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师库尔勒医院医疗安全管理规定
为保护患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提高医疗质量和医院的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保证医疗安全,我院特制定如下规定:
医疗安全准入管理
(一)所有在岗人员必须持有执业资格和技术资格证书。特殊岗位人员还应持有相应上岗证书。新调入人员经岗前培训合格方能上岗。
(二)医疗设备必须经过严格的准入、验收、入库等过程管理,方可使用。
(三)所有新技术和新项目都需经过严格的准入程序审批后,方可开展。
(四)医院实行手术分级管理:包括手术及有创操作分级、手术医师分级、各级医师手术权限、可在我院施行的手术权限、手术审批权限、行政管理等,重大、疑难、新开展手术必须上报。
二、医疗安全质量管理
(一)医疗质量检查:医疗、护理、医技、设备、药品、后勤、管理等各系统每月进行专项检查、每季进行全面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交医务科进行汇总、通报、奖罚。
(二)医务科每月对全院医疗服务质量情况进行汇总和通报,通报形式包括院周会、《医疗质量简报》、医院文件。
(三)医疗质量安全事件管理制度:各科室均应建立医疗缺陷登记本,对所发生的医疗缺陷应及时讨论,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医务科、护理部建立相应的医疗缺陷档案。对严重差错、事故和医疗纠纷及时向第二师卫生局报告。
(四)投诉处理:对患者投诉要做到有诉必查,有责必咎,件件有核实、有处理、有反馈。投诉涉及医疗纠纷、医德医风、行政管理等方面的,由医务科接待登记后,分到相关职能部门调查处理,相关职能部门处理完毕后,结案材料交由医务科整理装订,归档备查。
三、医疗工作安全管理
(一)医院各科室在工作中,凡遇有重大重要情况,有关科室和人员必须及时向院长(副院长)或有关负责人请示报告。
(二)危重病、疑难病例应根据需要组织科内、科间、院内、院外会诊。
(三)临床、医技各科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值班医师遇有疑难问题应请上级医生处理。
(四)实行首诊医师负责制,首诊医生对所接诊病人特别是对急、危重病人的检查、诊断、治疗、转科和转院等工作负责到底。
(五)各临床专业科室必须执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各临床、医技科室必须按要求进行疑难、危重病例讨论、术前病例讨论、死亡病例讨论和教学病例讨论。
(六)需转往外院诊治的病人,由科主任提出,报医务科批准后方可转院。因病情需要转科者,经转入科会诊同意,会诊医师在会诊申请单上签署意见后,才能转科。
(七)手术病人术前必须履行告知义务,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八)院前急救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制,任何人不得脱岗、离岗、自行调班。接到出诊呼唤电话后,必须在10分钟内出车。
(九)发生重大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突然接受5名以上伤员;一周内发生同源感染超过3例者;接诊甲类传染病人时必须向院主管部门报告。科室收治危重病人必须向医务科报告。科室凡有死亡病例,科主任必须及时向医务科报告。
(十)麻醉药品实行“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账册、专用处方、专册登记”的管理办法,定期清点,保证供应。
(十一)科室医院感染监控小组负责对医院感染病例的登记、报告与控制的管理。诊为传染病的医院感染,按《传染病防治法》和我院制定的《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等有关规定报告和控制。
(十二)药械科每月对全院所有放射源的验收、入库、领用、保管和使用安全进行检查。
四、我院医疗安全管理工作,各科室医务人员严格按照医院制定的相应制定的有关规定执行,各职能部门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督导检查。各科室在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相关主管部门汇报。
医 务 科
二O一三年八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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