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教育厅文件
黔教基发[2005]360号
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普通中小学管理工作的意见(试行)》的通知
各市(州、地)教育局:
为进一步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我省基础教育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加强全省普通中小学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我厅组织制定了《关于加强普通中小学管理工作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对学校常规管理、教学工作管理、教师校长管理、学生管理等方面提出了要求,是规范中小学管理的重要文件。现将《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报我厅基础教育处,以便进一步修订完善。
附件:关于加强普通中小学管理工作的意见(试行)
二OO五年十二月九日
主题词:加强 中小学 管理 意见
抄送:国家教育部基础教育司 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 2005年12月12日印发
关于加强普通中小学管理工作的意见
(试 行)
进入新世纪以来,我省基础教育进一步取得显著成就。普及初等义务教育目标已实现,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工作正在紧张扎实推进,学前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得到较快发展,教育结构和学校布局进一步优化,办学条件明显改善,素质教育不断推进。但是,我省基础教育的发展还不平衡,由于管理水平不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与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对优质教育的需求还有相当大差距。不断提高我省中小学管理的水平,向管理要质量,已成为我省基础教育进一步发展迫切需要解决的瓶劲问题之一。我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都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转变教育观念、端正教育思想,在大力发展教育规模的同时,注重深化教育教学领域改革,切实规范和加强学校管理。现根据《教育法》、《教师法》、《中国教育改革发展纲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和国家颁布的有关政策法规,现就加强我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关于学校常规管理
(一)日常行政管理
1、学校要认真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督促各部门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对计划执行情况要有检查、有总结。
2、学校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使各类人员岗位职责明确;要根据规章制度严格进行考核,兑现奖惩。
3、学校要根据各年级学生人数、校舍情况,科学、合理地进行编班,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合理安排班级数量和班级学生数,任何学校不得以学生考试成绩编班。
4、学校要认真落实国家课程计划,开齐、开足各门国家及贵州省地方课程,并根据学校的实际和需要,积极开发并落实富有特色和有意义的校本课程。要结合课程计划,科学合理地编制课表。
5、学校要加强学籍管理,坚持每学年一次的学籍清理制度和毕业班毕业前的学籍核查制度。不断完善学籍的电子化管理。要按照各市(州、地)、县(市、区、特区)中小学学籍工作管理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学生转出、转入、休学、复学等学籍工作。
6、学校要按照上级安排的年度招生计划和有关政策规定,认真做好学校的招生工作。同时,学校要认真做好制度控辍、质量控辍、扶贫控辍、归劝控辍等工作,严格控制学生辍学。
7、学校要按国家有关财务管理规章制度进行本校财务管理,接受上级财政、审计等部门监督审计,严肃整改或处理违规、违纪行为。
8、学校要实行计划采购教育所需物资,分类登记,清点入库,专人管理的制度,防止贪污和浪费,保证教育教学需要。
9、加强学校安全教育和学校卫生工作,加强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的卫生管理。建立主管校长负责制,并配备专、兼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建立健全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全面推进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大力开展防毒、禁毒、防火、防盗工作,维护正常教学秩序,切实保障师生生命安全。
10、学校各类档案(包括电子档案)要完整规范,保存完好,使用方便。
(二)校园环境的管理
1、学校要按照“规划、硬化、绿化、净化、文化”的要求进行校园环境建设和管理,使之真正成为“学园、花园、乐园、示范园”。
2、学校要注重提高校园环境的文化品位,注重教室、寝室、食堂等场所的文化建设,充分发挥环境育人的功能。
3、学校要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治理校园周边环境,防止不良的物质、精神污染校园和毒害师生。
(三)实验室的管理
1、学校要按有关规定配齐符合要求的实验管理人员和实验教师。
2、学校要建立健全切实可行的实验室规则、学生实验室守则、实验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职责、实验室危险品管理条例等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
3、实验室仪器设备必须建立总、分帐,并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仪器设备的借出调拨,应按职责分工范围,严格执行审批和登记手续,并要及时收回、销帐。要建立教学仪器齐备丢失报损报废制度。
4、学校各教研组要按照课程标准和教材要求,结合现有仪器设备条件,编制实验目录,制定学期、学年实验工作计划,保证演示实验开出率95%以上,学生分组实验开出率90%以上。努力提高学生的动手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要坚决杜绝将实验仪器设备闲置不用,在黑板上“做”实验的情况发生。
5、实验室要向学生开放,实验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要指导学生开展课外科技活动,要创造条件向社会开放,为当地经济建设服务。
(四)图书室的管理
1、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重新修订颁发的《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图书管理工作,把加强中小学图书馆(室)的建设,使其规范化、科学化和现代化,作为教育图书管理工作的一项中心工作来抓。
2、要加强数字图书馆和图书资源中心的建设。对建有或在建局域网或城域网的地区,要以某个中心学校或教育部门网络中心为依托,建设图书中心,辐射周边学校,实现资源共享。
3、要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开展各种读书活动。要鼓励中小学图书馆(室)对社区和在学生业余时间开放,提高图书的借阅率、使用率,充分发挥中小学图书馆(室)的使用效益。
(五)计算机室的管理
1、计算机室要悬挂有关规章制度,如上机操作规程等,除座位台凳编号外,每台计算机都要编上号码,以便对机对号入座。
2、保存好各类计算机机型、显示器等设备的使用说明等资料,并建立每台计算机的使用保养档案,从购进机器开始使用后,每次使用、保养维护做好记录,形成制度。
3、按规定要求做好计算机教室的防尘、防潮、防噪声、防静电、防病毒等各项工作。要选用质量好的软件磁盘、光盘等。
4、根据国家或省课程指导纲要和教材内容,开足、开好计算机的必修课、选修课和辅助课,充分提高计算机的使用效益。
二、关于教学工作管理
(一)教学计划管理
1、学校计划
制定好学校教学计划是教学管理的首要环节。学校教学计划要根据国家和省关于课程计划的要求制订。学校教学计划应包括学校教学工作计划、校本教研(学科教研)计划、校本培训计划、教师教学计划等方面。
2、教师计划
教师计划要根据学校计划和学科的要求来制订。教师要在深入学习《课程标准》、研究教材,并充分考虑学生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制定学年教学计划、学期教学计划、单元(或阶段)教学计划及课时教学计划(教学设计)。其中教师课时计划(教学设计)是达成学年教学目标的支撑点,是要求教师必须做好的经常性工作。
(二)教学过程管理
备课、上课、作业布置和批改、教学辅导和课外活动、考核评价等,是各门学科教学过程的基本环节。要按照“新理念、新课程、新技术”的要求,抓好这些基本环节的管理,形成科学、系统、规范的管理常规。
1、备课
(1)教师要深入学习《课程标准》和钻研教材,熟悉《课程标准》的基本内容,明确教学目的、任务和要求,把握教材的编排意图、知识结构和逻辑体系以及教材在发展智力、培养能力和进行思想教育等方面的要求。
(2)要认真分析学生的状况,掌握学生的学习基础、学习态度、学习能力和学习方法等方面的差异情况。备课时既面向全体学生,又要注意根据学生的个体差异区别对待、因材施教。
(3)要在以上两点的基础上,针对学生已有经验,遵循认知规律,充分开发、整合、利用有效课程资源进行备课。做到目标明确、科学、适合、易于检验和评价,内容具体、适当,过程清晰、互为因果;方法策略明确,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
(4)教师备课应在个人独立思考、充分发挥主观能动作用的基础上,与集体交流、同伴互助相结合。提倡教师撰写具有创造性、个性化的研究型教案。积极倡导推进电子备课的研究与实践。
(5)学校要定期检查教师备课情况(每学期不少于两次),做到有记录、有反馈,特别是对教师的课后反思要有评价。学校要积极开展优秀教案的交流或评选活动,给教师提供范例和激励。
2、上课
(1)教学应充分贯彻新的教育理念,采取灵活、多样、适当的教学方式,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引导学生自主、合作、探究性学习,切实达成课时目标,有机实现课程的“三维”目标。
(2)重视运用教学信息反馈、调控教学过程,改进教学方法,及时弥补不足,使每堂课质量过关,取得显著的课堂教学效益。
(3)教师要注重教学艺术,上课的语言要求清晰、规范、精练、准确、生动、形象,富有情感,富有启发性和吸引力;用普通话上课;新教育技术运用科学合理;板书清楚、工整、正确、布局结构合理;教态亲切、自然,得体。
(4)教师应以研究者的状态从事教学工作,注重教学实践中典型案例的收集,具有自我反思的职业习惯。每学期按学校要求积累一定数量和一定质量的教学案例及反思、随笔等笔记。
(5)学校要根据自己的办学特色积极组织和参与形式多样的教学研究课、观摩课、优质课等活动,为教师搭建展示教学风采、交流教学经验的平台。
(6)学校领导要坚持深入课堂听课,了解课堂教学现状,与教师共同交流、研讨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3、作业布置和批改
(1)教师应根据教学目标要求,针对教学需要,精心设备课后练习或实践活动等开放性作业,积极引导学生联系生活、关注社会、学以致用。做到作业量适度,练习方式学生乐于接受。
(2)教师要及时认真批改作业,书写要规范,并使用正确的批改符号。批改作业要有评价,有针对性地指出作业存在的问题。批改作业应能体现教师对学生困难学生的关注。批改作业的方式应积极进行改革探索,达到减轻教师过重负担,提高批改质量和效率的目的。
4、教学辅导与课外活动
(1)面向全体学生。教师要利用课内、课外时间热情帮助学生,既要鼓励学习成绩较好的学生,充分发挥他们的优势,又要特别重视对学生有困难的学生进行耐心细致的辅导,使全体学生都能在原有的基础上得到发展,有所进步、有所提高。
(2)坚持个别辅导为主,集体辅导为辅的原则。不占用学生的自心课时间或休息、活动时间集体补课。
(3)根据《课程标准》要求和教学需要,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各学科课外活动,发展学生的个性特长,全面提高学生素质。
5、考核评价
(1)加强对教师考核评价的研究,从思想观念、学习培训、教学改革、教学研究、教学水平及
教学质量等多方面综合评价教师的发展,逐步建立起促进教师多元发展的评价体系。
(2)学校和教师应建立以促进学生发展为目标的评价体系,体现评价内容、标准、方法和改进计划。
(3)学校要将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阶段性)评价有机结合。强化教学过程中的质量监控,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4)考试是评价的重要方式之一,考试应与其它评价方式相结合;要根据考试的目的、性质、内容和对象,选择相应的考试方法,充分利用考试促进每个学生的进步。要加强各学科考试、考核的考务管理工作,严格考试制度,严肃考核纪律,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对待每一个学生。要严格控制考试次数,不得以频繁的考试冲击正常教学秩序,加重学生的课业负担。
(5)小学毕业考核,语文、数学为考试学科,其他为考查科目。初中毕业考核,语文、数学、外语、历史、思想政治(思想品德)、物理、化学、体育为考试科目,其他科目实行结业考试或考查。高中毕业考核实会考制度或毕业考试制度,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为考试科目,劳动技术课和物理、化学的实验操作为考查科目,体育课由学校按《调和标准》规定的内容进行考试。
(6)考试、考查可采取闭卷或开卷的书面形式,也可以采取口试、测试(听力等)、实际操作和写论文等方式。提倡成绩评定采用等级制,也可以采用评估制或百分制。
6、教学质量
(1)学校要树立质量意识,把提高教学质量作为学校的根本目标。各学校要从“基础性发展”和“学科学习目标达成”两个方面,联系本校实际,制定学校教学质量标准。
(2)学校要从起始年级开始层层把关。要根据《课程标准》规定的培养目标,有针对性地对各年级、各学科阶段质量和教学进度进行检查,随时了解教师教学质量和学生学习水平发展状况,并在学期结束前对各学科完成教学进度情况和质量情况进行检查,作好相应记载。
(3)教师的教学质量是学校评价教师的重要依据。
(三)教育科研(教研)管理
1、学校要建立以校为本的教研制度,以此作为科研兴校的着力点。要落实校长在校本教研中作为第一责任人的各项责任,建立教师开展教学反思、同伴互助和接受专业引领的常规制度,确保校本教研有序、持续、深入地开展。
2、校本教研应以校为本,以改进教学、促进教师专业发展为目标,切实提高课堂教学质量。每学期要有明确的研究专题,并和学校教育科研课题紧密结合。每学期要力图通过教研活动解决教学中存在的一些主要问题。
3、要加强课题研究的过程管理,引导教师结合学校主导性课题,以教学实践中生成的问题为重点确定研究课题,制定课题研究方案,在教学改革实践中深入进行课题研究。要加大课题实验的阶段性总结和分析力度,通过开展课题阶段性交流研讨等活动,总结成果,发现、分析、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课题研究的实效性。
三、关于教师校长管理
(一)教师编制与资格管理
1、要认真执行《贵州省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实施意见》(黔府办发2002[89]号文件),在核定编制时,要充分考虑农村中小学区域广、生源分散、教学点多的实际,保证教师编制的基本需求。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核定的编制总额内,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教职员工定编定岗工作,按照本地农村中小学的实际,适时调整所属中小学校的编制,进行动态管理。
2、各级行政部门不得占用教育事业编制。已占用的,应由人事部门妥善安排,尽快退还。各部门、各单位不要任意借调或抽调教师作非教学工作。已借调的教师,应一律回学校工作。凡不按上述规定,继续占用教师的,教育部门要停发工资。
3、要依法实施教师资格准入制度,严把教师入口关。凡进入教育系统从事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者,必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招聘教师,一定要进行教师资格审查,进行必要的专业知识测试,面试答辩、试教,经学校党政联席会集体讨论,报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并予以公示,听取各方面意见。决定录用的,要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包括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手续。
4、要建立健全城镇中小学教师到乡村任教服务的制度。城镇中小学教师晋升高级教师职务,原则上要有在乡村中小学任教一年以上的经历。在乡镇以下学校或教学点工作的教师,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晋升高一级职务。师资培养定向生完成学业后,在边远地区中小学任教的时间不得少于6年。
5、要采取有效措施,有计划逐步辞退代课教师。
(二)中小学校长管理
1、要积极推行校长聘任制。校长聘任制由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要建立公开选拔、竞争上岗、择优聘任的校长选拔任用机制;实行岗前培训、持证上岗制度。
2、要建立健全中小学教职工代表会议制度,充分实行民主管理。教代会在学校工作中要发挥审议、咨询、监督、沟通作用,以形成学校良好的舆论风气,构建学校和谐的人际环境,良好的校风、教风和学风。
3、要充分依靠中小学教师加强教职工队伍的管理,完善德、能、勤、绩考核,建立和完善奖惩、解聘、辞聘和辞退制度。学校教职工管理要引入竞争机制,激发学校工作活力,将教职工考核的结果与晋级、晋职、评优、评特和工资、福利持钩。
(三)教师队伍的师德建设和管理
1、学校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依据,不断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的师德建设与管理,使教师做到:拥护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热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为人师表,廉洁从教;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语言规范健康,行为举止文明礼貌;努力实施素质教育,不断提高教学质量,正确评价学生;密切与学生家长的联系,坚持进行家访;关心集体,尊重同事。
2、要采取多种有效方式,大力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在实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程”中,要把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放在突出地位,将职业道德教育作为必修课程。要建立职业道德教育制度,每年寒暑假期间学校组织教师集中学习时,要有针对性地对教师进行职业道德教育。要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开展多种形式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实践活动。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工作要不断开拓创新,努力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克服形式主义。
3、加强领导和管理,建立健全教师师德建设的管理机制。
(1)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要把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将师德建设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统一部署,统一规划,做到制度落实、组织落实、内容落实。
(2)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加强对中小学教师师德建设的检查评估工作。教师师德建设情况要作为考核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和学校校长的一项重要内容。
(3)要建立健全教师师德考核制度,把师德作为考核教师工作的重要内容和职务聘任的重要依
据。
(4)对违反师德的教师要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要依据有关法规解聘相应的教师职务。调离教师岗位。
四、关于学生管理
(一)学生德育的管理
1、学校要把德育摆在学生管理工作的首位,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德育工作计划和德育常规工作安排。要坚持管理制度化、内容系列化、途径社会化、活动多样化、过程实效化、评价综合化,不搞形式主义,不走过场。
2、学校要建设好校长抓德育,德育处和班主任为骨干,党支部、共青团、少先队充分发挥作用,学校全员参与的德育工作队伍。建立健全切实可行的德育工作检查、考核、评价、奖惩制度。要把德育工作状况作为考评校长、德育工作人员、班主任工作业绩的重要依据。
3、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品德教育和养成教育。从增强爱国情感做起,弘扬和培育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伟大民族精神;从确立远大志向做起,树立和培育正确的理想信念;从规范行为习惯做起,培养良好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从提高基本素质做起,促进全面发展。
(二)学生学习和活动的管理
1、要根据课程改革的精神和素质教育的要求,对学生的学习和活动常规,学习和活动的方式,学习和活动的内容提出相应的措施和要求,修改和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对违背课程改革精神和不适应素质教育需要的管理条文要坚决废止。
2、学校在学生学习和活动的管理中,要防止“应试教育”过重的课业负担和不求质量的“减负”造成过轻课业“负担”的倾向。寄宿制学校要保证中小学生的睡眠时间,小学生每天不少于9小时,初中生每天不少于8小时,高中生每天不少于7小时。
要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活动总量,小学一般不超过6小时,初中一般不超过7小时,高中一般不超过8小时(寄宿制学校除外)。
课外作业要适量,可根据教学内容和学生实际,布置形式灵活多样、数量具有弹性的作业,以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和自觉性。小学一年级一般不留强制性的书面家庭作业;二、三年级每日课外作业量不超过30分钟;四年级一般不超过45分钟;五、六年级不超过2小时;高中各年级作业量由各市(州、地)教育局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学生实际作出规定,并报省教育厅备案。不得利用课余时间、节日、双休日、寒暑假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或提前上新课(初三、高三除外)。
3、要以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和个性特长的培养为宗旨,课内外、校内外结合,因地、因校制宜,有计划、有目的地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学生喜闻乐见、无危险、无毒害、有意义、有价值、有实效的学科、科技、文体、艺术、劳动、劳技、安全、卫生、环保等教育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做到管理人员和辅导人员落实,责任落实,时间、地点、内容落实,安全措施落实。
4、要认真贯彻学校体育工作条件、学校卫生工作条件、保健工作条件,完善管理制度,强化制度的实施。要进一步规范体育、健康课、课间操、眼保健操以及保证每天1小时体育活动,每年举和一次综合性运动会制度。要进一步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根据本地、本校和学生实际,要开设心理健康教育网站或设立心理健康咨询室,心理健康信箱,或举办心理健康讲座,切实将心理健康教育贯穿在学生管理工作中,渗透到学校教育的各个环节。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