部提成

在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产业扶持政策申报收益,按收益金额的60%发放团队奖励,具体奖励标准如下: 奖励标准 备注 运 营 部:申报奖励的30% 项目负责人:申报奖励的20% 招商及策划:申报奖励的10% 按项目申报实到金额计 八、员工离职时奖金的计发

员工离职时,若已签约且达计发前提和计奖条件(即甲方奖励已到位)的据实结算;未达到计发前提和计奖条件的奖金,待奖金到位时,由项目总将离职员工奖金按项目贡献比例分配给在职的项目团队人员或用于团队建设、员工福利和员工激励等,比例由项目总整体把控。

九、附则

本制度自2019年6月1日起施行,施行前已落地项目但未兑付项目提成的,参照此制度执行。

人力资源产业园 2019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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