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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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人民政府 二〇一一年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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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目 录
前 言 ............................................................................................ 1 第一章 规划背景........................................................................ 3
第一节 吉林市基本情况 ...................................................... 3 第二节 土地利用现状 .......................................................... 3 第三节 土地利用特点 .......................................................... 4 第四节 土地利用存在的问题 .............................................. 5 第五节 上轮规划实施评价 .................................................. 7 第二章 土地利用战略与目标 ................................................. 10
第一节 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 ............................................ 10 第二节 土地利用战略功能定位 ........................................ 11 第三节 土地利用规划目标 ................................................ 12 第四节 土地利用规划重点与任务 .................................... 13 第三章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 16
第一节 各类土地的开发利用 ............................................ 16 第二节 农用地结构调整 .................................................... 17 第三节 建设用地结构调整 ................................................ 19 第四章 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优化 ............................................. 21
第一节 构建生态良好的土地利用格局 ............................ 21 第二节 加强基本农田的集中管理 .................................... 21 第三节 加强城乡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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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协调安排基础设施用地 ........................................ 24 第五节 合理安排一般农用地空间 .................................... 25 第五章 区域土地利用调控 ..................................................... 27
第一节 土地利用综合分区及主要用地目标 .................... 27 第二节 土地利用功能分区及调控政策 ............................ 32 第三节 加强县级土地利用调控 ........................................ 35 第六章 合理保护和利用农用地 ............................................. 37
第一节 全面提升耕地质量 ................................................ 37 第二节 严格落实基本农田保护目标 ................................ 38 第三节 保护和利用园林牧草地 ........................................ 39 第七章 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 ............................................. 40
第一节 城乡建设用地安排 ................................................ 40 第二节 协调安排基础设施用地 ........................................ 41 第三节 严格划定城乡建设用地管制边界 ........................ 43 第四节 落实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制度 ................................ 45 第八章 中心城区土地利用 ..................................................... 47
第一节 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规模 ........................................ 47 第二节 中心城区发展方向和形态 .................................... 48 第三节 中心城区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 49 第九章 土地利用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安排 ......................... 52
第一节 土地利用重大工程 ................................................ 52 第二节 土地利用重点建设项目 ........................................ 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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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 59
第一节 加强规划对土地利用的引导与控制 .................... 59 第二节 严格规划实施管理制度 ........................................ 59 第三节 提高规划的科学水平 ............................................ 62 第四节 强化规划实施的经济手段 .................................... 62 第五节 加强规划实施的基础建设 .................................... 63 附 表 .......................................................................................... 65
附表1 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表 ..................................... 65 附表2 土地利用现状表(2005年) ................................ 66 附表3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 67 附表4 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面积指标分解表 ............. 68 附表5 土地整治规划表 ..................................................... 69 附表6 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分解表 ..................................... 70 附表7 新增建设用地补充耕地规模指标分解表 ............. 71 附表8 园地、林地、牧草地指标分解表 ......................... 72 附表9 各县(市)中心城区建设用地管制分区表 ......... 72 附表10-1 土地综合整治——重点工程............................ 73 附表10-2 土地综合整治——重点项目............................ 74 附表11 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 ................................... 76 附 图 .......................................................................................... 89 附图1 吉林市区位图 ......................................................... 89 附图2 吉林市土地利用现状图 .........................................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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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图3 吉林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 91 附图4 吉林市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图 ................................. 92 附图5 吉林市建设用地管制分区图 ................................. 93 附图6 吉林市土地整治规划图 ......................................... 94 附图7 吉林市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布局图 ......................... 95 附图8 附图9 ......................... 96 ......................... 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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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中心城区土地利用现状图吉林市中心城区土地利用规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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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吉林市位于吉林省中东部,地处东经125°40′-127°56′,北纬42°31′-44°40′之间,东接延边朝鲜族自治州,西临长春市、四平市,北与黑龙江省接壤,南与白山市、通化市毗邻。土地总面积为27659.79平方公里,辖四区(船营区、丰满区、昌邑区、龙潭区)、四市(舒兰市、蛟河市、磐石市、桦甸市)和一县(永吉县)。
吉林市是吉林省第二大城市,东北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和以化工为主的新型工业基地之一,是具有中国北方特色的旅游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为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更好地统筹吉林市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增强土地资源对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保障能力,实现土地资源的科学配置和高效利用,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编制《吉林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土地利用方针、政策,按照《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吉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和《吉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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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五年规划纲要》要求,贯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坚持保障发展和保护资源相统一,统筹生产、生活、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用地,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协调区域土地利用关系,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规划》是指导吉林市土地利用和管理的纲领性文件,是落实土地宏观调控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规划城乡建设的重要依据。
《规划》范围为吉林市行政辖区内的全部土地。中心城区规划控制范围为1617平方公里,包括市区四区所辖社区所在的13个乡镇。
《规划》以2005年为基期,以2010年为近期目标年,2020年为规划目标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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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规划背景
第一节 吉林市基本情况
吉林市地处东北腹地长白山脉向松嫩平原过渡地带的松花江畔。地貌由东南向西北逐次为中山山区、低山丘陵区、峡谷湖泊区、河套平原区。自然条件优越,农林牧副渔各业土地资源丰富。矿产资源丰富,铁、钼、镍、金、石灰岩、硅灰石、饰面用花岗岩、耐火粘土和隐晶质石墨等重要矿产资源储量优势明显;境内水系发达,松花江水体质量储量相对较好,流域面积占全市水系总面积的84%;森林资源丰富,森林覆盖率达57%。生态环境较好,野生动植物资源丰富,具有发展现代医药工业、特色农业、畜牧业和旅游业的独特资源条件。
2005年末,全市总人口为429.45万人,城镇化率达到49.13%,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全市生产总值达到630亿元,人均GDP达14498元,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三次产业结构比例为16.0 : 44.9 : 39.1。
第二节 土地利用现状
吉林市土地总面积2765979公顷,其中:农用地242937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7.83%;建设用地166420公顷,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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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总面积的6.01%;其他土地17018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15%。
农用地中,耕地面积661851公顷,占农用地的27.24%,主要分布在西北部平原,永吉县、舒兰市、磐石市、蛟河市和桦甸市的丘陵河谷地带也有广泛分布;园地面积25490公顷,占农用地的1.05%,主要分布在蛟河市的北部、永吉县和丰满区;林地面积1689356公顷,占农用地的69.54%,主要分布在吉林市的东部、南部以及中部;牧草地面积2410公顷,占农用地的0.11%;其他农用地面积为50263公顷,占农用地的2.07%,主要分布在桦甸市的北部。
建设用地中,城乡建设用地面积119918公顷,占建设用地的72.05%;交通水利用地37106公顷,占建设用地的22.30%;其他建设用地9396公顷,占建设用地的5.65%。
其他土地中,水域面积76934公顷,自然保留地面积93255公顷,分别占其他土地的45.20%和54.80%。
第三节 土地利用特点
(一)土地利用类型齐全
吉林市地形地貌、气候、土壤、植被等自然条件的多样性,使得土地利用类型比较齐全,农林牧副渔各业土地资源丰富,有利于多种经济综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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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土地用途以农用地为主
吉林市是东北地区重要的商品粮基地和吉林省重要的木材、中药材基地,农用地占土地总面积的87.83%,形成了以农用地为主体的用地格局。其中林地占土地总面积的61.08%,分布较为集中,适宜规模化生产。
(三)矿业生产用地分布广泛
吉林市是矿产资源大市,矿业用地面积5908公顷,在各县(市)和城区都有一定面积的分布,闭坑矿山、采煤塌陷、挖损压占等废弃土地大量闲置,土地复垦潜力较大。
(四)耕地后备资源有限
吉林市土地利用率为93.85%,高于全省平均水平。集中连片、土地利用条件较好的荒草地大部分已由农民自发开垦成为耕地。尚未开发利用的土地主要分布在水源不足的低山丘陵区,部分土地有效土层厚度和土壤质地不适宜农作物生长,土地开发制约因素较多。
第四节 土地利用存在的问题
(一)新增建设用地增长较快,优质耕地保护形势严峻 吉林市已进入经济社会加速发展的时期,用地需求大幅增加,2005-2007年平均每年新增建设用地1023公顷,年均建设占用耕地754公顷,分别是1997-2004年年均新增建设用地和建设占用耕地的1.61倍和1.67倍,建设占用耕地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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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位于城镇村周边,其中87%是优质耕地。新增建设较快增长的同时,优质耕地保护难度逐渐加大。随着城镇化、工业化的快速推进,不可避免地占用优质耕地,保护优质耕地和发展经济的矛盾比较突出。
(二)农村居民点用地比例大,建设用地粗放利用现象突出
吉林市农村居民点用地90142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54.17%,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438平方米,远远超出《村镇规划标准》村镇人均建设用地指标。近年来,吉林市对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认识逐步提升,但是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措施,主要依靠建设项目用地指标控制,缺乏引导土地集约高效利用的综合机制。
(三)违法违规用地屡禁不止,土地执法监察任务繁重 近年来,通过开展土地市场整顿和“双保行动”,加大卫片遥感监督检查力度,土地市场秩序明显好转。但随着吉林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项目建设进度明显加快,受工期要求和季节影响,一些项目急于开工,违法违规用地屡禁不止。部分违法用地行为查处、执行难度较大,土地执法形势依然严峻。
(四)局部地区土地破坏严重,生态功能恢复难度较大 吉林市传统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还没有得到根本转变,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矛盾较为突出。个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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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和流域的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已超过环境承载和自净能力,污染物排放达标形势不容乐观。桦甸市、磐石市的部分矿区土地仍存在生态环境“边治理、边破坏”的现象,水土流失较为严重,土地生态功能降低,生态环境治理难度较大。
第五节 上轮规划实施评价
《吉林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实施以来,土地规划宏观调控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总量,充分利用闲置土地和低效用地,提前完成了规划确定的土地利用挖潜目标,提高了单位新增建设用地的产出水平,促进了土地集约利用。
(一)耕地资源特别是基本农田的保护效果明显 建立了行之有效的耕地保护制度,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实施土地用途分区管制,1997-2005年,全市共补充耕地5671公顷,落实了耕地占补平衡;全市基本农田面积始终保持在588700公顷以上。基本农田保持了数量稳定、质量提高,粮食产量大幅度提高,为国家粮食安全做出了积极贡献。
(二)规划的可操作性和权威性逐步增强
与城市总体规划和其他行业规划的衔接有了技术保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乡建设规模和范围,为城市总体规划的用地安排提供了依据。同时,规划对违规用地行为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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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了及时、有效、严格的查处,保证了规划用地指标不突破,维护了规划地位的权威性,增强了依法管地和用地的意识。
(三)土地利用强度和社会效益得到大幅提高 单位面积土地固定资产投资增长幅度较大,新增建设用地集约利用程度相对较高。1996年单位建设用地固定资产投资为6.09万元/公顷,2005年上升到26.64万元/公顷;每增加1公顷建设用地GDP产出增加756.7万元,高于全国和全省的平均水平。
(四)国家、省、市级重点建设项目得到较好实施,为吉林市经济社会快速平稳发展提供了基础保障
城镇发展得到用地支持,城镇化进程较快,城镇化率由1996年的47.45%提高到2005年的49.13%;新增农村居民点用地985公顷,占新增建设用地的15.89%,为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提供了重要支撑;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得到有力保障,到2005年末,全市公路新增建设用地2251公顷,占全部新增建设用地的35.39%。
(五)土地资源保护与生态环境改善取得明显进展 严格控制松花湖保护区范围内的建设用地,实施“蓝天工程”和松花湖污染防治工程,为新建城市垃圾、污水处理厂等基础设施提供土地保障,增强了吉林市处理污染废弃物的能力,土地利用生态效益得到提高,有效改善了农村人居环境和矿山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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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实施期间,林地面积增加3943公顷,森林覆盖率达57%,水土流失得到一定程度的控制。水源地、湿地、自然和人文风景区得到有效保护,促进了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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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土地利用战略与目标
第一节 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
未来十五年是吉林市实现全面振兴的重要战略机遇期: 一是国家出台了《进一步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若干意见》,随着新的政策措施的制定与实施,综合配套改革的逐步深入,吉林市在产业升级、技术创新和基础设施等领域有望得到倾斜和支持。
二是国家批准“长吉图”开发开放先导区,吉林市将在开放合作、先行先试方面迎来新的机遇,整合土地、资本、技术、人才、信息、基础设施等生产要素,形成协调互动的对外开放新格局,提升地区整体竞争能力。
三是吉林市拥有得天独厚的旅游资源、丰富的矿产资源和雄厚的工业基础,为加快全面振兴提供了有力的支撑和保障。特别是吉林市石油化工、汽车、冶金等主导产业,经过技术改造和体制改革,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
四是吉林市建设用地利用总体粗放,节约集约用地空间较大,为统筹城乡发展和保护耕地资源提供了基础条件。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落实,吉林市综合实力不断增强,各级政府对土地管理高度重视,有利于促进土地管理方式的转变,实现人地关系的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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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吉林市土地利用和管理也面临诸多挑战:吉林市正处于城镇化、工业化快速发展阶段,城镇工矿、基础设施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等各项建设对土地的需求将在相当长时期内保持较高水平,土地资源保护和保障难度不断加大;统筹协调城乡土地利用的任务依然艰巨,长期形成的外延粗放的土地利用方式尚未从根本上得到解决,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还需要付出长期艰苦的努力。
第二节 土地利用战略功能定位
(一)生产价值功能
发挥吉林市土地利用类型齐全、各业土地资源丰富的优势,加大耕地管护力度,合理调整农用地结构和布局,稳步提高农用地综合生产能力;适应吉林市加快全面振兴的需要,提高建设用地保障能力,推进工业经济提速增效,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实现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二)生活服务功能
统筹各类建设用地,加快城镇化步伐,优先保证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棚户区和危旧房改造、廉租住房建设用地;积极支持新农村建设,保障农村道路、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保障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发展用地,促进经济与社会事业均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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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生态景观功能
充分发挥吉林市以农用地为主体用地格局的优势,建设以集中连片的林地和基本农田为主体的国土生态安全屏障;积极支持建立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加强保护区内的土地利用调控;推进矿山生态环境治理,逐步恢复工矿废弃地生态功能,通过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建立环境友好型的土地利用模式。
第三节 土地利用规划目标
(一)土地利用总体目标
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确保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合理调整和优化土地利用结构,统筹城乡建设用地,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为实现吉林市全面振兴提供土地资源保障;积极引导产业项目集中布局,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加强国土资源综合整治,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构建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和可持续的土地利用模式。
(二)土地利用阶段目标 1、近期目标
到2010年,全市耕地保有量保持在659400公顷(989.10万亩)以上,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585400公顷(878.10万亩);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71940公顷以内,其中,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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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建设用地不超过122649公顷,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33147公顷以内;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不超过6970公顷,其中占用耕地不超过4300公顷;土地整治补充耕地规模不少于8900公顷;森林覆盖率提高到58%以上;人均城镇工矿用地面积不超过121平方米;单位建设用地二三产业产值达85.61万元/公顷。
2、远期目标
到2020年,全市耕地保有量保持在655000公顷(982.50万亩)以上,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585400公顷(878.10万亩);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85247公顷以内,其中,城乡建设用地控制在128649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39446公顷以内;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不超过22200公顷,其中占用耕地不超过14220公顷;土地整治补充耕地规模不少于15280公顷;森林覆盖率达到60%;50%的中低产田得到改造,粮食自给率保持在100%以上;人均城镇工矿用地面积不超过116平方米;单位建设用地二三产业产值达到271.17万元/公顷。
第四节 土地利用规划重点与任务
围绕土地利用战略功能定位和规划目标,确定以下主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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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
加大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实行耕地数量、质量和生态全面管护。根据区域自然及经济特点,平原地区重点对水田等优质耕地实行特殊保护,积极推进基本农田建设,提高现有耕地质量;丘陵地区重点加强坡耕地水土保持工程建设,加大中低产田改造力度,提高耕地综合生产能力;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和退耕还林,加大补充耕地力度,在保证经济建设和生态建设用地需求的同时,保持耕地和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布局总体稳定。
(二)促进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
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总量,积极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完善市场配置资源机制,不断提高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积极引导产业项目向吉林市北部工业新区、特色产业园区和各级开发区、工业集中区集聚,加快形成园区化、集群化用地格局,鼓励城市内用地低效、污染较严重的企业搬迁,将城镇规划区内的闲置和低效利用的土地纳入到土地储备库;加大农村居民点整理力度,引导人口向城镇、中心村集中,实现产业集聚、布局集中、用地集约的建设用地新格局。
(三)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
科学划定土地利用功能区,制定和实施差别化的土地利用政策,加强区域土地利用调控和引导,优先保障“长吉图”开发开放先导区建设用地;强化县级土地利用调控,落实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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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利用规划目标和空间管制措施;合理确定城区和磐石市、桦甸市、蛟河市、舒兰市城市发展定位和用地规模;探索实施城镇建设用地增加和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政策,提高村镇建设用地利用效率。
(四)大力推进土地整治
按照补充耕地数量、质量并重的原则,科学安排土地整治重点工程。大力加强农村土地整理,积极稳妥开展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增加有效耕地面积;立足矿区生态环境恢复,积极开展工矿废弃地复垦;充分利用低坡、缓坡与耕地连片、土地利用条件较好的其他土地,适度开发耕地后备资源。
(五)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
统筹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积极推进矿山环境综合治理,实施矿山废弃地植被恢复工程,强化矿区生态保护与建设监督。开展松花江流域治理,严格保护松花湖水源地,加强自然保护区内的土地利用调控,因地制宜改善土地生态环境,促进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加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和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严格依法执行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制度,有效控制人为水土流失和面源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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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第一节 各类土地的开发利用
(一)农用地面积稳步增加
按照稳定粮食生产的要求,严格保护农用地特别是耕地,完善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国有农场各业发展用地需求,发挥农用地生产、生态等多重效益,促进现代化农业发展。到2010年,吉林市农用地面积为245030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为88.59%,比2005年提高0.76%;到2020年,农用地面积为2487476公顷,比例达到89.93%,比2005年提高2.10%。
(二)建设用地总量控制
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到2010年,全市建设用地总规模不突破17194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为6.22%,比2005年提高0.2%;到2020年,全市建设用地总规模不突破18524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为6.70%,比2005年提高0.68%。
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特别是建设占用耕地规模,强化规划、计划对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结构、布局和时序的调控。到2010年,全市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6970公顷以内,建设占用耕地控制在4300公顷以内;到2020年,全市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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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22200公顷,建设占用耕地控制在14220公顷以内。
(三)其他土地适度开发
保护具有生态功能的水域、滩涂、沼泽等用地,适度开发荒草地。到2010年,其他土地规模为14373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2%;到2020年,其他土地规模为9325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37%。
第二节 农用地结构调整
(一)确保耕地保有量目标实现
加大耕地管护力度,稳定耕地数量,逐步提高耕地质量。到2010年,全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659400公顷(989万亩),占农用地的26.91%;到2020年,耕地保有量不低于655000公顷(982万亩),占农用地的26.33%。
1、控制耕地减少
到2010年,非农建设占用耕地控制在4300公顷以内,农业结构调整减少耕地6750公顷,灾毁减少耕地300公顷,总计11350公顷;到2020年,非农建设占用耕地控制在14220公顷以内,农业结构调整减少耕地7150公顷,灾毁减少耕地760公顷,总计22130公顷。
2、加大补充耕地力度
加大土地整理力度。到2010年,通过农用地整理可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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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有效耕地面积6950公顷,通过农村居民点整理,增加耕地100公顷,共计7050公顷;到2020年,通过农用地整理增加有效耕地面积9860公顷,通过农村居民点整理,增加耕地890公顷。土地整理增加耕地共计10750公顷。
积极推进土地复垦。通过对因生产建设挖损、塌陷和压占等工矿废弃土地的复垦,到2010年,增加耕地面积750公顷;到2020年,增加耕地面积2500公顷。
适度开发其他土地。主要是对与耕地连片、条件较好的荒草地进行适度开发。到2010年,增加耕地面积1100公顷;到2020年,增加耕地面积2030公顷。
通过土地整治,到2010年,增加耕地面积8900公顷;到2020年,增加耕地面积15280公顷。
(二)合理扩大园地和林地规模
适应城乡居民消费变化趋势,充分利用荒山、荒坡和荒滩地,扩大园地和林地规模,提高农民创收能力。
到2010年和2020年,园地面积分别提高到26101公顷和26501公顷,占农用地的10.65%,比2005年提高1.04%。
到2010年,林地面积增加20944公顷,提高到1710300公顷,占农用地的69.8%,比2005年提高2.6%;至2020年,林地面积增加59344公顷,提高到1748700公顷,占农用地的70.3%,比2005年提高7.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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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基本稳定牧草地规模
合理利用牧草地资源,加强建设占用牧草地审批管理,严禁滥挖、滥采、滥垦等随意占用或开垦牧草地行为;加强天然草地的保护和改良,提高牧草地生产力。规划期内,牧草地稳定在2400公顷。
(四)合理安排其他农用地
合理确定畜禽饲养用地、设施农业用地和养殖水面用地规模。利用废弃地和荒山、荒坡,适当增加畜禽养殖用地规模,积极支持规模养殖场和牧业小区建设,鼓励规模化、集约化畜禽养殖。
第三节 建设用地结构调整
(一)保持城乡建设用地理性增长
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内部结构,整合规范农村建设用地,实现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合理增长、比例有所降低。到2010年,城乡建设用地增量不超过2731公顷,总规模控制在122649公顷以内,占建设用地的71.33%,比2005年降低0.73%;到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增量不超过8731公顷,总规模控制在128649公顷以内,占建设用地的69.45%,比2005年降低2.61%。
(二)保障重要基础设施用地
巩固发展基础,切实保障交通、水利等重要基础设施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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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保障相关公路客货运站场用地。按照统筹规划、衔接互补、集约高效的要求,严格执行用地定额标准。到2010年,全市交通水利用地规模达到39634.71公顷,占建设用地的23.05%,比2005年提高0.76%;到2020年,交通水利用地规模达到46332公顷,占建设用地的25.01%,比2005年提高2.71%。
(三)协调城乡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
根据城乡聚落的规模与空间分布,确定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规模与布局,提高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的比例。规划期内,城乡建设用地占建设用地的比例平稳下降,交通水利用地占建设用地的比例有所上升。到2010年,全市交通水利用地与城乡建设用地比值达到0.32,比2005年提高0.01;到2020年,交通水利用地和城乡建设用地的比值达到0.36,比2005年提高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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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优化
第一节 构建生态良好的土地利用格局
优先严格保护基础性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用地,将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水源保护区的核心区、国家森林公园、国家湿地公园、重要湿地、主要河湖的蓄滞洪区等划为禁止建设区域。加强松花湖水库等各类水源地的保护,保持主要以松花江流域为主的河道、湖泊、湿地的自然形态,控制滨水地带的土地利用,按照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水功能区划,保护区域水生环境与水质。支持基本农田建设、天然林保护、自然保护区建设等重大工程,形成以林地和耕地为主体的区域生态屏障。
第二节 加强基本农田的集中管理
(一)基本农田调整 1、基本农田调入
将上轮规划实施期间已验收合格的土地整治新增优质耕地2074公顷,高等别耕地和集中连片耕地14153公顷,城镇村建设用地规模边界内作为“绿心”、“绿带”保留的耕地,以及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内作为生态景观和绿色开敞空间的耕地63公顷,调整为基本农田进行保护,调入的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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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农田共计14190公顷。
2、基本农田调出
将现有低等别、质量差、田面坡度大于25度、水土流失严重的基本农田938公顷,以及因损毁、采矿塌陷和污染严重难以恢复、不宜耕作的基本农田306公顷,现状基本农田中的非耕地1416公顷,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基本农田10927公顷,以及零星破碎、并且区位偏僻不易管理的基本农田共3923公顷调出,调出的基本农田总面积为17509公顷。
(二)基本农田集中区的划定
按照强化农业基础、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要求,将具有完善农业基础设施、质量好、集中连片的耕地划入基本农田集中区进行重点保护。以行政村为单元,现有基本农田面积超过村域土地总面积40%的,连片面积较大的区域划为基本农田集中区。主要分布在城区西部、永吉县西部和东南部、磐石市、桦甸市中部和西北部,舒兰市西部和北部,以及蛟河市城区周边。
第三节 加强城乡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一)合理安排城镇建设用地
按照大城市组团发展、中小城市紧凑发展、小城镇集聚发展的要求,统筹安排各级城镇发展用地,构建集聚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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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人口和公共服务的区域中心。
优先保障中心城区发展用地,提升其规模等级和经济辐射能力,扩大其区域影响力;合理增加各县(市)中心城及20强镇建设用地,保障其重点产业发展用地;适当增加其他建制镇建设用地规模。对列入吉林省“百镇建设工程”的永吉县口前镇等12个镇,和列入市级建制镇的船营区越北镇等8个镇,优先安排发展用地空间和年度用地指标,积极开展土地综合整治,探索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促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依法流转,鼓励土地规模化经营。
合理确定城镇建设用地发展方向,新增城镇建设用地的布局充分依托城镇现有的基础设施,少占耕地和水域,避让基本农田保护区、地质灾害危险区、泄洪滞洪区和重要的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用地。因地制宜划定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和扩展边界,加强对城乡建设用地的空间管制,控制城乡建设用地低效扩张。
(二)稳步推进农村居民点用地集中布局
统筹安排农村建设用地布局,切实做好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庄土地利用规划设计,按照“先易后难,有序实施”的原则,适度撤并零散的自然村落,引导农村人口向中心村集中,形成方便生产、有利生活、环境优美的农村居民点用地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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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整合优化园区和工业用地布局
按照“长吉图”开发开放先导区发展战略,依托现有产业基础、资源优势和发展潜力,整合各级开发区和工业集中区,集中土地资源重点支持吉林市北部工业集中区建设,积极引导产业项目按照产业特点向特色产业园区、产业合作园区、产业基地集中,形成园区化、集群化工业用地格局。
优先保障技术含量高、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好的产业发展用地,以节约集约用地为前提,支持吉林化学工业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吉林市汽车产业园区、吉林风电核电装备产业园、吉林生物高技术产业园区、吉林市专业物流园区、北大湖体育旅游开发区等特色产业园区,中国新加坡(吉林)新型农业合作食品区、吉林(丰满)韩国工业园、吉林深圳产业合作示范区、吉林(蛟河)浙江工业园等产业合作园区,吉林碳纤维产业基地、冶金产业基地、清洁能源基地、中药产业基地等产业基地建设,促进产业集聚化、专业化、集中化发展。
第四节 协调安排基础设施用地
统筹安排对区域有重大意义的交通、水利、能源等基础设施建设用地,逐步向需要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和提升发展能力的欠发达地区倾斜。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应以改建扩建为主,充分利用原有线路用地和存量基础设施用地,减少对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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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空间的分割。加强项目规划选址和用地论证,大力推行节地措施。
交通运输用地,统筹陆路、水路和管道各种交通运输方式,协调好主干交通用地与集散交通用地、快速交通用地与普通交通用地的布局。避让基本农田,确需穿越基本农田保护区的交通运输项目,应选择高架方式建设,减少占用基本农田面积。
水利设施用地,以防灾减灾、保障城乡用水、优化水土资源配置为主要导向,围绕基本农田和城乡建设用地合理布局,同时兼顾改善生态环境,保证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第五节 合理安排一般农用地空间
根据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以及特色农业发展的需要,适当调整园地、林地和其他农用地的布局,积极支持畜牧、水产养殖用地,推进特色农业规模化、专业化经营。
园地利用由“外延扩展”转为“内涵提高”,新建园地向土地条件适宜的丘陵、荒坡地集中发展。加强中低产园地的改造和管理,提高产品质量,提高园地单产和效益。
林地按照“严格保护、积极培育”的要求,优先保护好市域内林地资源,充分利用沙荒地、裸土地等后备资源进行造林。完善农田道路防护林体系和城市绿化用地,沿松花江等重要河流,建设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形成以铁路、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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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渠为主的生态廊道网络。
加强畜禽养殖等设施农用地规划,引导新建畜禽舍利用废弃地和荒山、荒坡等其他土地,发挥土地多样性的资源优势,培育壮大特种经济动物养殖,大力发展特种型牧业。
协调农用地与城镇工矿建设用地的布局,鼓励在大规模连片城镇工矿建设用地中穿插布局一定面积的园地、林地、草地和水面,构建农业生产稳定、城市规模适中、生态功能完备的城乡用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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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区域土地利用调控
第一节 土地利用综合分区及主要用地目标
根据吉林市区域发展战略,按照区内相似性、区际差异性及保持行政区划完整性的原则,将吉林市划分为中心都市核心区、北部生态发展区、东部资源拓展区和南部优化建设区四个综合分区,明确各分区土地利用管理的重点,实行差别化土地利用调控政策,指导各分区土地利用调控。
(一)中心河套平原都市核心区
中心河套平原都市核心区位于吉林市中心地带,包括城区(昌邑区、龙潭区、丰满区和船营区)和永吉县,面积为6400平方公里,2005年区域人口219.13万人,地区生产总值398.62亿元。
该区是吉林的核心区和城市综合服务功能主导区,是“长吉图”开发开放先导区的重要发展区,是全市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化水平最高的地区,具有优越的区位条件和产业基础。
2020年,该区耕地保有量为211500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187450公顷;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82229公顷,占全市建设用地的44.39%左右;城乡建设用地不超过59825公顷,其中,城镇工矿用地为24270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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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555公顷;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确保建设用地地均二三产业产值和地均固定资产投资两项指标年均增长在20%以上。
土地利用的主要方向:加强松花湖水源地保护。严格控制新增建设占用耕地总量,大力推进基本农田建设,加强黑土地保护治理,提高粮食安全保障能力。保障城镇化、工业化用地需求,强化中心城市建设,支持石油化工、冶金、汽车、能源、农产品加工、碳纤维制品、装备制造、基础电子及电力电子、生物、非金属矿产十大支柱优势产业用地,带动全市经济发展。
完善城区经济发展功能,科学划分城市功能区,船营区、昌邑区重点发展商业和生产服务业;龙潭区依托吉林石化重点发展化工产业;丰满区突出发展科教、旅游和高新技术产业。永吉县重点发展都市型农业和为城市大工业配套的产业,推进特色农业产业化发展。加强开发区、园区的用地管理,合理安排开发区和园区用地,引导产业结构升级。优化建设用地内部结构,加大旧城区和棚户区改造力度,提高城市节约集约用地水平。
(二)北部平原山区生态发展区
北部平原山区生态发展区位于吉林市北部平原及山区,即舒兰市全境,区域总面积4563平方公里,2005年区域人口65.65万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43.09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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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舒兰市黑土地资源丰富,是国家重要商品粮基地和绿色食品生产基地,是吉林省十大产粮县之一。有医药化工、汽车零部件加工、农副产品加工、矿产资源开发四大主导产业,是吉林省重要的汽车零部件生产基地和合成药生产基地。
2020年,该区耕地保有量为132800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120890公顷;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28303公顷以内,占全市建设用地的比重在15.29%左右;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不超过19266公顷,其中,城镇工矿用地为3278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为15988公顷;保证一定数量的生态保护用地;提高土地集约利用的综合效益,确保建设用地地均二三产业产值和地均固定资产投资两项指标年均增长10%以上。
土地利用的主要方向:重点扶持粮食主产区,加强黑土地保护与治理,防止水土流失和土地退化,建设高标准农田,合理安排畜禽养殖等设施农用地,严格保护林地,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快采煤沉陷区治理和转型,恢复工矿废弃地的生态功能;推进城市土地集约化利用,支持煤炭、医药、汽车配件、农副产品加工等产业发展,引导工业用地向工业集中区集中,加强小城镇和农村建设用地管理,进一步完善村镇布局规划,积极支持新农村建设。
(三)东部山地丘陵资源拓展区
东部山地丘陵资源拓展区位于吉林市的东部地区,包括蛟河和桦甸两市。区域总面积12830平方公里,2005年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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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人口90.83万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92.11亿元。
该区自然资源丰富,矿产资源、水利资源、森林资源和旅游资源优势明显。桦甸市油母页岩综合开发、有色金属和黑色金属采选加工工业、林木产品加工业、以林蛙系列产品加工为主的食品工业发展潜力较大。蛟河市以复合肥、橡胶防老剂为主的化学工业、石材加工、医药工业和旅游业发展较快。
到2020年,该区耕地保有量为205500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187540公顷;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44672公顷,占全市建设用地总量的比重为24.11%;城乡建设用地不超过30732公顷,其中,城镇工矿用地6920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为23813公顷;严禁各类建设占用水土保持林、水源涵养林及其他各种防护林的用地;充分利用现状建设用地,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保证建设用地地均二三产业产值和地均固定资产投资两项指标年均增长率达到12%。
土地利用的主要方向:加强林地保护,实施天然林保护、重点公益林建设工程,充分发挥天然生态屏障作用;严格松花江“三湖”自然保护区用地管理,加强湿地保护,限制污染环境的矿产资源开发用地;支持吉林至图们铁路客运专线、重点区域高速公路、农村道路建设和水利、水电基础设施建设,保障基础设施用地;蛟河市重点发展长白山特产加工、石材加工、医药加工产业,加快建设以森林生态旅游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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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主导的优秀旅游城市;桦甸市重点发展水电载能、油页岩综合利用、矿产资源开发和森林资源立体开发产业,加快建设山水生态中等城市。
(四)南部半山丘陵优化建设区
南部半山丘陵优化建设区位于吉林市的南部,主要为磐石市域,地处松辽平原向长白山过渡地带。区域总面积3867平方公里,2005年区域人口53.84万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10.22亿元。
该区矿产资源丰富,金属冶炼和非金属加工是两大支柱产业。农村居民点用地比例较大,土地粗放利用现象突出。近几年磐石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用地需求相对吉林市其它县市增长较快。
到2020年,该区耕地保有量为105200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89520公顷;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30044公顷,占全市建设用地总量的比重为16.22%;城乡建设用地不超过18827公顷,其中,城镇工矿用地为4978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为13849公顷;加大存量建设用地挖潜力度,全面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效益,保证建设用地地均二三产业产值和地均固定资产投资两项指标年均增长15%以上。
土地利用的主要方向:突出农村土地整理,特别是加强农村居民点用地整理,提高农村建设用地利用效率;积极推进工矿废弃地的复垦,加快矿区植被恢复;鼓励加工企业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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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牧养殖企业利用原有工矿用地、工矿废弃地;引导工矿企业集中布局,重点建设冶金、建材生产基地,采矿用地和独立建设用地主要向红旗岭镇、明城镇、烟筒山镇集中;支持农村公路建设和水库改造,保障高速公路和沈吉铁路复线等基础设施用地,加快建设成为中等城市。
第二节 土地利用功能分区及调控政策
吉林市土地划分为基本农田集中区、一般农业发展区、城镇村发展区、独立工矿区、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和林业发展区七个功能分区。
(一)基本农田集中区
基本农田集中区是指基本农田分布集中度较高、优质基本农田比重较大,需要重点保护和进行基本农田建设的区域。在城镇发展区、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和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以外,共划定20片基本农田集中区,土地总面积为4925.34平方公里,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17.81%。
区内土地主要用作基本农田和直接为基本农田服务的农村道路、农田水利、农田防护林和其它农业设施。区内现有农村居民点等非农建设用地和其他土地,优先整理、复垦、开发为耕地,规划期内确实不能整理、复垦或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除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和重大基础设施等项目外,原则上不得在区内安排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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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非农建设项目。加大农田水利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土地综合生产能力。
(二)一般农业发展区
一般农业发展区即市域范围内除城镇村发展区、基本农田集中区、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林业发展区以外,以发展养植农业为主的区域,土地总面积7083.13平方公里,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25.61%。
区内土地主要用作耕地、园地、养殖用地和坑塘水面,以及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农村道路、农田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鼓励对区内的农村居民点等非农建设用地进行整理复垦,重点整治空心村和闲置用地,增加区内耕地面积,强化对农用地的保护和综合利用,严格控制区内的非农建设占用农用地。
(三)城镇村发展区
城镇村发展区是指在土地利用上以城镇村功能为主导用途的区域,也是市域非农产业和人口集聚的区域。包括吉林市中心城区、各县(市)城区、主要乡镇和产业集聚区,土地总面积568.10平方公里,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2.05%。
区内土地主要用于中心城区、城镇建设和产业发展。区内各类建设用地项目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原则,严格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标准,合理确定用地规模;优先利用区内存量建设用地,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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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利用地下空间。
(四)独立工矿区
独立工矿区指独立于城镇村的能源化工基地、大中型矿山等以工业发展为主的区域,包括集中连片的生产性用地,土地总面积61.52平方公里,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0.22%。
区内土地主要用于采矿业以及其他不宜在城镇村内安排的工业用地,建设用地应满足建筑、交通、防护、环保等建设条件,与居民点保持安全距离;区内土地的使用应符合经批准的工矿建设规划;区内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低效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
(五)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
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指已经依法认定的各种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重要湿地,以及其他具有重要自然与历史文化价值且规模较大的区域。该区包括松花江“三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吉林拉法山国家森林公园等7个森林公园、猴石山等5个文物保护区,土地总面积为1734.10平方公里,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6.27%。
区内的土地必须服从生态保护需要,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自然保护区条例》、《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等规定及专项规划。严格控制区内的各类建设活动,除允许适度建设与自然保护、风景旅游相关的监测站点、旅游配套设施外,原则上禁止进行其他各类大规模建设。现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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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各类建设用地,原则上不得扩大规模,并按规划有计划地调整为与自然、人文环境及保护要求相适应的土地用途。
(六)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
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指主要河湖及其蓄滞洪区、重要水源地保护区等基于生态环境安全目的需要进行土地利用特殊控制的区域,主要有“三湖”水源地、亚吉水库等16个水库、松花江等4条江河,土地总面积为552.32平方公里,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2.00%。
区内土地的主导用途为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严格禁止与主导功能不相符的各项建设;区内应积极发展生态农业、生态林业,加强植被保护和水源涵养。
(七)林业发展区
林业发展区指林业比较发达的区域,主要分布在吉林市北部、东部、东南部、南部等地区,该区土地总面积为13768.48平方公里,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49.78%。
区内土地的主导用途为林业生产发展,主要用于林业生产,以及直接为林业生产和生态建设服务的营林设施;区内土地用于其他用途的必须经过林业主管部门批准。
第三节 加强县级土地利用调控
(一)科学制定县级土地利用调控指标
根据各分区的土地利用特点和区域土地利用方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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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各县(市、区)资源环境条件和潜力、经济社会发展基础和发展目标等,在与各功能区相衔接的基础上,分解制定各县(市、区)的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土地整治补充耕地规模等土地利用约束性指标,以及园地、林地、牧草地等预期性指标。
(二)严格落实区域土地利用任务
县(市、区)要全面评价上轮规划实施成效,总结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原因;认真开展土地利用现状分析,做好土地适宜性和潜力评价;按照下级规划服从上级规划的要求,严格落实吉林市规划确定的任务,研究制定所属区域的土地利用方针和目标;严格执行上级规划下达的各项用地指标,制定土地利用结构布局调整方案,划定土地用途区,分解下达乡(镇)土地利用调控指标。
(三)强化县级政府的土地利用调控责任
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和指标,纳入当地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严格执行。各县(市、区)要积极配合吉林市区域发展战略的实施,统筹协调各业、各类用地,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做好市级功能分区的空间落实和用地政策的相互衔接,促进形成统筹协调的土地利用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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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第六章 合理保护和利用农用地
第一节 全面提升耕地质量
(一)加强标准化农田建设
组织实施中西部粮食生产区耕地整理工程,重点对西北部平原地区水田等优质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加强基本农田建设和农业配套设施建设,建设高产稳产、旱涝保收、节水高效的规范化农田。
(二)加大中低产田改造力度
组织实施低山丘陵区坡耕地综合整理工程,加大东部丘陵地区坡耕地等中低产田改造力度,提高耕地综合生产能力。通过田、水、路、林的综合整治,促进耕种和施肥标准化管理,提高耕地节水、蓄水、保水功能,变低产田为高产田、稳产田。
(三)确保补充耕地质量
提高占补平衡项目建设标准,提升补充耕地的等级。加强对占用和补充耕地的评价,从数量和质量两方面严格考核耕地占补平衡,对补充耕地质量未达到被占耕地质量的,按照质量折算增加补充耕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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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第二节 严格落实基本农田保护目标
(一)稳定基本农田面积
认真落实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将基本农田落实到地块和农户,并标记到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证书上,禁止改变基本农田的用途及位置。严格执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五不准”,健全完善建设占用基本农田听证和公告制度,加强对基本农田保护的社会监督。确保规划期内基本农田保护不少于585400公顷(878万亩)。
(二)推进基本农田建设
积极争取国家各项支农资金,加大基本农田保护区建设集中投入,吉林市西北部地区以建设高标准农田为主要任务,中部粮食主产区以保护和提高基本农田的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为主要任务,东部和南部地区主要是加大对缓坡基本农田的整理力度。
(三)加强基本农田管理
实行基本农田“先补后占”。对交通、水利、能源等线性工程、社会公益事业、防灾救灾、城镇村重要基础设施、污染企业搬迁等独立建设项目,由于选址难以确定,用地确需占用基本农田的,县、乡级规划要列出占用基本农田项目清单。县(市、区)在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中,要在吉林市下达的基本农田保护指标基础上多划定一定面积的基本农田,用于补划不易确定具体用地范围的线性基础设施项目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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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独立建设项目占用的基本农田。按照建设项目占用耕地数量确定全市多划基本农田面积5200公顷。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将这部分基本农田落实到具体地块,简化建设项目占用基本农田用地的报批手续。
第三节 保护和利用园林牧草地
严格保护现有森林公园、松花湖风景名胜区及松花江沿岸绿带,适度对荒山、荒坡进行开发,扩大林地规模,提高森林覆盖率。合理利用现有园地,提升地力,适度对其他土地进行开发,增加园地规模,提高农民收入。稳定现有牧草地规模,对天然草地进行保护与地力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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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
第一节 城乡建设用地安排
(一)大力盘活城镇存量建设用地
土地供应中加大存量建设用地比例,提高现有建设用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能力;加快处置闲置、空闲和批而未用等存量建设用地,到2020年,现有闲置和空闲土地全部得到盘活利用;严格执行工业用地控制指标和行业用地标准,鼓励低效用地增容改造和深度开发,促进各项建设节约集约用地;鼓励“退二进三”等形式的产业用地置换,逐步实施吉林市哈达湾工业区整体迁移改造工程。
(二)积极支持新农村建设
重点保障农业生产、农民生活必需的建设用地,支持农村道路、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教育、卫生、人口计生等社会事业发展,加快推进吉林市150个示范村建设,促进吉林省“千村示范、万村提升”工程顺利实施。加强对空心村的改造,充分利用村内闲置和空闲土地,提高集体建设用地的利用效率。到2010年,新增农村居民点用地460公顷;到2020年,新增农村居民点用地不超过1600公顷。
(三)探索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
逐步解决农村居民点用地比例过大、建设用地粗放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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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突出问题,在严格控制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的前提下,降低农村居民点用地比例。到2010年,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控制在89502公顷以内,占城乡建设用地的比例为72.97%,比2005年降低2.20%;到2020年,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89203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的比例为69.34%,比2005年降低5.83%。
(四)加强开发区(园区)用地管理
开发区(园区)用地纳入城镇用地统一规划,鼓励产业项目向开发区(园区)集中,促进地区产业链的形成,降低用地成本,提高工业用地综合效益。严格限定开发区(园区)内非生产性建设用地的比例,落实用地集约评价工作,促进开发区节约集约用地。
(五)加大采矿用地监管力度
优化矿产资源开发结构,支持矿业经济区建设。依法保障矿产资源勘查临时用地,支持矿产资源保障工程的实施。到2010年,新增采矿用地及其他独立建设用地280公顷;到2020年,新增采矿用地及其他独立建设用地1200公顷。
第二节 协调安排基础设施用地
按照“设施共享、高效利用、防止重复建设、珍惜土地资源”的原则,优化布局基础设施用地。严格执行交通、水利、能源等基础设施用地标准,加强项目用地管理,提高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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础设施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控制基础设施建设占用耕地。到2010年,增建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2529公顷;到2020年,新增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建设用地9226公顷。
(一)重点保障交通运输用地
加强城区与外围县市、吉林市与周边省市连接,发挥交通运输用地对经济社会的导向型与控制性双重发展功能,增强吉林市综合竞争实力。着重保障铁路、公路用地,科学合理确定线型,促进区域与城市发展及战略空间格局的形成。
(二)合理布局水利设施用地
坚持开源节流并举,可持续发展的水利建设原则,确保防洪安全、供水安全和粮食生产需要的要求。以完善工程体系为基础,重点保障防洪基础设施用地,水库建设、中小水库除险加固、综合治理移民工程等用地需求。以优化水资源配置、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为核心,合理保障供水基础设施用地,加强区域间水资源调配,配套完善农田水利设施,全面提高水利设施对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服务功能。
(三)优先保障能源电力设施用地
优先保障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建设,支持天然气输气管线和输油管线建设,构建合理的电源结构格局。加快550千伏、220千伏、66千伏等变电站建设与线路改造,合理布局,有序安排,确保规划期内生活、生产用电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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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依法落实矿产资源与环保设施用地
结合吉林市矿产资源特点,保障矿业经济发展,严格按照地质勘查规划,依法落实矿产资源勘察临时用地,强化对矿区生态保护监督。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落实城市污水处理、垃圾填埋等工程建设用地需求。
(五)科学规划旅游及其他设施用地
贯彻落实生态保护战略,充分发挥吉林市丰富自然资源特点,加大对自然保护区保护力度,适度建设配套基础设施用地,支持其他特殊基础设施用地需求。
加强与军事机关的协调,在按照规划安排重要建设项目时认真贯彻国防需求,依法保护军事设施,促进城市建设与军事设施保护协调发展。
第三节 严格划定城乡建设用地管制边界
划定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扩展边界、禁止建设用地边界等建设用地管制边界,依据建设用地管制边界划分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禁止建设区,针对不同区域实施差别化的土地利用管理措施。
(一)允许建设区
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城、镇、村、工矿建设用地。允许建设区面积1286.49平方公里,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4.65%。
区内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受规划指标和年度计划指标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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束,应统筹增量与存量用地,确保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规划实施过程中,在不改变允许建设区规模、不突破各项约束性指标的前提下,其空间布局形态可依程序进行调整,但不得突破扩展边界。允许建设区边界的调整,须报规划审批机关同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查批准。
(二)有条件建设区
有条件建设区即扩展边界内的区域,规划划定有条件建设区面积为176.16平方公里,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0.64%。
区内土地可以用于允许建设区布局调整,依程序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同时相应核减允许建设区用地规模。
规划期内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原则上不得调整,确需调整的按规划修改处理,严格论证并报规划审批机关审查批准。
(三)限制建设区
限制建设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农业生产,是开展土地整治和基本农田建设的主要区域。限制建设区面积21532.96平方公里,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77.85%。
区内限制城、镇、村建设,严格控制独立选址建设项目用地,促进线性基础设施集中布局,按照相关标准控制各类用地。区内非农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应优先整理、复垦为耕地;规划期内确实不能调整或复垦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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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禁止建设区
禁止建设区包括吉林市各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森林公园、水源保护区的核心区、主要河湖的蓄滞洪区、地质灾害高危险地区、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用地区等。禁止建设区面积1744.52平方公里,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6.31%。
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用地,严格禁止与主导功能不相符的各项建设。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规划期内禁止建设区边界不得调整。
第四节 落实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制度
(一)严格执行土地用途转用许可制度
城乡建设用地严格控制在规模边界范围内,涉及农用地或者其他土地转为建设用地的,严格土地用途转用许可手续,依法简化用地许可程序,完善土地用途转用许可备案制度,加强土地用途转用许可实施情况的监督管理。
(二)加强城乡建设用地边界控制
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外的新增建设用地,只能安排能源、交通、水利、军事、风景名胜、特殊用地等必需单独选址的建设项目,提高土地规划许可条件,严格许可程序,确保科学合理用地。
(三)完善建设项目用地前期论证制度
加强建设项目用地前期论证,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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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土地供应政策等对建设用地的控制和引导。建设项目选址应进行多方案比选,按照节约集约用地原则,优先采用占地少特别是占用耕地少的选址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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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中心城区土地利用
第一节 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规模
吉林市中心城区规划控制范围1616平方公里,包括市区四区所辖社区所在的13个乡镇。
2005年中心城区土地利用现状为:耕地60254公顷,园地2937公顷,林地57155公顷,其他农用地2007公顷,城乡建设用地26883公顷,交通水利用地2063公顷,其他建设用地677公顷,水域7891公顷,自然保留地1756公顷。
2005年末,城市用地为130.07平方公里,城市人口120万人,人均城镇工矿用地108.39平方米。
到2010年,城市人口规模达到143万人,人均城镇工矿用地108平方米,中心城区城镇用地规模控制在155平方公里以内;到2020年,城市人口规模达到200万人,人均城镇工矿用地107平方米,中心城区城镇用地规模控制在215平方公里以内。
严格控制中心城区新增城市用地及占用耕地的规模,土地利用以调控、改造和挖潜为主,中心城区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6617公顷以内,建设用地的扩展优先利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其他土地,新增建设占用耕地的规模不超过4439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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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中心城区发展方向和形态
(一)城市用地发展方向
城市用地主要向西北、东北和西南方向拓展,完善南、北、中三大组团的城市用地结构。
北部组团:以金珠片区和九站东区为主,重点建设吉林市北部工业新区,并作为未来城市发展的主要建设用地区。金珠片区则主要发展冶金、化工、机械加工和通用设备制造业用地,九站东区主要为精细化工和特种纤维产业用地;九站西区和双吉片区依托吉长城际铁路作为新城建设用地,综合配套居住服务设施。
南部组团:小白山片区主要向居住服务用地方向调整;丰满片区依托松花湖等旅游资源,开发与保护相结合,发展能源、居住和旅游用地;铁东-榆树沟片区主要向居住用地和化工产业用地调整;高新片区主要为高新技术产业用地,适当配置整车和配套零部件生产用地,滨江片区调整为居住用地和服务业用地。
中部组团:江北片区保留部分居住用地,其余主要调整为化工产业用地为主的二、三类工业用地;哈达湾-七家子片区逐步实施哈达湾工业区整体迁移改造工程,鼓励产业用地置换;中心片区主要通过调整优化居住环境,提升服务职能;沙河子和西山片区主要向居住、市场和物流产业用地发展。
城市建设远景规划工业用地主要集中在九站西区和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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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片区。
(二)中心城区发展形态
吉林市中心城区发展形态为:北拓、南优、东控、西调,形成“北工南居”用地格局。
“北拓”即城市用地主要向九站和金珠方向拓展;“南优”即优化丰满及小白山地区的城市功能,工业逐步退出;“东控”即控制城市用地向东部地区拓展,东部以生态保护、旅游休闲等为主;“西调”即对哈达湾、沙河子、西站等地区的城市用地进行改造和调整,优化存量建设用地布局,以适应城市发展的需要。
第三节 中心城区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协调吉林市城市总体规划和其他行业规划,参照规划确定的城市用地规模、用地范围和发展方向,划定城市建设用地规模边界、扩展边界和禁止建设用地边界,形成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和禁止建设区。
(一)管制分区 1、允许建设区
允许建设区范围为建设用地规模边界内的所有用地,规模为中心城区城镇用地规划指标,面积为215平方公里,占中心城区规划控制范围总面积的13.30%。
2、有条件建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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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中心城区发展的不确定性,在建设用地规模边界之外划定规划期内可调整布局的区域,即为有条件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的外围边界即是建设用地扩展边界。中心城区有条件建设区的用地规模为87平方公里,占中心城区规划控制范围总面积的5.41%。
3、限制建设区
除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禁止建设区之外的其他区域为限制建设区,总面积为1286平方公里,占中心城区规划控制范围总面积的79.59%。
4、禁止建设区
将中心城区内具有生态、环境、历史文化价值、禁止各类建设开发的区域划为禁止建设区,主要有朱雀山国家森林公园、帽儿山文物区、摩崖石刻、猴石山文物区、长蛇山文物区,总面积为28平方公里。禁止建设区的界线为禁止建设边界,占中心城区规划控制范围总面积的1.70%。
(二)管制规则 1、允许建设区
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城市建设用地,具体土地利用安排应与城市总体规划相协调,依据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使用新增建设用地,严格按照工业用地控制指标和行业用地标准审核建设项目用地规模;允许建设区边界(建设用地规模边界)的调整,须报国土资源部审查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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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有条件建设区
区内土地符合规定的,可依程序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同时相应核减允许建设区用地规模;区内村庄应限制新增规模,鼓励更新改造,逐步与城市功能相协调;规划期内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原则上不得调整。如需调整按规划修改处理,严格论证,报国务院批准。
3、限制建设区
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农业生产用地,区内鼓励对独立建设用地和农村居民点用地更新改造,逐步与城市功能协调。
4、禁止建设区
区内土地的主导用途为生态和文物保护用地,严格禁止与主导功能不相符的各项建设;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规划期内禁止建设用地边界不得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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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土地利用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安排
第一节 土地利用重大工程
(一)土地整治
按照“全面探索,局部试点,封闭运行,结果可控”的指导思想,规范有序地推进农村土地整治。
1、实施农村土地整治项目,切实提高耕地质量 规划期内组织实施的土地整理重点工程包括吉林市低山丘陵区坡耕地综合整理工程、吉林市中西部粮食生产区综合整治等8个农村土地整治重点工程。通过实施吉林市龙潭区缸窑镇土地整理项目等22个土地整理重点项目,整理土地面积13.55万公顷,增加耕地面积1.12万公顷。通过平整归并零散地块,整理道路沟渠,复垦废弃地,充分利用零星荒草地。将耕地中地块小、不规则、地势高低不平的耕地,整理成布局规则、地势平坦、集中连片的地块,增加有效耕地面积,加强促进耕种和施肥管理,提高耕地节水、蓄水、保水功能,变低产田为高产田、稳产田。
2、加强示范工程建设,整体推进农村土地整治 以江河流域为主,对条件较好的地区,按照统筹规划、突出重点、经济可行的原则,大力推进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建设,带动全市农村土地整治。规划期内组织实施吉林市松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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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流域土地整治重大工程、船营区搜登站镇胖头沟水库灌区土地整治重大工程、丰满区前二道水库灌区土地整治重大工程、永吉县星星哨水库灌区土地整治重大工程、桦甸市金沙河流域土地整治重大工程、磐石市饮马河流域重大工程、蛟河市新站镇土地整治重大工程等20个土地整治示范工程,实施永吉县岔路河镇土地整治示范项目等3个土地整治示范项目,整治土地面积38.75万公顷,增加耕地面积2350公顷。
3、有序开展工矿废弃地复垦,适度开发后备土地资源 按照优先农业利用、改善生态环境的原则,合理安排复垦土地的利用方向、规模和时序,规划期内组织实施采煤沉陷区土地整治复垦工程、水毁地复垦工程、采矿废弃地复垦工程、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复垦工程,实施蛟河市采煤沉陷区土地整治复垦项目等12个土地复垦重点项目。通过恢复植被、平整、回填客土等加以综合利用,复垦土地面积7610公顷,增加耕地面积2160公顷。
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依据未利用地的适宜性,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宜农荒草地的开发,规划期内组织实施荒草地开发工程,实施蛟河市新站镇土地开发项目等3个土地开发重点项目,开发土地面积13600公顷,增加耕地面积1880公顷。
4、探索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稳步推进农村建设用地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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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依法依规、尊重民意、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的要求,合理安排中心村布局,加大农村居民点整理力度,逐步缩减自然村。规划期内整理10000平方米以下的农村居民点;对2000-5000平方米的农村居民点进行建设用地控制,不再扩大现有用地规模和范围;逐步开展迁村并点,对规模小、地处偏远、生产和生活环境恶劣的2000平方米以下的村屯逐步予以撤并,整理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3160公顷,增加耕地面积890公顷。
积极做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先行推进龙潭区金珠乡、乌拉街镇、昌邑区左家镇、孤店子镇、永吉县岔路河镇、舒兰市吉舒街道、蛟河市新站镇、桦甸市永吉街道8个项目区。根据经济实力和工作基础,合理安排分步实施,通过建新拆旧和土地整理复垦等措施,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和农村集体经济快速发展。
加大中心村改造力度,积极保障泥草房改造、村镇道路、农民饮水安全、标准化校舍、文化站、污水及垃圾处理等民生工程建设用地,使农村形成“居者有新舍、村屯有新貌、集镇有新形”的现代化新社区。
(二)基本农田建设
加强基本农田整理,实施标准农田建设、移土培肥工程、测土配方施肥工程,稳步提高耕地基础地力和持续产出能力。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支持大型灌区配套、节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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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溉示范、田间排灌工程和抗旱水源工程建设用地,扩大农田有效灌溉面积,建设高产稳产、旱涝保收、节水高效的标准化基本农田,积极推进永吉县国家级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和省级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规划期内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25.05万公顷。
(三)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 1、加强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整治
积极推进矿山环境综合治理和矿山废弃地植被恢复,规划期内实施舒兰市水曲柳球粘土矿、桦甸市老金厂铁矿、桦甸市四道沟铁矿、桦甸市公郎头煤矿和蛟河市煤矿等5个矿山生态环境恢复和治理工程。重点对磐石市烟筒山墨矿、舒兰市吉舒煤矿、磐石市明城石灰石矿、磐石市呼兰镇硅灰石矿、舒兰市水曲柳球粘土矿、磐石市红旗岭镍矿以及城区砖瓦用粘土矿山进行综合治理。
2、完善生态绿地系统
充分发挥吉林市山、水、城、林的自然优势,进一步构筑以郊野绿地为基础,公共绿地为重点,市区绿化为主体,道路绿化为骨架的多层次立体绿化体系,提高生态绿地系统对各类污染的防护和消化能力。
加强城区周围山体绿化,打造以松花江为纵轴,以嵌入市区的东西山系为横轴,融都市风光、历史文脉、自然景观为一体的生态景观骨架。沿环城公路、吉丰公路两侧建设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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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100米宽防护林带,形成城市生态外环和主城区与外围组团的生态走廊。加强近郊、远郊绿化和农田防护林网建设,大力发展生态观光农业,形成城市生态支持系统。
3、加强生态保护体系建设
坚持严格保护、积极培育、保育结合、休养生息的方针,加强西北部平原防护林区、东部低山丘陵水土保持林区、松花湖水源涵养林区建设,继续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和“三”北防护林工程。
加强林地、湿地、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积极推进吉林松花江“三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左家省级自然保护区建设。
4、恢复和提高生态功能
建设松花湖水源涵养生态区,严格控制湖区和上游水土流失。积极建设松花江两岸生态廊道,加强河流湿地生态修复工程和水源地、水资源保护工程建设,推动中小河道整治和沿岸绿化建设。
大力改善城乡生态环境。规划建设4个中等生态城市和20个生态示范镇,切实保护和利用好生态资源。
第二节 土地利用重点建设项目
(一)交通运输项目
完善以公路、铁路、水运为主体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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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推广节地技术,实现资源约束条件下的交通运输可持续发展模式。规划期间建设交通运输项目65个,规划用地9947公顷;其中公路项目54个,规划用地8406公顷;铁路项目11个,规划用地1541公顷。
(二)水利设施项目
按照确保区域内防洪安全、饮水安全和粮食生产需要的要求,加强水利设施的规划选址和用地论证,大力推进防洪抗旱、供水水源、农田水利工程等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期间主要实施松花江及其支流防洪工程、中小河流治理工程、中部城市引松供水工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库改造除险加固工程和综合治理移民工程、灌区改造工程。规划期间安排水利设施项目33个,用地面积2187公顷。
(三)能源设施项目
统筹安排能源产业用地,优先保障水电、风电、油页岩开发和生物能发电等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建设,支持天然气输气管线和输油管线建设,促进多能互补的电源结构格局的形成。规划期间安排重点能源设施项目24个,用地面积1952公顷。
(四)电力设施项目
重点保障国家电网建设用地。规划期间主要以500千伏、220千伏、66千伏变电站和线路建设为主,安排电力建设项目149个,用地面积262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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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环保设施项目
围绕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期间安排城市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重点工程项目14个,用地面积209公顷。
(六)矿产资源开发项目
支持矿业经济区建设和优势矿产资源开发用地,按照地质勘查规划的要求,依法保障矿产资源勘查临时用地。规划期间安排重点矿产资源开发用地项目46个,用地面积1962公顷。
(七)其他重点项目
积极支持广播电视、电信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在不破坏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各级各类保护区和风景名胜资源优势,合理安排旅游配套设施项目用地。规划期间实施其他重点项目36个,用地面积593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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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第一节 加强规划对土地利用的引导与控制
(一)强化市级规划对县级和乡级规划的控制 县(市)和乡(镇)人民政府应按照下级规划服从上级规划的要求,结合地方经济发展实际和土地利用状况,组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落实市级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和任务。必须以市级规划确定的土地利用空间布局、建设用地空间管制为依据,合理布局本行政辖区内的各类用地,并提出相应的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区和土地用途分区管制要求。
(二)做好相关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 编制城市、村镇、交通、水利、能源、旅游、生态建设等行业规划,要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对土地利用的安排,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规模和总体布局。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从严审查各类规划的用地规模和标准,切实落实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凡超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必须核减用地规模,调整用地布局。
第二节 严格规划实施管理制度
(一)落实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责任制
按照规划确定的目标和任务,明确市、县、乡三级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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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责任,建立和完善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责任的考核体系,将耕地保有量(数量和质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新增建设占用耕地面积、土地整治补充耕地(数量和质量)作为耕地保护责任和节约集约用地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完善相关评价和考核办法,建立土地利用规划实施问责制,市、县、乡三级政府主要负责人要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负总责。
(二)发挥土地利用计划的调控作用
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省下达的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编制和实施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不断完善用地计划分类和管理,加强计划执行情况的评估和考核。加强城镇建设用地计划管理,统筹安排新增用地和存量挖潜,严格落实土地整治补充耕地计划。严格以实际用地考核计划政策的执行,实际用地超计划的,扣减下一年度用地计划指标,防止超计划批地用地,切实维护土地利用计划的严肃性。
(三)加强和改进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国家产业政策,严把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关。加强对建设项目土地利用的合理性进行论证,按照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强化对各业用地的指标控制。项目建设单位申报批准或核准建设项目时,必须附具土地预审意见,没有预审意见或预审未通过的,不得批准(核准)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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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项目。
(四)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程序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改,必须就修改的必要性、合理性和合法性等进行评估,组织专家论证,依法组织听证,并向社会公示。凡涉及改变土地利用方向、规模、重大布局等修改,必须报原批准机关批准。严禁擅自修改下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扩大建设用地规模和改变建设用地布局,降低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和质量。
(五)强化规划实施台账管理
健全规划实施台账管理制度,细化台账的内容,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动态管理。通过适时更新台账,及时监控土地用途的变化和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跟踪反映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执行程度和结果,使本级政府和上一级政府及时了解土地利用变化信息,及时发现和解决规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保证规划顺利实施。
(六)加强规划实施动态监管
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实行专项检查与经常监督相结合,采用卫星遥感等技术手段扩大规划实施情况的监测范围,及时发现、制止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行为,定期公布各地规划执行情况。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违法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违反规划批地用地的行为,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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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提高规划的科学水平
(一)强化规划民主决策和公众参与制度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要扩大公众参与,充分发扬民主,增强规划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县级和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具体安排建设项目用地和土地整治项目过程中,要广泛听取社会各阶层意见,发挥专家的咨询作用,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二)建立健全规划公示和舆论宣传制度
经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依法予以公告,接受公众监督。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对规划的内容进行广泛宣传,提高全社会依法依规用地意识,增强全民对科学用地、节约用地、保护资源重要性的认识,使遵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按规划用地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为。
第四节 强化规划实施的经济手段
(一)探索建立耕地保护补偿机制
合理确定建设占用耕地的补偿标准,提高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成本,落实国家对农民保护耕地的激励补贴政策,充分调动基层政府和农民保护耕地的积极性与主动性。
(二)加大对补充耕地的资金支持力度
依法严格收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专项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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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补充耕地项目。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开发的部分,要向《规划》确定的土地整治重点区域倾斜,支持土地整理和复垦、宜农荒草地的开发;充分运用市场手段,积极拓宽耕地补充资金渠道,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用于补充耕地。
(三)强化节约集约用地的价格调节机制
健全和完善土地协议出让和“招拍挂”出让制度,发挥地价杠杆调控作用,提高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规范土地出让价格;严格执行闲置土地处置政策,对闲置土地特别是闲置房地产用地征缴增值地价,促进闲置土地盘活利用。
第五节 加强规划实施的基础建设
(一)加强土地调查统计和监测评价
按照国家统一的土地分类标准,认真做好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统计和变更调查。全面完成农用地分等定级与估价,加强土地适宜性评价和城镇、开发区用地的集约利用潜力评价。加强土地利用和土地市场动态监测,建立覆盖全市的土地利用动态遥感监测系统,结合年度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构建土地利用规划、计划实施监测体系。
(二)提高土地规划信息服务水平
加快推进“金土工程”建设,建立涵盖土地利用现状、土地利用规划、土地权属、土地市场、土地整治等基础数据的统一地政管理数据库。加快土地管理审批、供应、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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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耕地各环节的统一信息平台建设,强化建设用地监管,确保规划目标落实。加快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提高基础性和公益性信息的社会服务水平。
(三)推进规划队伍建设
健全市、县两级国土资源规划管理机构,乡级国土所应保证专门人员负责规划业务。加强土地规划专业培训和继续教育,切实提高土地规划技术水平和管理人才的专业素养。结合基层土地规划管理实践,积极开展土地利用规划实施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研究,促进土地利用规划科学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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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附 表
附表1 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表
单位:公顷
指标 2005年 总量指标 耕地保有量 (万亩) 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万亩) 园地面积 林地面积 牧草地面积 建设用地总规模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 661851 (992.78) 588719 (883.08) 25490 1689356 2410 166420 119918 29776 90142 增量指标 新增建设用地总量 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规模 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规模 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规模 / / / / 效率指标 人均城镇工矿用地(平方米) 单位建设用地二、三产业产值 (万元/公顷)
141 31 121 86 116 271 约束性 预期性 6970 5350 4300 8900 22200 17030 14220 15280 预期性 预期性 约束性 约束性 659400 (989.10) 655000 (982.50) 约束性 约束性 预期性 预期性 预期性 预期性 约束性 预期性 预期性 2010年 2020年 指标属性 585400 (878.10) 26101 1710300 2400 171940 122649 33147 89502 26501 1748700 2400 185247 128649 39446 89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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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附表2 土地利用现状表(2005年)
单位:公顷
行政区域 地类 土地总面积 合计 耕地 农用地 园地 林地 牧草地 其他农用地 合计 建设 用地 城乡建设用地 交通水利用地 其他建设用地 合计 其他 土地
水域 自然保留地 吉林市 合计 2765979 2429370 661851 25490 1689356 2410 50263 166420 119918 37106 9396 170189 76934 93255 船营区 68176 53839 29657 1284 20513 784 1602 8478 6649 1406 423 5859 791 5068 昌邑区 86033 67249 42599 482 21261 50 2858 11748 10157 1142 448 7036 2237 4799 龙潭区 117267 92951 41740 1114 46851 269 2977 13936 12396 1516 24 10380 3773 6607 丰满区 106134 75782 15295 662 58430 486 909 15383 4715 4310 6357 14970 6936 8034 城区小计 377610 289822 129291 3542 147055 1588 8345 49544 33917 8375 7253 38244 13736 24508 永吉县 262460 226567 89304 4743 126865 291 5364 18281 11986 5891 404 17612 4977 12635 舒兰市 456266 409672 138020 1474 258583 531 11064 21450 16230 5166 54 25144 11605 13539 磐石市 386654 325747 91670 9211 208841 0 16025 44992 33755 10494 743 15915 5853 10062 蛟河市 636415 580030 110117 3966 460758 0 5190 15219 12687 1794 739 41165 23894 17271 桦甸市 646575 597531 103449 2555 487254 0 4274 16934 11343 5386 204 32110 16869 15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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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附表3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单位:公顷
地类 土地总面积 合计 耕地 农用地 园地 林地 牧草地 其他农用地 合计 建设 用地 城乡建设用地 交通水利用地 其他建设用地 合计 其他 土地
水域 自然保留地 2005年 面积 2765979 2429370 661851 25490 1689356 2410 50263 166420 119918 37106 9396 170189 76934 93255 比例(%) 100 87.83 23.93 0.92 61.08 0.09 1.82 6.02 4.34 1.34 0.34 6.15 2.78 3.37 2006-2010年 净增减 - 20934 -2450 611 20944 -10 1839 5520 2731 2529 260 -26454 0 -26454 面积 2765979 2450304 659401 26101 1710300 2400 52102 171940 122649 39635 9656 143735 76934 66801 2010年 比例(%) 100 88.59 23.84 0.94 61.83 0.09 1.88 6.22 4.43 1.43 0.35 5.20 2.78 2.42 2006-2020年 净增减 - 58106 -6850 1011 59344 -10 4611 18827 8731 9226 870 -76933 0 -76933 面积 2765979 2487476 655001 26501 1748700 2400 54874 185247 128649 46332 10266 93256 76934 16322 2020年 比例(%) 100 89.93 23.68 0.96 63.22 0.09 1.99 6.70 4.65 1.68 0.37 3.37 2.78 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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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附表4 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面积指标分解表
基期年耕地 行政区域 公顷 船营区 昌邑区 龙潭区 丰满区 城区小计 永吉县 舒兰市 磐石市 蛟河市 桦甸市 吉林市合计
29657 42599 41740 15295 129291 89304 138020 91670 110117 103449 661851 公顷 27200 41700 42300 12300 123500 85200 133300 111100 106400 99900 659400 万亩 40.8 62.55 63.45 18.45 185.25 127.80 199.95 166.65 159.6 149.85 989.10 公顷 28500 43100 43300 13600 128500 83000 132800 105200 106000 99500 655000 万亩 42.75 64.65 64.95 20.40 192.75 124.5 199.2 157.80 159.00 149.25 982.50 公顷 25850 37560 35690 11400 110500 76950 120890 89520 98090 89450 585400 万亩 38.77 56.34 53.54 17.10 165.75 115.43 181.33 134.28 147.13 134.18 878.10 公顷 26300 38010 36200 11590 112100 77650 121490 90420 98690 90250 590600 万亩 39.45 57.01 54.30 17.39 168.15 116.48 182.23 135.63 148.03 135.38 885.90 2010年耕地保有量 2020年耕地保有量 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实际划定基本农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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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附表5 土地整治规划表
单位:公顷
补充耕地规模 行政区域 合计 1700 1510 900 520 4630 1880 1330 3210 1750 2480 15280 其中2006-2010年 1090 650 500 420 2660 1210 320 2190 650 1870 8900 土地整理 小计 1350 1340 610 360 3660 1380 680 2400 980 1650 10750 其中2006-2010年 830 520 360 340 2050 1060 130 1870 550 1390 7050 小计 30 40 150 60 280 280 400 550 450 540 2500 土地复垦 其中2006-2010年 0 10 30 10 50 60 190 160 100 190 750 小计 320 130 140 100 690 220 250 260 320 290 2030 土地开发 其中2006-2010年 260 120 110 70 560 90 - 160 - 290 1100 船营区 昌邑区 龙潭区 丰满区 城区小计 永吉县 舒兰市 磐石市 蛟河市 桦甸市 吉林市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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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附表6 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分解表
单位:公顷,平方米
2005年各项建设用地规模 建设用地总规模 行政区域 船营区 昌邑区 龙潭区 丰满区 城区小计 蛟河市 舒兰市 桦甸市 磐石市 永吉县 吉林市合计
8478 11748 13936 15383 49544 15219 21450 16934 44992 18281 166420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6649 10157 12396 4715 33917 12687 16230 11343 33755 11986 119918 城镇工矿 用地规模 2096 4364 5894 1866 14222 3329 2897 2665 4910 1754 29776 182 173 170 220 191 141 110 人均城镇 工矿用地 12770 16100 17500 11664 58034 21201 24347 18957 26096 23305 171940 2010年各项建设用地规模 建设用地总规模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8800 12310 13580 8044 42734 15216 18888 13866 18159 13789 122649 城镇工矿 用地规模 2790 5480 6400 2571 17241 3415 2947 2819 4920 1805 33147 150 137 125 160 155 121 105 人均城镇 工矿用地 12140 16120 18020 11578 57858 23292 28303 21380 30044 24371 185247 2020年各项建设用地规模 建设用地总规模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9050 12550 14730 9218 45548 16005 19266 14727 18827 14277 128649 城镇工矿 用地规模 3690 6470 7490 4555 22205 3703 3278 3216 4978 2064 39446 127 133 119 142 141 116 106 人均城镇 工矿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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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附表7 新增建设用地补充耕地规模指标分解表
单位:公顷
2006-2010年 行政区域 新增 建设用地 480 1080 790 810 3160 680 610 830 1010 680 0 6970 占用 农用地 390 870 650 670 2580 530 380 640 760 460 0 5350 占用耕地 320 710 500 520 2050 480 320 430 650 370 0 4300 补充耕地 1090 650 500 420 2660 650 320 1870 2190 1210 0 8900 新增 建设用地 2050 2120 3410 3180 10760 2230 1760 2400 2800 2090 160 22200 2006-2020年 占用 农用地 1530 1850 3010 2600 8990 1540 1240 1670 2080 1390 120 17030 占用耕地 1260 1590 2430 1850 7130 1330 1180 1340 1900 1240 100 14220 补充耕地 1700 1510 900 520 4630 1750 1330 2480 3210 1880 0 15280 船营区 昌邑区 龙潭区 丰满区 城区小计 蛟河市 舒兰市 桦甸市 磐石市 永吉县 机动 吉林市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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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附表8 园地、林地、牧草地指标分解表
单位:公顷
园地 行政区域 2010年 船营区 昌邑区 龙潭区 丰满区 城区小计 蛟河市 舒兰市 桦甸市 磐石市 永吉县 吉林市合计
1307 172 825 1188 3492 4085 1518 2632 9488 4886 26101 2020年 1318 182 837 1209 3546 4147 1541 2673 9633 4960 26501 2010年 20788 19610 43617 64572 148587 465661 261335 493440 212063 129215 1710300 2020年 21787 20860 44710 65788 153145 475680 267835 502920 216698 132423 1748700 2010年 390 362 630 200 1582 0 0 0 290 529 2400 2020年 390 362 630 200 1582 0 0 0 290 529 2400 林地 牧草地 附表9 各县(市)中心城区建设用地管制分区表
单位:公顷
行政区域 吉林市中心城区 永吉县 舒兰市 磐石市 蛟河市 桦甸市 吉林市合计
中心城区规 划控制范围 161624 3833 15835 4619 3142 8646 197699 允许 建设区 21500 1568 2664 2960 1708 2600 33000 有条件 建设区 8737 140 475 400 686 119 10557 限制 建设区 128632 2110 12696 1259 748 5817 151262 禁止 建设区 2755 15 0 0 0 110 2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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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附表10-1 土地综合整治——重点工程
单位:公顷
重点工程项目名称 采煤沉陷区土地整治复垦工程 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复垦工程 水毁地复垦工程 基本农田整理工程 采矿废弃地复垦工程 低山丘陵区坡耕地整理工程 中西部粮食产区耕地整理工程 荒草地开发工程 合 计
所在县(市、区) 蛟河市/舒兰市 蛟河市/桦甸市 舒兰市/磐石市 永吉县/舒兰市/船营区/ 昌邑区/龙潭区 蛟河市/桦甸市/磐石市 蛟河市/磐石市 永吉县/船营区/ 昌邑区/龙潭区 舒兰市/蛟河市/磐石市/船营区/丰满区 - 项目区 面积 2230 3150 950 26300 1090 34460 11700 33760 113640 新增耕地 面积 700 380 670 1540 710 5300 3600 2010 14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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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附表10-2 土地综合整治——重点项目
单位:公顷
重点项目名称 舒兰矿区沉陷区整治复垦项目 舒兰市呼兰河二道河细鳞河水毁地复垦 舒兰市西部乡镇土地整理项目 舒兰市新安乡土地开发整理 舒兰市小城镇(天德)土地开发 永吉县农村建设用地整理项目 永吉县吉林大黑山矿山废弃地复垦项目 永吉县基本农田整理项目 永吉县岔路河镇土地整理项目 永吉县一拉溪镇耕地整理项目 永吉县口前镇土地整理项目 磐石市明城镇(烟筒山、红旗岭)土地开发整理项目 磐石市明城镇(烟筒山、红旗岭)工矿废弃地复垦项目 磐石市吉昌镇(石咀、松山)土地开发整理项目 磐石市呼兰镇(黑石、牛心、驿马)土地开发整理项目 磐石市呼兰镇(黑石、牛心)水毁地复垦项目 磐石市取柴河镇土地开发整理项目 蛟河市新站镇(前进、漂河)土地开发项目 蛟河采煤沉陷区土地整治复垦项目 蛟河市城区拉法街等乡镇农村建设用地整理项目 蛟河市天岗镇(天北、庆岭)土地整理项目 蛟河市黄松甸镇(松江、乌林、前进、新农、白石山)土地整理项目 蛟河市城区拉法街等乡镇采矿用地复垦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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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整治 类型 复垦 复垦 整理 开发整理 开发 复垦 复垦 整理 整理 整理 整理 开发整理 复垦 开发 开发整理 复垦 开发 开发 复垦 复垦 整理 整理 复垦 项目区 面积 1500 950 2910 1300 2700 160 110 16300 5100 3020 3260 4370 220 6790 7850 320 4660 4060 730 630 2200 3160 220 新增耕地 面积 190 480 220 180 250 150 100 550 520 260 290 710 210 760 710 280 530 870 200 100 210 250 110 吉林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重点项目名称 桦甸市八道河子镇(金沙、红石)土地复垦整理项目 桦甸市矿山废弃地复垦项目 桦甸市村屯乡整理项目(公吉、桦树林子、八道河子) 桦甸市空闲建设用地复垦项目(柳树河、头道沟) 船营区搜登站镇土地开发整理项目 船营区大绥河镇土地开发整理项目 船营区越北镇土地整理项目 土地整治 类型 复垦整理 复垦 复垦 复垦 开发整理 开发整理 开发整理 项目区 面积 27890 190 2370 210 5780 5250 5240 8060 4630 5100 3320 6210 7300 2590 215177 新增耕地 面积 2130 110 130 100 490 430 350 620 430 490 390 540 690 190 15412 昌邑区左家镇(孤店子、两家子、土城子)土地整理项目 开发整理 昌邑区桦皮厂镇土地开发整理项目 龙潭区金珠乡(江北、大口钦、乌拉街)土地整理项目 龙潭区江密峰镇土地开发整理项目 龙潭区缸窑镇土地整理项目 丰满区前二道乡小白山土地开发整理项目 丰满区旺起镇土地开发整理项目 合计
开发整理 开发整理 开发整理 开发整理 开发整理 开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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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附表11 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
单位:公顷
项目 类型 榆江铁路(舒兰段) 沈阳铁路局吉林市机务段及道路建设项目 长珲高速公路江密峰至威虎岭段 长珲高速公路赵家油坊至吉林段 吉林至草市高速公路 国道黑大公路(G202)法特农场至大口钦二级公路 同三支线吉林绕城二期工程 省道榆江公路(S204)营林至那尔轰二级油路 1.交通 省道榆江公路(S204)天德至韩家屯二级油路 长阿线小城子至二道甸子二级油路(一级布线) 长阿线二道甸子至于家沟二级油路(一级布线) 长阿线黄泥河岭至小城子二级油路 长春经济圈环线二道沟至新立屯段高速公路 省道五桦公路(S206)舒兰至荒岗一级油路 省道五桦公路(S206)北大湖至桦甸一级油路 抚双高速公路吉林市境内段(营城子-松江河) 龙潭经济开发区出口公路沅江路 县道桦辉线桦甸至大岭二级公路 双阳至烟筒山铁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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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建设年限 2007-2010 2009-2010 2003-2009 2007 2007-2010 2004-2007 2003-2007 2004-2006 2006-2008 2006-2008 2003-2007 2006-2008 2006-2008 2006-2008 2006-2008 2007-2010 2006 2006-2008 2005-2008 用地规模 59.2 5.0 444.0 132.0 964.0 118.3 89.2 196.8 31.2 103.6 54.5 154.7 128.2 129.6 248.0 188.0 4.8 80.0 120.0 新增建设用地 59.2 3.0 266.4 79.2 645.6 71.0 53.5 118.1 31.0 97.5 49.3 147.1 76.9 77.8 148.8 186.0 2.9 48.0 100.0 占用耕地 53.2 3.0 177.6 52.8 400.4 47.3 35.7 78.7 30.9 76.3 30.0 92.4 38.5 38.9 74.4 118.0 1.4 24.0 80.0 所在县(市/区) 舒兰市 龙潭区 龙潭区/蛟河市 船营区 船营区/龙潭区/丰满区/ 永吉县/磐石市 龙潭区/舒兰市 丰满区/龙潭区 桦甸市 舒兰市 桦甸市/磐石市 磐石市 桦甸市 永吉县 舒兰市 桦甸市 磐石市 龙潭区 桦甸市 磐石市 吉林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项目 类型 项目名称 县道磐双线牛心至黑山二级公路 县道双朝线吉昌至土顶镇(双阳界) 省道舒太公路(包括白旗松花江大桥) 县道舒开线沙河子至开原二级公路 长吉城际铁路 县道白石山至漂河二级公路 珲乌线(G302)吉林至威虎岭段二级公路 长春西路(长春广场-绕城公路) 吉林市西南出口解放西路黄旗屯至西团山一级公路 吉林至丰满一级公路 北华大学至龙潭山出口公路滨江东路 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出口路松江北路至哨口二级公路 磐石市绕城一级公路 蛟河市绕城二级公路 舒兰市绕城一级公路 长珲高速蛟河服务区到拉法山公路 万两河水利枢纽工程 亚行贷款吉林市城市防洪工程 亚行贷款温德河防洪工程 松花江左岸丰满大桥至温德河段城防工程 西金沟水电站二期工程新建项目 建设年限 2006-2007 2006 2007-2008 2005-2006 2008-2010 2008-2010 2008-2010 2010 2008-2009 2008-2009 2007-2008 2007-2008 2008-2009 2008-2009 2008-2010 2009-2010 2006-2010 2006-2007 2008-2009 2009-2010 2006-2010 2006-2010 2002-2010 77
用地规模 80.0 36.8 77.5 41.3 248.0 164.5 336.5 15.0 13.6 56.0 17.5 37.5 51.2 30.0 56.0 12.0 92.0 58.5 26.4 65.0 130.0 20.0 60.0 新增建设用地 48.0 22.1 46.5 24.8 208.0 98.7 201.9 8.0 8.2 33.6 10.5 22.5 30.7 18.0 33.6 1.0 71.0 41.7 1.9 50.0 120.0 15.0 55.0 占用耕地 24.0 11.0 23.3 12.4 114.0 49.4 101.0 5.0 4.1 16.8 5.3 11.3 15.4 9.0 16.8 9.0 33.0 35.4 1.9 20.0 87.0 15.0 5.0 所在县(市/区) 磐石市 磐石市 舒兰市 舒兰市 昌邑区 蛟河市 龙潭区 船营区 船营区 丰满区/昌邑区 龙潭区 昌邑区 磐石市 蛟河市 舒兰市 蛟河市 桦甸市 丰满区/昌邑区 丰满区 丰满区 桦甸市 桦甸市 船营区 1.交通 2.水利 3.能源 辉发河二级电站项目 松花江热电有限公司扩建项目(包括储灰场)
吉林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项目 类型 项目名称 吉林港华燃气长吉输气管道天然气利用工程 长岭-长春-吉化天然气管道工程 建设年限 2011 2008-2011 2009-2011 2010-2013 2010-2011 2009-2010 2008-2009 2009 2010 2010 2010 2010 2010 2010 2010 2009 2006-2010 2009-2010 2010 78
用地规模 0.1 3.5 2.5 26.0 4.5 6.5 9.1 4.7 0.3 0.3 0.5 2.0 0.1 2.1 20.3 0.4 193.0 300.0 30.0 新增建设用地 0.1 3.5 2.5 3.6 6.0 8.7 4.5 0.3 0.3 0.4 1.9 0.1 2.0 19.0 0.4 180.0 250.0 30.0 占用耕地 0.1 3.5 2.5 3 5.2 6.9 3.6 0.2 0.2 0.3 1.5 0.1 1.6 15.5 0.3 30.0 50.0 30.0 所在县(市/区) 船营区 船营区/昌邑区/龙潭区 船营区 龙潭区 船营区/昌邑区/ 龙潭区/永吉县 龙潭区/船营区/磐石市/ 永吉县/蛟河市 龙潭区/昌邑区 桦甸市 丰满区 昌邑区 昌邑区 龙潭区 船营区 桦甸市 磐石市/永吉县/桦甸市/ 舒兰市/昌邑区 龙潭区/昌邑区 永吉县 永吉县 永吉县 中石油昆仑燃气公司吉林分公司天然气门站 3.能源 至昊宇公司管线项目 国电吉林热电厂扩建项目 吉林长春成品油管道 500千伏平安-包家-东丰输变电工程 220千伏输金珠、玉林变电站新建工程(2个) 吉林桦甸220千伏变电站扩建工程 国电吉林江南热电厂新建工程送出220千伏输变电工程 松花江热电厂二期扩建工程送出220千伏输变电工程 4.电力 长吉城际铁路牵引站配套供电220千伏输变电工程 吉林东500千伏变电站220千伏疏通工程 哈达湾变电站66千伏疏通工程 桦甸西金沟水电站新建工程送出66千伏输变电工程 66千伏输变电新建(21个)、扩建(9个)工程 吉林金珠、玉林220千伏变电站66千伏送出工程(2个) 大黑山钼矿 5.矿产 冀东水泥 硅灰石开发
吉林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项目 类型 丰源铁矿开发 石灰石开发 平安煤矿 5.矿产 东北亚石材综合开发项目 项目名称 建设年限 2009 2009-2010 2009-2010 2008 2008 2006-2010 2006-2010 2006-2007 2006-2010 2006-2010 2008-2010 2007-2010 2007-2010 2007-2010 2009-2010 2008-2010 2009-2010 2009-2010 2008-2010 2007-2010 2006-2010 用地规模 42.0 12.0 10.0 50.0 6.0 20.0 36.0 4.8 8.5 26.0 12.5 5.0 0.2 26.0 21.0 37.0 0.1 2.5 10.0 20.0 5931.9 新增建设用地 10.0 12.0 10.0 50.0 6.0 20.0 22.0 4.7 4.0 24.0 10.0 2.0 0.2 19.0 20.1 35.0 0.1 2.5 2.0 18.0 4216.9 占用耕地 10.0 12.0 8.0 50.0 2.0 6.0 22.0 4.7 2.5 5.0 10.0 2.0 0.0 0.0 25.0 1.0 1.0 10.0 2404.3 所在县(市/区) 永吉县 永吉县 舒兰市 蛟河市 蛟河市 桦甸市 桦甸市 蛟河市 桦甸市/船营区/昌邑区/ 龙潭区/磐石市 桦甸市 龙潭区 舒兰市 丰满区 龙潭区 龙潭区 船营区 船营区 船营区/昌邑区 经开区 丰满区 - 天岗镇保林矿山开采及石板材加工项目 500吨/日全泥氢化冶炼项目 桦甸市伟光氧化还原铁加工项目 蛟河市污水处理厂 松花江流域污水防治工程(包括3个选矿废水水治理 及尾矿库加固项目和5个工业污水治理项目) 桦甸市垃圾处理场项目 金珠污水处理厂 舒兰市污水处理厂 6.环保 松花湖垃圾转运站 吉林省危险废物处理中心 龙潭生活垃圾处理场 船营南山道垃圾填埋场 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 吉林市城郊气象站迁建项目 吉林市龙谷物流园区建设 吉林市广播电视发射中心 近期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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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项目 类型 吉林至图们铁路客运专线 项目名称 建设年限 2010-2013 2010-2013 2018-2020 2012-2014 2013-2016 2013-2017 2020-2023 2012-2014 2016-2018 2014-2015 2015-2016 2016-2018 2010-2011 2010-2020 2016-2017 2015-2016 2009-2012 2010-2012 2011-2013 2010-2012 2012-2017 2009-2013 2010-2013 80
用地规模 195.0 480.0 189.2 237.5 10.0 720.0 277.0 125.0 97.5 69.0 97.5 170.8 15.0 187.5 92.5 25.0 184.0 140.0 44.0 86.0 308.0 260.0 280.0 新增建设用地 137.0 400.0 113.5 142.5 6.0 200.0 207.2 75.0 58.5 41.4 58.5 102.5 14.0 112.5 55.5 15.0 110.4 84.0 40.0 40.0 246.0 220.0 225.0 占用耕地 97.0 320.0 56.8 71.3 3.0 160.0 101.0 37.5 29.3 20.7 29.3 51.2 12.0 56.3 27.8 7.5 55.2 42.0 30.0 30.0 185.0 200.0 170.0 所在县(市/区) 龙潭区/蛟河市 龙潭区/舒兰市 舒兰市 舒兰市/蛟河市 桦甸市/蛟河市 蛟河市/桦甸市/磐石市 磐石市/桦甸市 丰满区 永吉县 蛟河市 桦甸市 永吉县/船营区/昌邑区 永吉县 永吉县/船营区/昌邑区 蛟河市/丰满区 舒兰市 船营区/昌邑区 昌邑区 龙潭区/舒兰市 昌邑区 磐石市/桦甸市 船营/丰满/永吉/磐石 桦甸市 珲乌高速公路吉林至黑河联络线吉林至荒岗段 国道黑大公路(G202)法特农场至大口钦一级公路 省道榆江公路(S204)韩家屯至东大姑二级公路 省道蛟河至渭津公路松花湖特大桥 省道蛟河至渭津线蛟河清茶馆至磐石朝阳山二级公路 省道长阿线(S102)三家子至桦甸高速公路 县道吉桦线(X030)大兰旗至蚂蚁河岭二级公路 长春经济圈环线西阳至岔路河联络线 县道红靖线(X043)二道沟至白石山二级公路 县道取常线(X044)取柴河至八道河子二级公路 1.交通 县道菜口线(X025)李树至口前二级公路 国道黑大线廼子街至殡仪馆二级公路 县道河双线(X035)河湾子至双河镇二级公路 县道吉庆线(X029)吉林至庆岭二级公路 县道水曲柳至德利堡(X020)二级公路 省道长吉北线(S101)庞家岭至沙河子一级公路 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出口路虹园至乜司马一级公路 龙潭山至五常铁路扩能改造 珲乌高速公路长春至吉林八车道改造项目 大科高速公路吉林段 沈吉复线改造工程 桦甸白山至抚松泉阳铁路
吉林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项目 类型 项目名称 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出口路九座至张久一级公路 (含松花江大桥) 吉林市铁路枢纽西环线 吉林市铁路枢纽东环线 国道黑大线口前绕越线一级公路 建设年限 2010-2012 2012-2015 2015-2020 2014-2016 2011-2012 2011-2015 2011-2012 2011-2018 2009-2020 2009-2020 2009-2015 2010-2012 2008-2012 2007-2011 2009-2015 2008-2012 2010-2015 2010-2020 2010-2020 2010-2020 2009-2020 2009-2020 81
用地规模 60.0 133.0 100.0 112.0 1.5 315.0 5.3 70.0 15.0 100.0 66.5 8.0 75.0 5.0 95.0 65.0 90.0 230.0 100.0 70.0 154.0 5.0 新增建设用地 36.0 113.0 60.0 90.0 1.5 270.0 5.3 20.0 15.0 100.0 56.7 8.0 75.0 5.0 94.0 60.0 90.0 200.0 80.0 50.0 130.0 3.0 占用耕地 18.0 68.0 35.0 46.0 0.5 195.0 5.3 10.0 44.2 8.0 50.0 5.0 80.0 60.0 80.0 200.0 80.0 50.0 100.0 2.6 所在县(市/区) 龙潭区/昌邑区 船营区/丰满区 丰满区/龙潭区 丰满区/永吉县 船营区 船营区/永吉县 船营区 城区四区、永吉 丰满区 永吉县 永吉县 舒兰市 舒兰市 舒兰市 舒兰市 舒兰市 蛟河市 蛟河市 蛟河市 各县 各县 1.交通 长吉高速公路吉林收费站改扩建项目 吉林市绕城一级公路 圣德泉绿道 吉林市轻轨工程 吉林市松花湖实验林场防火道路 高新北区道路基础设施项目 四间水库 北大湖水库 干棒河水库 沙河水库综合治理移民工程 西南岔水库 2.水利 黄泥河水库 五滴达水库 团山子水库 民主水库 复兴水库 河道治理工程 中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吉林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项目 类型 灌区改造工程 项目名称 建设年限 2009-2020 2006-2020 2009-2011 2010-2013 2009-2012 2013-2020 2009-2012 2010-2015 2010-2015 2015-2020 2015-2020 2012-2020 2012-2017 2009-2014 2010-2012 2010-2012 2010-2012 2009-2015 2010-2016 2009-2014 2007-2011 2010-2014 2010-2012 82
用地规模 15.0 220.0 12.5 40.0 24.0 22.0 16.0 35.0 32.0 68.0 65.0 126.0 150.0 90.0 24.0 22.0 20.0 10.0 350.0 90.0 3.5 46.2 200.0 新增建设用地 15.0 190.0 10.0 30.0 12.0 11.0 8.0 35.0 25.0 50.0 50.0 100.0 120.0 80.0 20.0 15.0 15.0 10.0 240.0 80.0 3.5 39.9 160.0 占用耕地 15.0 25.0 8.0 25.0 7.0 6.0 4.0 22.0 20.0 40.0 40.0 80.0 90.0 60.0 15.0 10.0 10.0 4.0 6.0 60.0 3.5 30.1 120.0 所在县(市/区) 各县 桦甸市 龙潭区 龙潭区 桦甸市 磐石市 桦甸市 永吉县/丰满区 龙潭区 昌邑区 龙潭区 龙潭区/昌邑区 龙潭区/昌邑区 龙潭区/昌邑区 船营区 船营区 丰满区 永吉县 丰满区 龙潭区/昌邑区 丰满区 磐石市 蛟河市 桦甸新建小一型水库13座、小二型水库22座,塘坝20座 松花江右岸吉珲高速桥至猴石山段城防工程 松花江一级支流牤牛河防洪工程(两岸) 西金沟水库 郭大院水库 石头河水库 吉林省中部城市引松供水项目 2.水利 松花江右岸猴石山至富尔段防洪工程 松花江一级支流鳌龙河防洪工程(两岸) 松花江一级支流团山河防洪工程(两岸) 松花江防洪工程通溪河至雾凇岛(两岸) 松花江河道整治工程(岸线利用) 松花江干流小锦州电站 大绥河水库管护地 胖头沟水库管护地 二道水库管护地 石油开发 丰满水电站大坝全面治理工程 3.能源 松花江干流小锦州电站 马家水电站新建工程 吉林华能热电有限公司工程用地项目 蛟河市琵琶河口抽水蓄能电站项目
吉林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项目 类型 项目名称 长岭-长春-吉化天然气管道工程 中石油昆仑燃气公司吉林分公司天然气门站至昊宇公司管线项目 国电吉林热电厂扩建项目 吉林风电项目(22个) 吉林港华燃气长长吉输气管道天然气利用工程 吉林长春成品油管道 吉林-长春成品油管道工程 建设年限 2008-2011 2009-2011 2010-2013 2010-2017 2011 2010-2011 2010-2012 2010-2011 2010-2015 2006-2015 2006-2015 2009-2012 2009-2012 2012-2018 2011-2015 2013-2014 2010-2012 2010-2011 2015-2020 2012 2011-2012 2014-2015 83
用地规模 3.5 2.5 26.0 560.0 0.1 4.5 2.0 6.5 80.0 12.0 135.3 30.0 11.3 160.0 5.0 4.0 30.0 9.4 4.0 1.0 11.6 9.6 新增建设用地 3.5 2.5 560.0 0.1 3.6 2.0 6.5 75.0 12.0 135.3 5.0 3.1 160.0 4.0 2.8 28.0 9.2 3.8 1.0 11.6 9.6 占用耕地 3.5 2.5 0.1 3.0 1.2 20.0 6.0 85.0 5.0 1.0 3. 0 2.0 24.0 1.2 3.2 0.8 9.0 7.0 所在县(市/区) 船营区/昌邑区/龙潭区 船营区 龙潭区 吉林市全市 船营区 船营区/昌邑区/ 龙潭区/永吉县 船营区/昌邑区/龙潭区 船营区 桦甸市 桦甸市 桦甸市 丰满区 昌邑区 舒兰市/桦甸市/蛟河市 永吉县 丰满区 舒兰市/龙潭区/磐石市 龙潭区 吉林市 吉林市 丰满区 磐石市 3.能源 源源热电厂扩建项目 红石抽水蓄能电站 桦甸市19座引水式水电站项目 吉林桦甸油母页岩综合开发项目 吉林江南热电厂新建 吉林松花江热电厂扩建 吉林核电项目(亮甲山、点将台、松江厂址) 中石油钻井及地面配套设施工程 吉林市阿什油库 黑龙江东部-哈尔滨-吉林特高压输变电工程 吉林东500千伏输变电工程 4.电力 500千伏吉林东-九台输电工程 1000千伏吉林特高压500千伏疏通输变电工程 吉林南500千伏输变电工程 磐石500千伏输变电工程
吉林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项目 类型 项目名称 华能磐石热电厂新建工程送出220千伏输变电工程 国电吉林蛟河热电厂扩建工程送出220千伏输变电工程 华电舒兰市热电联产新建工程送出220千伏输变电工程 国电吉林江南热电厂二期扩建工程送出220千伏输变电工程 国电吉林热电厂扩建工程送出220千伏输变电工程 吉林红石抽水畜能电站新建工程送出220千伏输变电工程 吉林桦甸抽水蓄能电站新建工程送出220千伏输变电工程 桦甸黄泥河风电场新建工程送出220千伏输变电工程 蛟河平顶山风电场新建工程送出220千伏输变电工程 吉林市北大湖风电场新建工程送出220千伏输变电工程 舒兰新安风电场新建工程送出220千伏输变电工程 建设年限 2013 2017 2019 2015 2013 2017 2020 2012 2015 2013 2014 2013 2011 2015 2012-2020 2012-2019 2011 2012 2011-2015 2011-2017 2015-2020 2010-2015 84
用地规模 0.6 0.3 0.5 0.3 0.5 1.2 1.0 1.2 1.4 1.3 1.5 2.4 2.0 3.6 55.8 7.2 1.0 0.4 16.0 6.9 7.2 37.4 新增建设用地 0.6 0.3 0.4 0.3 0.4 1.1 1.0 1.1 1.3 1.2 1.4 2.3 1.9 3.4 53.0 6.9 1.0 0.4 15.2 5.7 4.3 33.3 占用耕地 0.5 0.2 0.3 0.2 0.4 0.9 0.8 0.9 1.1 1.0 1.1 1.8 1.5 2.7 42.4 5.5 0.8 0.3 12.2 3.3 1.5 27.1 所在县(市/区) 磐石市 蛟河市 舒兰市 丰满区 龙潭区 桦甸市 桦甸市 桦甸市 蛟河市 永吉县 舒兰市 龙潭区/蛟河市 吉林市 吉林市 吉林市全市 龙潭区/永吉县/磐石市/ 桦甸市/舒兰市/蛟河市 桦甸市 桦甸市 永吉县/舒兰市/桦甸市 磐石市/桦甸市/舒兰市 吉林市全市 4.电力 吉图客运专线牵引站配套供电220千伏输变电工程 500千伏吉林东变电站220千伏疏通工程 500千伏吉林南变电站220千伏疏通工程 220千伏输变电工程(16个) 发电厂新建工程送出66千伏输变电工程(13个) 桦甸市小红石水电站新建工程送出66千伏输变电工程 桦甸辉发河水电站新建工程送出66千伏输变电工程 吉林市风电场新建工程送出66千伏输变电工程(8个) 66千伏变电站扩建工程(12个) 吉林南变电站 吉林市66千伏输变电新建工程(49个)
吉林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项目 类型 地热开发 矿泉水开发 大黑山钼矿 石灰石开发 灰长岩开采 金矿开采 永吉县中型水泥厂 向阳铜矿 吉林君信矿业 吉林金土地矿业 方解石矿业 5.矿产 鸿远铁矿 官马山硫铁矿 头道金矿 闪长岩开采 莹石矿开采 平安煤化工项目 舒兰开原钼矿 舒兰小城钼矿 舒兰小城泥炭 福顺煤矿 溪河煤矿 铜钼伴生矿综合开发项目
项目名称 建设年限 2009-2011 2010-2015 2010-2015 2009-2020 2010-2015 2010-2015 2009-2011 2008-2011 2008-2011 2008-2011 2008-2011 2009-2012 2009-2011 2010-2014 2009-2011 2009-2011 2009-2012 2009-2020 2009-2015 2009-2015 2010-2015 2010-2015 2010-2012 85
用地规模 24.0 5.0 100.0 70.0 10.0 20.0 90.0 15.0 15.0 15.0 15.0 15.0 8.0 15.0 85.0 20.0 171.0 25.0 80.0 50.0 10.0 8.0 50.0 新增建设用地 13.0 4.0 100.0 70.0 10.0 20.0 90.0 15.0 15.0 15.0 15.0 15.0 8.0 15.0 60.0 15.0 171.0 25.0 60.0 40.0 10.0 8.0 40.0 占用耕地 13.0 4.0 30.0 40.0 10.0 20.0 30.0 15.0 15.0 15.0 15.0 15.0 1.0 15.0 50.0 10.0 10.0 5.0 50.0 35.0 8.0 5.0 30.0 所在县(市/区) 船营区/昌邑区/永吉县 永吉县 永吉县 永吉县 永吉县 永吉县 永吉县 永吉县 永吉县 永吉县 永吉县 永吉县 永吉县 永吉县 永吉县 永吉县 舒兰市 舒兰市 舒兰市 舒兰市 舒兰市 舒兰市 蛟河市 吉林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项目 类型 吉林省蛟河市大冰湖沟钼矿 项目名称 建设年限 2009-2020 2009-2020 2009-2020 2009-2020 2009-2020 2009-2020 2010-2020 2009-2020 2009-2020 2009-2020 2010-2015 2006-2020 2010-2012 2012-2015 2009-2012 2009-2020 2010-2012 2009-2012 2010-2012 2010-2012 2010-2012 2010-2015 2011-2015 86
用地规模 10.0 10.0 5.0 5.0 5.0 5.0 150.0 10.0 20.0 10.0 26.0 86.0 2.0 5.0 13.8 30.0 7.0 17.0 4.0 3.0 6.0 10.0 5.0 新增建设用地 10.0 10.0 5.0 5.0 5.0 5.0 140.0 10.0 20.0 10.0 21.0 86.0 2.0 3.0 30.0 5.0 15.0 3.5 2.1 5.0 10.0 占用耕地 10.0 10.0 5.0 3.0 3.0 2.0 45.0 5.0 10.0 5.0 15.0 86.0 2.0 3.0 30.0 0.3 0.9 0.4 0.1 0.8 所在县(市/区) 蛟河市 蛟河市 蛟河市 蛟河市 蛟河市 蛟河市 龙潭区 蛟河市 蛟河市 蛟河市 桦甸市 桦甸市 蛟河市 昌邑区 蛟河市 蛟河市 丰满区 蛟河市 蛟河市 舒兰市 桦甸市 丰满区 昌邑区 吉林省蛟河市富强地区金钼多金属矿 吉林省蛟河市青背铁矿 吉林省蛟河市富强伊利石矿 吉林蛟河白石山琵河硅澡土矿 5.矿产 蛟河地区硅石矿 球粘土(软质粘土)开发 蛟河地区井沿煤矿 三井西部煤矿 庆岭铁矿 桦甸市钼资源综合开发项目 通化钢铁集团桦甸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铁矿改(扩)建项目 蛟河市城市水源工程 6.环保 桦皮厂污水处理厂 蛟河市垃圾填埋场项目 蛟河市沿松花湖乡镇污水处理厂项目 松花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 拉法山国家森林公园基础设施 白石山国家森林公园配套设施建设 7.其他 亮甲山风景区建设 红石国家森林公园配套设施建设 松花湖松光景区恢复弥勒寺建设项目 昌邑区土城子、龙潭区乌拉街雾凇岛旅游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吉林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项目 类型 丰满区磨盘山景区建设项目 吉林陨石博物馆 项目名称 建设年限 2010-2015 2011-2015 2011-2015 2010-2015 2010-2012 2008-2020 2009-2011 2010-2011 2010-2015 2010-2020 2010-2020 2010-2025 2010-2015 2010-2012 2010-2012 2010-2012 2010-2012 2010-2020 2010-2011 2009-2011 2011-2012 2009-2011 87
用地规模 10.0 2.5 5.0 3.0 5.0 30.6 55.0 0.3 2.0 22.0 17.0 20.0 25.0 230.0 35.0 6.0 2.0 14.1 0.3 1.0 7.0 1.2 新增建设用地 5.0 4.2 4.8 17.0 17.0 190.0 31.0 5.0 2.0 1.0 7.0 占用耕地 2.0 1.2 2.3 7.0 140.0 18.0 2.0 0.5 0.5 2.0 所在县(市/区) 丰满区 昌邑区 丰满区 龙潭区 丰满区 吉林市全市 龙潭区 丰满区 永吉县 磐石市 桦甸市 蛟河市 丰满区 永吉县 丰满区 丰满区 丰满区 桦甸市 丰满区 船营区/昌邑区 船营区 丰满区 松花湖卧龙潭景区旅游建设项目 乌拉街满族民俗旅游建设项目 杏林湾综合改造升级 移动、联通GSM基站项目用地 乌拉街阿拉底朝鲜族民俗建设项目 阿什滑雪场雪道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麒麟山滑雪场扩建项目 莲花山森林公园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肇大鸡山国家森林公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7.其他 拉新战役红色旅游景区项目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吉林市松花湖高山、越野滑雪和滑雪跳台等雪道项目和 雪场道路等配套设施项目 北大湖体育旅游基础设施及冬运会越野雪道项目 佛手山文化公园 玉佛山文化公园 石油射孔弹生产区易地建设项目 肇大鸡山国家森林公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吉林松花湖无线电监测控制中心 吉林市新一代天气雷达系统建设项目 国家天文台长春人造卫星观测站长春目标观测基地项目 吉林市柞树林木良种基地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吉林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项目 类型 摩崖石刻旅游基础设施项目 项目名称 松花湖旅游综合服务设施项目 建设年限 2011-2012 2011-2012 2011-2012 2011-2015 2011-2020 - 用地规模 30.0 10.0 60.0 20.0 11079.8 17011.7 新增建设用地 30.0 10.0 60.0 10.0 8382.1 12599.0 占用耕地 2.0 25.0 5.0 4797.1 7201.4 所在县(市/区) 丰满区 丰满区 丰满区 吉林市全市 - - 7.其他 朱雀山国家森林公园旅游综合服务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气化吉林惠民工程设施建设项目 中远期总计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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