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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公司安全免责协议书范本(精选3篇)

2020-02-22 来源:年旅网


2022年公司安全免责协议书范本(精选3

篇)

公司安全免责协议书1

甲方:__________学区

乙方:________ _____年级_____班 监护人:__________ 为了确保学生在校内外的人身安全,经甲、乙双方协商,协议如下:

一、由下列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甲方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1、学校管理制度有疏漏,或者管理混乱,存在大量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的;

2、学校使用的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省、市安全标准的;

3、学校对场地、房屋和设备等维护不当的;

4、学校组织教育教学活动,未按规定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的;

5、学校组织安排的劳动、体育运动等体力活动,超出学生一般生理承受能力的;

6、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在负有组织、管理学生的职责期间,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但未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或制止的;

7、教职员擅离工作岗位、虽在工作岗位但未履行职责或者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的;

8、教职员侮辱、殴打、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的; 9、学校知道教职员工患有不适宜承担教育教学工作的疾病,但未采取必要措施而造成学生伤害的;

二、由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乙方或第三人承担责任。

1、学生自行上学、放学或返校、离校途中或在上学期间不遵守学校规定发生的如,翻院墙、骑摩托车、电瓶车、乘坐或驾驶农用车等;

2、学生违反学校安全管理制度,造成不安全事故发生的; 3、学生自行外出、自行组织活动或者违反学校规章制度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

4、在放学或放假期间,学生自行到校活动或者自行滞留学校期间发生的;

5、学生有特异体质、异常心理状态或特殊心理疾病,学生监护人未告知的以及由先天性疾病引起经教师正常处理无效的; 6、学生突发急病,学校及时采取救护措施的; 7、学生自我伤害造成伤残、死亡的; 8、学生自身或者学生之间有某种原因造成的;

9、学生违反学校纪律与规章制度,经学校教育拒不改正,实施按其年龄和认知能力应当知道具有危险或者可能危及自身或他人安全的行为的;

10、在对抗性或者具有危险性的体育课、体育竞赛活动中在教师无过错的情况下发生的意外伤害;

12、地震、泥石流、暴雨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的; 13、伪造个人联系信息,导致学生有突发情况不能及时联系到监护人的;

14、按照我国法律法规依法应当由监护人或第三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

三、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四、协议有效期为从签订之日起一年。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公司安全免责协议书2

一、声明:

1、该协议的目的是为了活动发起人或组织者或领队(以下协议中简称:发起者)和同行成员明确知晓户外活动所存在的风险,提高参加人员的抗风险和自律能力,免除活动的发起人和同行成员在活动中出现的相关赔偿及法律连带等责任,让户外活动更加安全、健康、快乐。

2、活动中,对于违犯国家相关法规、恶意侵犯他人或其它涉及犯罪行为的事件,则不在此协议范围内,必须由个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凡报名参加活动的人员,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均视为你已经仔细阅读和完全理解并同意接受以下《户外活动免责协议书》的全部条款,并要在参加本次活动前(集合时)均应该在本协议上“成员签名”外签定网名+真实姓名。方可参加本次活动。

4、此协议为相关责任的豁免,权利的放弃,风险的承担和免赔的协议。你如果在此协议上签字,你就已经完全知晓、理解和同意接受《户外活动免责协议书》全部条款,你就放弃了向活动发起者和其他参加成员提起诉讼的权利;永远免除此次活动的发起者和同行成员的赔偿及法律连带责任。 一、风险的承担:

我参加此次活动是在完全自愿的基础上,依签署此有关豁免、权利放弃和风险自担的协议为前提要件的。我知晓活动的发起者只是活动的联系人,并非职业的领队,向导或有许可证的急救人员。我知晓他和同行的成员可能并没有参加过户外领队的课程或急救(包括野外)的培训和经验。我知晓他们并不能对我安全负责。

二、关于豁免责任,放弃权利和赔偿的协议内容: 1、本次活动非商业活动,非旅行社组团旅游,也非赢利性质自助游活动;是属于个人设计的出行日期及路线,活动性质仅限共同爱好者自愿参加、共同参与、风险自担、责任自负;全程遵循“自助,互助,AA,环保”的原则;发起者和其它参加活动人员一样,同样也是自愿参与者,对其他参加者没有绝对的管理和支配权力;对于活动中突发的一切足以影响到大家切身安全和利益的不可抗因素等重大事项尚需参加者共同商定;活动中发起

者仅有义务对全队活动进行组织协调,参加者也有义务服从活动的整体安排。

2、凡报名参加本次活动的人员均视为你已经仔细阅读、完全理解责任豁免、权利的放弃、风险的承担和赔偿的协议的全部条款内容!代他人报名,需告知被代报人《户外活动免责协议书》的全部条款,参加活动的.被代报人也视同接受了本协议全部条款。同时,我知晓报名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的理解和支持,知晓并同意接受本协议全部条款后,报名后视同其家属也已知情并同意。

3、户外运动不同于常规的旅游活动,采取的线路也不是一般的常规旅游线路,有时气象条件也非常规,而是具有一定的探险性质;该项运动本身最大的特点在于其具有一定的风险性;活动安排的时间是估算时间,实际活动时间可能出现较大的差异;报名前,我已阅读活动内容和《户外活动免责协议书》的全部条款,并经过合理判断,同意接受本活动计划和《户外活动免责协议书》全部条款,同意自行承担本次活动的所有的风险和后果;包括交通工具及其他第三方设施带来的风险;如果由于我的行为和我的参加而导致了第三方的财产损失或个人伤害,我同意免除所有其他人的赔偿连带责任。

4、参加本次活动,包括徒步、登山、骑马、徒步、攀岩、攀冰、滑雪、滑冰、涉水、游泳、郊游、途中乘车、住宿(露营)、

就餐、球类以及身体活动和装备的使用等都存在有潜在危险,可能会受到身体损伤、瘫痪、甚至死亡的风险,我也知道健身和休闲等活动也存在突发病、心脏病等和甚至死亡的风险;我自愿参加这些活动和使用活动的装备,如果因为在参加本活动中受到伤害,我同意自行承担和接受任何和所有伤害的风险,甚至死亡的风险,并且,放弃追究和要求赔偿的权利,同时我永远免除此次活动发起者和同行成员的赔偿及法律连带责任。

5、本次活动可能对身体和精神方面都有一定考验,可能遇到包括在恶劣天气中进行活动,也可能远离救助和医疗服务地点,短时间(或24小时)内无法得到救援,也有可能遇到包括跌坠、落石、冰崩、雪崩、闪电、过河、失温、冻伤、咬伤、刺伤、犬咬、野兽等袭击及各种意外伤害,甚至死亡;我清楚的知晓活动发起者无法全面预见该活动中所有的风险和不利,我知道以上所列的风险并不完全包含本次活动中的所有可能的风险;当我成万一遇到上述等伤害后,所有救援和医疗等全部费用我同意全部承担,活动的发起者和其它参加者不承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法律连带责任;同时我永远免除此次活动的发起者和同行成员的赔偿和法律责任,并不仅限于以上所列的风险中。

6、如果此活动往返是自驾或包车出行,同样存在较大危险,我清楚获知我已经被提供了自由选择的权利,我同意乘座和自驾;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和受到伤害,甚至死亡,我同意只在该车已投

保的保险范围额度内接受赔偿,不再另行向该车主人(或司机)索赔;如我是车主(或司机)受到伤害,甚至死亡,我也同意只在该车已投保的保险范围额度内接受赔偿;发起者和其它成员不承担任何赔偿和法律责任;我永远免除此次活动发起者和同行成员的赔偿及法律连带责任。

7、我清楚知道此次活动发起者不是保险公司,没有义务为我购买意外保险等险种,我知道自己购买保险的意义,以防万一;我知道发起者已在活动内容中提醒我本人,在活动开始前自己了解保险类别和购买保险;对于活动中可能出现的意外事故,可由投保的保险公司承担相应的责任。

8、在此我谨宣布我自己身体健康,适合参加本次活动,没有那些会影响我参加本次活动或使用装备的不适、损伤、病痛、心脏病、突发病历或其它疾病;我理解我能够通过以下措施来减少我的风险:注意环境,注意我的身体和精神状况,注意所有与安全相关的衣物和装备的适用状况,只参加哪些自己精神和身体能力之内的活动;我清楚知道,我的安全是我个人的责任和取决于我的警惕和良好的判断;我同意和保证,如果任何时候我认为是不安全的,那么我会立刻中断活动的进行。如我在活动中发生各种疾病或伤害,甚至死亡,我同意放弃追究和要求赔偿的权利,同时我永远免除此次活动发起者和同行成员的赔偿及法律连带责任。

9、当由于出现各种意外事故、突发气候变化和急性疾病等不可预测因素造成身体损害时,发起者和同行成员有义务尽力救助,但如果造成了不可逆转的损害,我同意放弃追究和要求赔偿的权利,同时我永远免除此次活动发起者和同行成员的赔偿及法律连带责任;我完全理解,在同伴需要协助的时候,我将配合协助发起者及同行成员尽力协助我的同伴,但这只是在以下情况:在我的判断中,这是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并且不会给自己带来不合理的危险;我进一步理解到,我没有法律上的责任去协助别人,同时,发起者以及我的同伴或者其他成员也没有任何法律上的责任来协助我。

10、我在此特意和有意的声明:我已经年满18岁!我已阅读和理解以上声明和全部条款内容;我理解参加此次户外活动相关的风险;我同意承担由于选择和参加此次户外活动而随之来的全部责任;对于参加本次活动而引发或与之连带的任何和所有的法律要求(包括第三方的法律要求)和无论出现任何形式和性质的害伤,无论这些法律要求是基于某方的疏忽或其它原因引起的,我永远免除此次活动发起者和同行成员、任何第三方户外运动、组织的赔偿及法律责任。

11、我知晓报名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的理解和支持,知道并同意接受本协议全部条款后,才能报名参加本次活动,报名后视同其家属也已知情并同意;我知晓,一旦签

署,此协议将生效,也知晓本协议同样有效于我的继承人、近亲、执行人、管理人、个人代表和转让人。代为签名者视为已沟通并被授权,否则由代签人承担后果。

协议范围:凡是报名参加者均视为已经阅读、理解,并完全接受该协议条款;该协议自集合报到签字后开始生效,至活动结束时终止。(签字前和活动结束后,已不属于本次活动范围内) 活动时间计划: 年 月 日

请了解本次活动是一次遵守兄弟户外的纯AA制自助结伴户外活动,并非商业活动。 协议人:

日期:__年__月__日

公司安全免责协议书3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管理,明确学生安全行为规范,强化学生的安全意识、法纪观念和自律意识,明确学校(甲方)与学生(乙方)各自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保证学生的在校安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学校(甲方)与学生(乙方)签订本协议。

一、学校责任

第一条 学校应当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和生活设施,做好学生的后勤保障和服务工作。 第二条 学校应当对在校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自护自救教育;应当按照规定,建立健全各种安全制度,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预防和消除教育教学环境和校内学生生活环境中存在的安全隐患。

第三条 学校必须定期对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的情况进行分析,辅导员必须经常深入学生中了解学生的情况。

第四条 学生发生意外事故以及学生要求保护人身或财物安全等情况时,学校应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救助受伤害学生。 第五条 学生人身和财产发生一般伤害后,学校要及时调查处理,根据当事人和他人的过错,责令其赔偿损失,并给予批评教育或相应的行政、纪律处分。

第六条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习用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

(二)学校的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显疏漏,或者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未及时采取措施的;

(三)学校向学生提供的药品、食品、饮用水等不符合国家或者行业的有关标准、要求的;

(四)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校外活动,未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五)学校知道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患有不适宜担任教育教学工作的疾病,但未采取必要措施的;

(六)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学校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但未予以必要的注意的; (七)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伤害,学校发现,但未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导致不良后果加重的; (八)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在负有组织、管理学生的职责期间,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但未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或者制止的;

(九)学校有未依法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的。 二、学生责任

第七条 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学校有关部门的管理,注意自身的人身和财物安全,防止各种事故的发生。

第八条 学生应向家长告知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九条 学生遇到困难及发现安全隐患,应向有关部门或老师报告。

第十条 学生由于过错,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学生伤害事故,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学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违反社会公共行为准则、学校的规章制度或者纪律,实施按其年龄和认知能力应当知道具有危险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为的;

(二)学生的以下行为具有危险性,学校、教师已经告诫、纠正,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 1、收藏使用管制刀具和危险物品的;

2、到卫生状况不良的私人饭馆就餐,造成食物中毒的; 3、因酗酒、吸毒、贩毒、参与打架斗殴、敲诈勒索、聚众闹事等活动,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

4、到社会营业性娱乐场所(舞厅、茶座、酒吧、夜总会等)陪吃、陪跳、陪唱,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

5、违反规定到江、河、湖、海、池塘、水库中去洗澡、游泳的;

6、违反教室、宿舍和其他场所管理中消防、用电的规定,使用蜡烛、酒精炉等明火工具;使用“热得快”等不安全电器或私接乱拉电线;在寝室吸烟,无人寝室电源没关等引发火灾或触电,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

7、在无人野外或夜间单独出行,盲目听信他人等,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

8、外出活动租用私营车辆或乘坐无牌无证、资质不合格和超载的车船,不遵守当地交通法规的;

9、观看、下载、传播反动、淫秽书籍和音像图片,利用计算机网络、手机移动电话等通讯工具进行各种违法违纪活动的; 10、学生参与邪教、迷信等活动的。

(三)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学校的; (四)学生的身体状况、行为、情绪等有异常情况,学生及家长已被学校告知,但学生本人或家长未采取相应措施的; (五)违反学校严禁学生在校外租房居住的规定,造成自身的人身和财物安全受到损害的;

(六)在日常教学及各项活动中,学生因不遵守纪律和有关规定或不按要求活动而发生意外事故,造成本人、他人或集体人身、财产损害损失的;

(七)学生个人及学生团体擅自组织集体外出活动,未按程序进行审批,未按学校规定进行的; (八)学生私自到校外找工作的;

(九)学生攀爬校内建筑、围墙、树木或安全设施,造成人身伤害的;

(十)学生在校外参加实习、实训,违反操作或安全规定,发生安全事故的。 三、其他责任

第十一条 学校安排学生参加活动,因提供场地、设备、交通工具、食品及其他消费与服务的经营者,或者学校以外的活动组织者的过错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有过错的当事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二条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已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无法律责任:

(一)地震、雷击、台风、洪水等不可抗的自然因素造成的; (二)来自学校外部的突发性、偶发性的侵害造成的;

(三)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学校不知道或者难于知道的; (四)学生自杀、自伤的;

(五)在对抗性或者具有风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的;

(六)其他意外因素造成的。

第十三条 下列情形下发生的造成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事故责任应当按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其他有关规定认定:

(一)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 (二)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

(三)学生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人身、财产和安全事故的; (四)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

第十四条 因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与其职务无关的个人行为,或者因学生、教师及其他个人故意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造成学生人身损害的,由致害人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五条 学生因自己的过错,遭受损害和损失的,由本人承担责任。学生因自己的过错行为,造成他人或集体的人身、财产遭受损害损失的,由过错学生承担责任。

第十六条 根据本协议应由学生承担赔偿责任的,由学生及家长负责赔偿。

第十七条 凡是事故责任由学校以外的其他单位、个人承担的,学校不再给予学生经济补偿。 四、附 则

第十八条 本协议适用于我校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第十九条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学生本人及所在系各一份。 第二十一条 甲乙双方履行本协议时如发生争议,可通过协商、调解的方式解决。

第二十二条 本协议如与有关法律法规相违背,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甲方:_____工程学院_____系(盖章) 乙方:__________学生或家长(签字)

系负责人: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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