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发展中烟草专卖急需
解决的四个难点和办法
自专卖制度确立二十多年以来,烟草行业对于自身存在的问题已经有了深刻认识。目前武汉卷烟市场在通过近几年的全力打造,已基本形成良好的大环境。然而,随着特种烟草零售许可证和劳教手段的取消,市场形势或多或少受到一定的冲击,但只要我们坚定信心不动摇,办法总比困难多,再说虽然取消特许证,但外烟准入权还是牢牢掌握在国家局手中,取消“劳教”手段,只要加大经营案件、分销网络案件的侦破和处罚力度,堤外损失堤内补,照样能震慑市场。笔者仅就自身工作体会谈几点认识和设想。
一、进一步加强卷烟零售许可证管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制度是烟草专卖管理制度的基石与核心,法律有明确规定,从事烟草制品经销业务,必须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由于法律制度的弱化和管理的缺位,无证经营有逐渐增多的现象,成为专卖管理的痼疾。无证经营虽然烟草部门一直在对当事人进行教育处理,而即使移交到工商部门处理,工商部们往往不大愿意接受。而且好多的无证经营户却都能领到含有经营卷烟项目的营业执照,所以彻底地取缔,谈何容易。即使进行了多次声势浩大的联合执法行动,收效甚微。这些无证户由于没有纳入烟草公司的配送网络,就成为假冒卷烟与走私烟的辐射对象。由于这种管理缺位,导致对转让许可证的卷烟零售户也不能有效管理,因为一旦将转让的许可证取消后,又将成为新的无证户。所以管理部门也会默许这种“人证不符”的现象存在。如何探索出一条有效的对无证户管理办法,成为当前专卖管理工作必须解决的问题。
解决办法之一:淡化合理布局的要求,放宽卷烟零售许可证的准入制度对于以前没有不良经营记录的申请者允许其经营卷烟。同时,要加强后期管理工作,对出现两次违规以上的卷烟零售户按规定必须停止经营、注销其卷烟零售许可证,而且两年内不得再申请从
事烟草专卖零售业务。这样的做法既可以在总量上控制,又能营造出一种守信经营的获益,不守信经营者会淘汰出局的氛围。
二、进一步加强卷烟零售价格的指导、管理。虽然当前卷烟零售市场存在价格不到位现象,但随着卷烟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一些卷烟零售户纷纷以低于建议零售价甚至于烟草公司的批发价出售卷烟,来吸引更多的顾客,从而导致卷烟的利润空间很小,有时赚不到钱,还得倒贴塑料袋。这种情况又会造成另一些卷烟零售户对我们工作的不满意,他们把责任归结为我们的市场监管不力,没有有效控制卷烟零售大户的批发行为。这样卷烟零售户对我们烟草企业的满意度与信任度就降低了很多。
解决办法之二:价格不到位现象是卷烟市场激烈竞争的必然产物,一些卷烟零售户为了应对竞争对手,不惜牺牲卷烟价格来吸引消费者,并片面的认为,卷烟本身利润小,但带副食等必不可少,不在卷烟上赚钱,在副食或其它商品上赚钱也是一样。因此卷烟不赚钱,倒贴塑料袋的事就不难理解了。所以,亏本买卖不仅没有引起卷烟零售户的警醒,反而加大了他们对卷烟平价销售的力度,给那些守法经营户带来销售压力而引起公愤。但卷烟价格属于市场调节价,统一零售价遭遇政策瓶颈。各烟草部门也采取不少措施,如将市场指导价对外公开,发放价格标签,要求按指定价格出售、成立卷烟零售户价格自律小组告等,但收效甚微。笔者认为,管理卷烟零售价格的出路仍然是统一零售价,目前统一卷烟零售价有这样几个有利因素:一是大多数地区都实行了卷烟统一批发价,省内外卷烟流动的行为减少了很多,没有什么利益可图这为统一零售价格奠定了坚实的价格基础;二是市场形成了统一价格的共识和呼声,大部分卷烟零售户和消费者已经认识到市场规范的重要性,了解了统一价格的作用,为统一价格行为创造了很好的群众基础。而实行统一零售价的难度在于单纯依靠烟草管理部门的管理,其监督力度是有限的,关键还要发挥卷烟零售户自身的模范约束作用。实行卷烟零售价的统一是规范市场的需要,它能减少恶性削价倾轧的竞争行为发生,能够有效控制假、私、非、超卷烟的沉渣泛起。在目前卷烟市场还
不成熟、卷烟价格还很混乱的情况下,实行统一零售价有利于促进市场的规范化,使广大零售户形成一种合理定价销售的习惯和机制。
三、进一步加大打击非法“三烟”的力度。一方面随着专卖对非法“三烟”的打击力度加大,有效维护了卷烟市场正常秩序;另一方面,经营非法“三烟”的高额利润,使得不法烟贩一次又一次的铤而走险,违法经营行为也由公开转入地下,具有很强的隐蔽性。而且他们的反侦查能力也不断提高。现有的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的滞后性,已不能完全适应时代的需要,给我们专卖执法带来一定难度,发现违法卷烟而不能及时查处,望“烟”兴叹的现象时有发生,因为根据有关规定,烟草专卖执法人员无权检查非卷烟经营场所,缺乏独立主动权。况且,查处后处罚力度小,不足以震慑违法经营者,这也成为这些人屡犯不改的根本原因,没有一定的线索根本无法形成有效打击。当非法‘三烟’能够传递到卷烟零售户手中时,他们就成功了一大半,靠专卖人员这样几包、几条地在卷烟零售户手中查扣,相对于庞大的制假售烟网络来说,根本是杯水车薪、微不足道的。
解决办法之三:为彻底杜绝“有案不能查”的现象发生,案前的摸排工作就显得尤为重要,我们要积极搜集有价值线索,进一步扩大信息来源,加强对违法卷烟存放点的监控,要逐步完善经营案件的侦破工作,在取得充分证据的前提下,联合公安等部门进行查处。在处理过程中,要根据不同情况,暂停供货,限期进行整改。同时,要加大追刑力度,依照法律、法规,够得上追刑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以达到“杀一儆佰”的目的。第二是要培养专业线人,目前制售假冒卷烟的不法行为已经网络化、家族化,而且分工明确,没有强有力的信息情报支撑,根本无法开展工作。东西湖区局“4.13苏振江家族团伙制售假烟一条龙”案的告破,充分说明,抓经营案件是当前净化卷烟市场的一个有效手段,既治标、又治本。
四、进一步提高专卖执法人员的办案能力和素质。人是生产力中最活跃最根本的因素,
如何激励劳动者的行为动机,使之焕发积极性和创造性,是发展生产力、提高工作绩效所必须解决的关键问题,也是管理者所要从事的首要工作。目前专卖队伍中招聘人员居多,队伍的稳定性不强,有时能力较好的员工,不能及时地留住。也有一些人认为自已是招聘工,工作得过且过,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不强,等着领导来安排工作,很大程度上阻碍了烟草行业的进一步发展。
解决办法之四:第一是按照国家局的要求进一步加大行业内部规范化管理,推动员工动态管理,强化对专卖人员的素质培训,加大监督、考核力度。留住一些有用的人才,要使员工对烟草企业产生归属感,使他们能够溶入到这个大家庭中来;第二是打造学习型组织,迎接知识经济的挑战。大到整个社会,小到家庭中的个人,从他一诞生的那一天起,本能的和后天学习都有贯穿到了一生之中,学习使科技进步,学习推动了人类社会不断向前发展。尤其是对烟草行业来讲,倾情打造学习型企业,具有长远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对企业进行全员培训,采取请进来,走出去,采取内部培训和外部培训相结合的方法,努力改善学习环境,形成人人具有终身学习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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