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
请您接到此表后,在 年 月 日前,带好《异地居住人员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协助认证表》、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前往您目前居住地的县(区)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其认可的街道(乡镇)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所)进行资格认证,认证结果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网上传回参保地。如不能按期前往认证的,将会影响您领取社会保险待遇。
(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落款并加盖
公章)
异地居住人员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协助认证表
(网上认证)
认证表编号: 校验码:异地居住人员基本信息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个人编号
公民身份证号(社会保障号码)现居住地址邮政编码
是否健在
联系电话
以下内容由居住地社保经办机构提供:
是□ 否□
居住地社保经办机构
经办人: (加盖公章) 年 鉴证
月 日如异地居住人员信息变更,请本人填写:现居住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说明:1.协助认证机构必须是居住房地的县(区)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街道
(乡镇)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所)。
2.本表由居住地社保经办机构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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