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级护理制度是依据对患者的病情和(或)自理能力进行评估,确定护理等级的规范性制度,护理分级分为特级护理、一级护理、二级护理、三级护理。
1分级护理的患者等级划分:
1.1特级护理:符合以下情况之一,可确定为特级护理: 1.1.1生命垂危的患者,需要实施抢救性治疗的危重症监护患者; 1.1.2病情危重,随时可能发生病情变化需要进行监护、抢救的患者;
1.1.3患有精神疾病的患者,具有严重自杀、自伤等行为的患者; 1.1.4有各种严重外伤、大面积烧伤的患者; 1.1.5做过大手术后的患者。
1.2一级护理:符合以下情况之一,可确定为一级护理: 1.2.1病情趋向稳定的重症患者,病情不稳定或随时可能发生变化的患者;
1.2.2有自杀/伤人、暴力攻击或高风险患者,压疮高危患者; 1.2.3自理能力重度依赖的患者或年老、体弱、痴呆、儿童等自我保护能力差的患者;
1.2.4各种大手术后病情趋于稳定的患者,或较大手术后病情不稳定的患者。
1.2.5瘫痪、惊厥、子痫、早产婴、癌症治疗期。 1.3二级护理:符合以下情况之一者,可确定为二级护理: 1.3.1病情趋于稳定或未明确诊断前,仍需观察,且自理能力轻度依赖的患者;
1.3.2病情稳定或处于康复期,且自理能力中度依赖的患者 1.3.3年老体弱或慢性病不宜过多活动者。 1.3.4一般手术后或轻型子痫等。
1.4三级护理:符合以下情况之一者,可确定为三级护理: 1.4.1病情稳定或处于康复期,且自理能力轻度依赖或无需依赖的患者。
1.4.2一般慢性病、轻症、术前检查准备阶段的病人,正常孕妇等。。
2.分级护理的要求: 2.1特级护理:
2.1.1病人安置在抢救室或重症病室或ICU病房,设专人护理或责任护士,24小时严密观察病情和生命体征,根据病情需要定时测T、P、R、BP.
2.1.2认真做好各项基础护理、专科护理及治疗工作,如口腔护理、压疮护理、气道护理及管路护理等,实施安全措施,严防并发症,确保安全。
2.1.3医生和护士交接班在患者床旁进行交接,建立特护记录单详细记录,动态评估。
2.2一级护理:
2.2.1将患者安置在一级病室内,每 1小时巡视一次,巡视患者到床头,密切观察病情变化;
2.2.2新入院患者三天内每班测生命体征,其他一级患者根据病情测量生命体征,每周测一次体重并记录;
2.2.3新入院患者三天内及高风险患者班班进行动态评估,针对风险提出并落实各项护理措施,实施床头交接班;
2.2.4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用药,发现病情变化随时记录,并报告医生;
2.2.5根据病情,做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如口腔护理、压疮护理、气道护理及管路护理等,实施安全措施)。
2.2.6严格卧床休息,做到七知道,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解决生活上各种需要。 2.3二级护理:
2.3.1患者住普通病室,每 2 小时巡视患者一次,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2.3.2责任护士对患者进行适时、连续、动态评估,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护理措施和安全措施。
2.3.3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用药,每天测量生命体征,每周测体重并记录;
2.3.4对患者提供适宜的照顾和康复、健康指导。 2.4三级护理:
2.4.1患者住普通病室,每 4 小时巡视患者一次,光差患者病情变化;
2.4.2责任护士对患者进行适时、连续、动态评估,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2.4.3每天测体温、脉搏、呼吸,每周测血压、体重并记录; 2.4.4对患者提供适宜的照顾和康复、健康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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